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错,他笑了。这能有啥大事,不就是被拍了,又没有少肉,又没有掉一层皮。女人就是矫情,但要是能抱女人,那还是不错的。聊天请充值次日。人老了觉少,早上七点多就起床了,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刮胡子,电的刮胡刀。有点没有意思,他又开始翻阅,那昨天晚上很满意的退休小学老师了,就她那退休金,他们两个一起花的话,那他每天应该都可以喝一顿小酒,再去打打牌,看看老太太跳舞,挺好。“你好,聊聊吗?”对方主动说话了,张永强兴奋,关了电刮胡刀。他还是有魅力的,对,年轻时候,就他这身高,当村的老太太,年轻的时候,都对他眉来眼去的。慢慢打字着:“你在哪里?”发送按钮,一点,又弹出来系统的话。“聊天请充值。”撇了撇嘴,张永强充钱了,冲了200元,但这钱,他打算拿下老太太之后,跟她报销。发过去后,老头笑着,点开那主页照片。老太太有点矮,但没事,老太太就跳舞什么的,能花多少钱啊,退休金4000多呢,他以后打牌能玩一块钱的了。身材也不错,腰身不错,看着就天天跳舞的,胸也不错。就是腿短了点,那没事,他还是挺喜欢小巧的,他前妻就是大高个,虽然腿长吧,但每次在床上,都和男人一样。他总是觉得,对前妻就一分钟不到,那是前妻问题。开始洗衣服。退休金老太太还没有回他,张永强打算先洗衣服,这房东洗衣机是免费的,而且1000的租金,水电全包了。这是到了城里了,要讲究点,钱没有多少,姑娘天天打牌,姑爷子就每个月给两千块,然后就给他600元。这是有点扣了,但也没有办法,毕竟孩子在人家手里攥着呢。这是攥到软肋了,全身都脱了衣服,反正水不花钱,他今天也开心,遇到个满意的老太太,自己这老了老了,终于找一个照顾他的人了。搭伙过日子,挺不错的。洗衣机“轰轰轰——”楼下,中年男子看了一眼手机,这大早上的,好不容易送完孩子,睡个回笼觉,大周末都不消停。早就停暖的房间,起床都费劲,套着外套,拖拉着棉拖鞋,扒开两个眼睛,就开始往外走。警察!男子很快,关了门,从猫眼观察着。14栋,701,周队身后跟着沈云,还有来了几天的新人,痕迹检验专员北宣。小朱早已经将这几天的线索整理完毕,此刻被周队拿着,猛敲着门。沈云在墙壁上依靠着,说实话,她不是很想来,因为还没有拿到确凿证据,只是一个证人证词。眼前这张永强的胡搅蛮缠程度,她是见过一次的,所以,希望不大。周队还在猛敲门,熟悉拖鞋声音袭来,张永强开了门,同上次一样,穿着那破洞内裤:“警察,这是搜查令,这是调查令,去把裤子穿好,跟我们走。”周队往后示意这,北宣先转身,但北宣并没有,因为她的痕迹检验工作,很需要观察嫌疑人的特征。对一些发现的不明物质,有明确的变态方向猜测。“啥?这有啥用,我都说了,跟我没有关系,我没有杀人。”张永强脸色好一点,兴许是幻想着老太太的退休金作用。周队拿出手铐:“不换,现在走。”老头害怕了,但所有衣服都洗了,他套了被子出来,床单系在身上。路过601。突然就被开的门吓了一大跳:“哎警察同志!你们来的正好,这老头子,那是黑白颠倒啊!晚上天天打电话,可大声了!扰民啊!绝对扰民!还有大早上,天天洗衣服,那洗衣机,轰轰的,我们都说不好觉了。”“你说说,这一天天的,还在还上学呢。”这话是对着周队说的,周队并不知道,中年男子之前已经说过一个版本了,因为当时,他是负责排查拆迁施工当地的监控。已经下了转角楼梯的沈云,更希望这话是对她说的。因为如果,三个月钱,这601的中年男子,说真话,那他们案件,也许会有更快的进展。“可以,这里正好有一个案件,需要您配合。”中年男子看着沈云上来,欻——脸就红了,想起之前,自己说的谎话了。周队已经将人带走了,周队那老手了,自己完全可以。本来在701等着苏新豪一起来做痕迹提取的,将刑警的黄色警戒线拉好之后,去了下面,跟这沈法医,一起了解案情。痕迹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优先,肯定是了解可变动的因素。“坐,坐坐,两位警官,我们这大早上,家里有点乱,谅解一下。”男子有点尴尬,不光是因为上次说谎,还有因为,家里确实昨天因为这楼上的老头子。夫妻俩吵了一架,摔了茶几上的杯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