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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当时他机灵,当机立断将那令牌抢了,又把人抓了,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真够晦气! 陷入无聊思绪的于洲并没有看到,道路旁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抱着包袱皮,看着失魂落魄的老妇人,老妇人就像丢了魂一样,蹒跚在大路上走着,彷佛看不见他们这一队人马一样。 林霄本欲勒马,目光却猛地被老妇人发髻上一支简陋的木簪簪头锁住,瞳孔猛然一缩,别人或许不认识那个形状,甚至觉得那形状怪莫怪样的,但他怎么可能不认识呢,那可是昭王令人特制的一个纹理。 ——五角星! 虽然簪头雕刻得很是粗糙,线条也显得不够流畅,但林霄绝不会看错。 不同于当下贵族普遍喜爱的那种放射状太阳星芒纹理,昭王自己特质的星芒纹只有五个角,且每个角对半分的话,都是一个对称得形状,非常罕见。有一回,林霄听见林昭叫它们五角星。 有一回,他甚至听林昭状似开玩笑的说,以后就将这花纹,设置成他们昭王府人联系的专属花纹。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见到了这样一个花纹的木簪子。 可目前,除了昭王府,外面是绝不可能看到这样一个相似的图像的。 除非,此人后面的人,本身就与昭王府有关。 他立马想到了崔漱玉等人。 所以,眼前的妇人出现,很可能不是偶然。 想到这里,他心头剧震,面上却丝毫未露异常,只垂下眼眸,彷佛没看到眼前人一样,甚至刻意放缓了控缰的动作,任由马儿朝着老妇人撞过去。直到差点撞到人时,方才好像终于反应过来一样,用力拉一下缰绳。 马儿立时嘶鸣着,前蹄抬起,将老妇人惊得跌坐在地。老妇人手里的包袱,连带着包袱里的东西,也直接掉落在地,露出了里面的麻布粗帕子。 “怎么回事?”于洲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吐掉了嘴里的野草,忍不住嚷道。 林霄没有回答,他干脆利落下马,随即走到那跌坐在地,彷佛被吓到了的老妇人面前,一边蹲下身,一边有意得挡掉于洲那边的视线,状似随意得轻声问道, “老人家没事吧!是在下驭马不慎,惊扰了老人家!” 说罢,直接出手,便要将那掉落在外面的粗麻布帕子捡起来。结果刚看到那帕子,就发现几乎每个帕子的角落,都绣着一个小小的五角星纹样。而且,和他在昭王府看到的,昭王着人特意镌刻的纹路,一模一样。林霄的心再次跳动了一下,看向眼前的老妇人,呃,头上的簪子。 老妇人注意到了林霄的目光,浑浊的眼睛与他对视一瞬,极快的朝自己的簪子上摸了摸,暗中对林霄伸出八根手指,同时嘴唇翕动,用几乎听不到的气音道,“八…八人!” 就在林霄想要继续做些什么时,一个声音插入进来,“大人,你在干什么?一个瞎了眼一样的死老婆子,你搭理她干啥?”是于洲的声音。 林霄正想说些什么,转移于洲的视线,却见那于洲的眼神,突然盯住了老妇人头上的簪子。他惊了一声,直接拿起自己的马鞭,挑了挑那枚簪子的赞同,忍不住道,“嘿,这老婆子,你这簪子的簪头,还挺有意思的啊,五个角,我怎么从没有见过这个花样?” 这一刻,空气几乎凝固。 林霄神情微微绷了些,但很快露出一种责备的神情,拧眉看了于洲一眼,一手直接打掉他的马鞭,以一种若无其事的口吻训斥道,“别捉弄人,乡野粗妇,或许是人家谋生的东西呢!” 随后,方才看向老妇人,想要帮她拾帕子。 老妇人一看,就彷佛像被吓到得终于回过神来一样,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一把将掉在地上的帕子扒拉进自己的包袱皮,随即将包袱抱了起来,战战兢兢道,“没……没事……大人见谅,老婆子这就让开!” 说着就抖抖索索得要站起来,可站了半天,也站不起来,腿更是直打抖。 “搞什么!不就是个破簪子,丑儿吧唧的。”被训斥了一顿,又不能反驳,于洲脸上挂不住了,又不能生气,瞬间很是不耐烦了起来,心中暗骂道。随即,看到林霄还打算继续跟老妇人纠缠,忍不住对道,“大人,我们今儿个还要赶三个村子呢,再不走就迟了!” 林霄没有搭理于洲,他直接搭手将站不起的老妇人扶了起来,直接问的,“老人家是打算进城?” “是…是的……老婆子好不容易……绣了点帕子,打算……打算拿去城里换……换点铜钱,这位……官爷……你行行好……饶了老婆子吧!”说着,老妇人语带哽咽起来。 林霄没有做声,直接扭头喊道,“六子,给我一块银子!” 后面的六子一听,立马下马,从胸口拿出一块差不多一两的小银子,递到林霄面前。林霄直接将它递给眼前的老妇人,随即那过那个包袱,对着她道, “老人家,是我不慎撞到了你,看你这样子也去不了城里了,先回去吧!你这帕子,就纯当我买了。” “不可啊…大人……老婆子的帕子值不了几个钱。”老妇人立时便喃喃起来。 林霄却没再理会老妇人,他不能停留太长时间,留太久于洲或许不会怀疑,但于剪几人就未必了。 届时,他前面做的一切就白费了。将人扶到一旁,交到六子手上后,林霄直接翻身上马,淡淡对六子吩咐道,“六子,带一队人,将老人家送回去。” 随后又看了于洲一眼,“让于公子久待了。” “不敢!”于洲很是有点不爽,说得话便有点嘲讽得意味了,“只没想到,中郎将倒是个好心人,几个破帕子,竟然还给她银子!” “应有之义罢了!”林霄道。 随即不再多言,马鞭一挥,带着人快速的离去了。 于洲最终只能悻悻得闭嘴,带着人快速跟了上去。不过,临走前,他还是忍不住回头,又往那老妇人头上木簪的簪头瞥了一眼,总觉得那图形怪怪的,但真要让他说出哪里怪,又说不出口。 不过,念头只是一闪,于洲的这份怀疑,很快就被赶路的烦躁盖了过去。 所有人都以为这只是一次很普通的马差点撞到人事件,最多就是撞人的林霄,显得过于烂好心了,不仅花银子买了一堆破布,还特意派人将人送回家。 没有人发现,带着十几人前往老妇人家的六子,率队回到建州官驿时,队伍里面多了几个不一样的人脸,正是崔漱玉、楚慈、钱玮几人,他们俱身着虎贲卫的服饰,脸上做了修饰,不仔细看的话,与旁边的虎贲卫几乎毫无二致。 因为是六子带队,守城的士兵根本不敢多看,一群人就这么进了城,悄无声息得,与林霄汇合了。 就在林霄守株待兔计划生效,两波队伍汇合时,洛京这边也终于迎来了南越求亲的正式消息。 一骑五百里加急的飞骑,带着一封来自南越求亲的正式国书,直接送到了武德帝的乾安殿内。国书上明白的写着,为表诚意,南越愿奉上舰船百条、黄金万两,珍珠十斛,犀角、象牙、香料各十车。 因为这个原因,武德帝停了许久的大朝会,也终于又开启了。 没有人知道这场朝会,那些臣子究竟说了什么,只知道天子非常震怒,不仅在朝会上,将一名冒进御史砸得头破血流,还令人拖了好几个御史博士出去打板子,有几个甚至当堂就被摘了帽子,让他回家吃自己的了。 大朝会开了不过半个时辰,天子就直接愤而甩袖离去了。 但随之而来的,民间的舆论却越来越汹涌,原本还只是暗流涌动,如今已成为茶楼酒肆之间公开的话题。荟萃茶楼里面,有人甚至直接开始猜测,天子会派那位公主下嫁,毕竟,南越提出的条件那般丰厚。 “可天子现在并没有公主,如何派公主下嫁?莫非册封宗室女?”有人就忍不住问道。 一听这话,就有人辩驳了,“如何没有公主?难道昭王不是公主?” “昭王可是王爵,天兆之子,如何是公主?” “再是王爵,她也是帝裔。殿下即是帝裔,自然该承担起责任。” 此话一出,又有人忍不住道,“众位莫非忘记了,昭王回洛京也不过半年吗?真轮起来,最该下嫁南越的,难道不该是明珠翁主吗?那位才是真正在这洛京享了十几年富贵之人。” “对啊,那勾氏不过逆贼,如何配得上昭王殿下!” 逆贼二字一出,旁边的士子瞬间站了起来,离他远远的,要知道,真论起来武德帝也属于造反上位的逆贼呢?多少年了,有几个人敢说出这二个字,真不怕死啊。 如果说,最开始大家的议论还比较正常的话,随着一些势力的插手,舆论便直接开始往林昭身上不断牵扯。甚至有士子在荟萃茶楼公开表示,“昭王殿下身份尊贵,又是天兆所示,正该下嫁南越,让那南蛮之人沐浴一下天恩。如此一来,还能顺便安抚一下雍国的边陲,扬我雍国国威呢!”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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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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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