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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少年程之左等右等不见纪千华回来,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还让程柏在医院里找了一圈,也没见着人影。 程柏从自己的保温杯里倒了点热水出来给程之喝,问道:“送你来的那个同学应该回去了吧,下午人家还得上课呢。” 程之没有回复,而是从口袋里翻出自己进了水已经不能开机的手机,他用力按了几下开机键,打不开,屏幕一片黑,于是他放弃,改而向程柏借手机。 程柏不明所以,但还是把手机交给了程之。 程之用程柏的手机登录了自己的微信账号,消息一条条弹出来,都被程之忽略,他找到和纪千华的聊天框,问他去了哪里。 纪千华回的很快:我回学校了。 明明说好很快回来,却一声招呼都不打的离开。 程之感觉胸腔里的心脏跳动渐缓,他静静看着屏幕上那条简短的消息,而后默默退出了账号,一声不吭地将手机还给了程柏。 “怎么样啊?你那个小同学跑哪去了?”程柏好奇地问道。 程之却闭上了眼,没有回答。 耳边还传来纪千华有力的心跳声。 程之睁开眼,一股突如其来的火气忽而冲上心头,他张开嘴狠狠咬了一口。 原本还在睡梦中的纪千华发出一声痛呼,这一下竟疼的他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你疯了?!”纪千华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向程之。 程之抹了抹嘴,一脸你能把我怎么样的表情,“谁让你不放开我的。” 虽然程之仍是面无表情的模样,但纪千华看的出来,他咬完这一口其实挺高兴,就跟捉弄主人玩的猫儿似的,好像有什么仇报了的感觉,欢快的不行。 纪千华简直莫名其妙,他都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照顾了程之一晚上,又是哪里惹到了他。 程之挣开被子的束缚,转身就要下床跑路,纪千华虽然还一脸懵,但反应迅速,揪住了程之的胳膊没让人逃脱。 纪千华把人钳制住,嘴里还念念有词,“小坏蛋,哪里跑?嗯?” 程之也不是软蛋,当即和纪千华拉扯起来,两个人像两头野兽一样扭在一起,被子和枕头全被踹下了床。 纪千华攥着程之的两只手腕把人牢牢按在床上,“老实点!” 两人折腾了一通,皆是气喘吁吁,程之胸膛剧烈起伏,不甘示弱地瞪着纪千华。 纪千华制服了程之,洋洋得意地扯起嘴角,他垂着眼看向程之脸颊上的小红痣,每次两个人靠近时,他的目光总会被这两颗小痣所吸引。 有时他在想,怎么会有人这么会长,连脸上的痣都那么勾人。 纪千华喉结滑动了下,他情不自禁俯下身,在程之左脸的痣上亲了亲,程之表情一变,僵硬着接受了纪千华的这个吻。 而后,纪千华转了个方向,又亲了亲右边的痣。 在感受到程之渐渐不再挣扎后,他松开钳制程之的手,转而抚摸上程之的脸庞,偏过头吻了下去。 外面天寒地冻,屋内却是一室静谧温暖,程之没有反抗,只是定定看着纪千华,这反而把纪千华盯的有些不自在。 “别这样看我。”纪千华用一只手遮住程之的眼睛,“不是告诉过你,接吻的时候要闭眼吗?” 程之的睫毛轻扫过纪千华掌心,就好像蝴蝶的翅膀在他手心里抓了个痒痒,纪千华又一次吻下去,这一次程之终于有了点回应,这让纪千华激动起来,加深了这个吻。 就在这时,程之毫无征兆地咳嗽起来,他咳的剧烈,脸都咳红了。 “没事吧?”纪千华担心道。 程之摇摇头,刚才忙着和纪千华掐架,都没注意到自己鼻子还堵着,接吻时不会换气,还把自己呛了一口。 纪千华蹙了蹙眉,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把手从程之衣服里拿了出来。 “算了,还是等你好了的吧。”纪千华把程之拉起来,给他喂了一口水。 程之吸了吸鼻子,说:“现在可以。” 纪千华斜了他一眼,说道:“算了吧,我可不想和一个鼻涕鬼做。” 程之翻了个白眼,纪千华却笑了起来,他不急于一时,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并不差程之养病的这一两天。 纪千华下床,弯腰去捡掉在地上的枕头和被子,程之抱着膝盖坐在床上悄悄打量他,纪千华走到哪,目光就追随到哪里,然而等到纪千华一转身,他就会立马把脸扭向窗外。 纪千华没注意到程之的小动作,他正纠结掉在地上的被子和枕头还能不能放到床上,会不会沾了灰,纠结了半天后,还是认命地连同床单一起拽下,通通丢进洗衣机里。 白月光 程之的病断断续续过了一周多才好,期间他还坚持去便利店上了几天班,结果导致原本见好的病又严重起来,后来实在无法,只能硬着头皮和老板请假。老板自然不高兴,电话里说了几句难听的,但好歹最后还是请下来了假。 病去如抽丝,程之早晨醒来时发现自己的鼻子终于不堵了,但身体还是很虚弱。昨晚临睡前接了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时尚杂志的摄影师,通过纪千华的介绍看过程之的照片,觉得程之很符合他们的模特要求,约他今天来拍摄场地。 程之那会儿刚吃了感冒药,迷迷糊糊地和人聊了几句,约定好一早就过去,现在刚睡醒,总觉得好像是自己做了个梦。 他打开手机,消息列表里赫然多了一个陌生头像,证实昨晚的电话不是梦。 距离约好的时间还有一段时间,程之不紧不慢地起床洗漱。桌上摆着程柏做好的早饭,病痛折磨,他总睡不踏实,连带着觉也少了,于是便每天早早起床给程之和秦宝芸做好早饭。 程柏总说别的地方也出不了力,只好在一日三餐上下功夫。 程之走到餐桌边坐下,早餐很丰盛,热乎乎的阳春面上一把葱花,汤里还卧了一个煎的两面金黄的荷包蛋,光是闻着香味就让人胃口大开。 程柏端了碟解腻的小菜放到程之手边,笑着说道:“掐着你醒的点做的,刚出锅,快趁热吃。” 程之应了一声,挑了一筷子面送进嘴里,面条软烂,汤汁鲜美,以前程柏开餐馆时,店里总是客人满座,有好多人都是为了他这一口面早早过来排队。 “好吃吗?”程柏一旁坐下,满足地看着程之吃的大快朵颐。 程之点头,“好吃。” 程柏说道:“早上给你宝芸姐也做了一份,她也说好吃。” 程之闷头吃着面,心里却明镜似的,他知道程柏在怀念过去开餐馆的日子,那段时间虽然累,但程柏的内心是充实的,后来他生病了,店面被出兑了出去,说来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哥,等你好了,咱们再把店盘回来。”程之说道。 程柏笑起来,哪怕知道这就是一句安慰的话,但光是想想也是个很好的盼头。 “成啊,到时候把店里好好装修装修,再把从前的伙计都请回来。”程柏顺着程之的话茬幻想道,“给原来的老顾客们挨个发条短信,告诉他们咱的店又开张了,让他们来尝尝是不是还是过去那个味儿。你别说,前些日子还真有老顾客给我打电话,问我这店什么时候重新开张。” 程之安静地听着程柏讲话,他知道有时候程柏并不是需要别人和他聊天,只是有人能听他说说话就已经足够了。 吃过早饭,程之拎起背包要出门,程柏又往他的背包里塞了两瓶牛奶让他白天得空喝。 “哥,我走了。” 程之一路跑下楼,出了单元门,他下意识抬头,果不其然看见程柏站在窗户那看他,见他抬头还朝他招了招手,“路上注意安全!” 有那么一瞬间,程之好似看到了从前意气风发的程柏,他愣了几秒,抬手也朝程柏挥手。 程之在去之前和摄影师提前打好了招呼,对方安排了人早早等在楼下接他。这是程之第一次来到摄影棚,他不禁好奇地四处打量。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格子衫,约莫30出头,长相清俊的男人热情地走过来和程之打招呼,,“是程之吧?你好,我叫林梓敬,就是昨天晚上给你打电话的那位。” 程之连忙和对方握手,“你好。” “真是多亏了你来救场,不然我这组片子都不知道怎么交差了。”林梓敬是个很健谈的人,他带着程之在场地走了一圈,熟悉了下环境,又简单给他介绍了下他今天要拍的这组片子是个什么样的风格。 “千华的那些朋友我都见过,你我还真是头一回见。”林梓敬笑着说道:“千华也真是的,有你这么帅的一个朋友不早介绍给我,害得我到处找人救场。” 程之不知道纪千华有没有和林梓敬说过他并不是专业的平面模特,只是被临时塞了进来,以防万一,他还是如实地和林梓敬讲了自己的情况。 没想到林梓敬并不介意,反而说道:“当时千华把你照片发过来时,我只看了一眼就决定就是你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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