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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烬言停在他面前,语气里满是戏谑,看着人对自己冷淡的模样,胸腔里的那颗心脏蠢蠢欲动,兴奋地几乎要溢出来。 他明明记得前世,这小少爷看到他可不是这副表情。 好兴奋怎么办 前几日因为伤口处理不当不小心发炎,导致顾烬言反复高烧不退,昏昏沉沉睡了好几日。 梦里沈厌的脸越发的清晰,再也不是模模糊糊的蜷缩在角落的一团影子。 因此顾烬言脑海里涌入了许许多多不属于今生的画面。 这个沈明山送来的小少爷在画面里压根就没在那晚的酒店里逃脱,而是被乖乖困在别墅里,做了他最听话的傀儡。 而不是现在的沈子扬。 顾烬言记得自己身边从来就不缺阿白的替身。 一众替身里,沈厌出身最好,胆子最小,也是被家里人舍弃得最彻底的那个。 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在他手底下,撑得最久,熬得最长。 记忆里那一句句的小声抽泣,那一声声的求饶,顾烬言现在想起来都全身发烫,兴奋不已。 那一幕幕场景太过于真实,真实到不像是发烧所产生的幻觉。 顾烬言几乎可以确定,这不是梦。 这是他和沈厌,独有的前世记忆。 而且他坚信在前世,是沈厌陪他度过了最难熬的日子。 不然这么多人,为什么他反反复复梦见的,唯独只有沈厌。 就连阿白都只能梦到寥寥几次,而且每次都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 顾烬言痴痴地盯着眼前冷淡的少年,眼底的雀跃压都压不住。 于是他故意开口试探道: “沈厌,你费尽心思把沈子扬整成阿白的样子送到我身边,现在又把他的脸打成这样,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厌闻言抬眸迎上人的视线,不屑的嗤笑一声,不可思议地说道: “想不到,顾少现在居然对一个冒牌货都这么上心了?” 他扬着头,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看来我这弟弟伺候人的本事确实厉害,能让对白月光多年痴心不改的顾少都专程来找我一个学生问责。” 顾烬言对人的嘲讽几乎是视而不见,只是垂眸怔怔地看着人。 沈厌见状下意识地拧起眉,往后微微退了半步。 心想,这是怎么回事? 平日里只要他一提到顾白,顾烬言必然反应很大,今天怎么看着毫不在乎的样子? 难道他真的被沈子扬那个草包迷昏头了?! 顾烬言不知道沈厌在想什么,现在只想求证一件事。 那就是对方是不是一早就有了前世的回忆? 不然那晚他去酒店赴约的时候,套房里怎么会是满身血迹的沈子扬? 按照前世的记忆,沈厌难道不应该躺在酒店的床上面色潮红地拉着他衣角求救吗? 又怎么会打伤沈子扬独自跑了出去? 顾烬言想到这里,心里简直兴奋到不行。 心想:如果沈厌也和他一样有前世的记忆,那真是太好玩了!! 于是他伸手一把拽住沈厌的手腕,兴冲冲地问: “这不是重点,我今天来只是想问你,你那晚是怎么从酒店里逃出来的?” 说着微微俯身朝沈厌逼近,呼出的热气直喷在人耳边,低声道, “你是不是也想起了什么?” 沈厌浑身一僵,根本就没细想这人话里的意思。 只觉得人离自己这么近,真是好恶心,害得他好想吐。 【ps:我不知道写清楚了没,顾烬言没有重生,只是有了前世的部分记忆。】 你是不是也想起来了? 前世那个被他囚禁在身边,任他打骂,任他拿捏折磨的小傀儡。 这一世不仅想挣脱他的手掌心,还对他冷眼相对。 看到他时脸上的神情更是没有半分的害怕,更多的只有厌恶。 厌恶? 顾烬言想到这里,心头顿时觉得火烧般难受起来。 凭什么? 前世沈厌明明怕他怕得要死,每天都是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脸色过日子,现在反倒敢用这种嫌弃的眼神打量自己。 怎么? 他以为只要把沈子扬打发过来,自己就能逃过一劫吗? 还是以为自己现在逃出了沈家,找了陆沉舟做靠山,就能改变什么? 蝼蚁就是蝼蚁,总是认不清现实。 “你讨厌我?”顾烬言冷笑了一声,阴恻恻地问,“沈厌,你不该讨厌我的。” 沈厌闻言抬手一把将人推开,厌恶地皱了皱眉,忍不住冷笑出声: “顾少,你未免太自我感觉良好,你当自己是什么香饽饽,谁都要巴巴凑上去讨好你?” “不对,沈厌,以前的事情难道你一点都没有想起来?” 顾烬言说起这个,情绪就忍不住激动起来,再次伸手抓着沈厌的手,不放,沉声问, “你要是什么都不知道,当初在酒店怎么会顺利逃掉?你又怎么会故意把沈子扬整成阿白的样子,送到我身边来?” 见沈厌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没有说话,就越发的亢奋起来。 “沈厌,你一定也梦见了对不对?” 沈厌垂眸看着死死扣住自己手腕的人,心跳得很快。 顾烬言刚刚说的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可拼凑在一起的意思,让他想都不敢想。 什么叫不该讨厌他?什么叫以前的事? 疯子。 真他妈的是疯子。 沈厌只要一想到顾烬言也有可能和自己一样,整个人仿佛就像坠入了万年冰窟。 让他从头到脚,连带骨头缝里都像是冒着寒气。 他不敢想,如果顾烬言也重生了,那接下来会怎么样? 所有事情仿佛在这一刻全都乱了套。 前世陆沉舟为了替他报仇,步步为营搞垮顾家,最后亲手把顾烬言送进了精神病院。 一旦真顾烬言想起来,凭他牙眦必报,阴毒的性子,那小叔现在的处境就危险了。 还有他这一世所有的伪装、筹谋,也全都功亏一篑。 沈厌用力咬了咬唇瓣,心想,不行,他不能认!更不能认输! 这条路,再难再危险,为了陆沉舟和奶奶他也一定要咬牙走下去。 沈厌面上依旧不动声色,随后抬起另外一只手狠狠给了顾烬言一个巴掌。 突如其来的力道打得顾烬言整个人一愣,只见他呆呆地站在原地,抬手捂住自己发烫的脸颊,满眼错愕地盯着沈厌。 沈厌神色淡淡,看着被自己打懵的人,勾了下嘴角。 “顾少,脑子有病就去治,来我这里发什么疯,你大老远地跑来和我说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到底是想干什么?!” “且不说,我听得懂听不懂?就拿那晚酒店的事情,你还好意思提?” “沈明山想卖子求荣的是他的事情,他又不止我一个儿子,我只是不甘心被人摆布而已,难道这还有错了?” “至于沈子扬……” 沈厌挑了下眉,冷笑道, “把他整成你心心念念顾白的样子,难道不是正合你心意?我不过是顺着我父亲的意思,帮他讨好你而已,你现在又是来闹哪出?!” 顾烬言缓缓松开捂着脸的手,用舌尖轻轻顶了顶被打疼的腮帮子。 他的视线牢牢缠在沈厌,细细打量着人脸上每寸表情。 前世的沈厌被他锁在昏暗的小房间里,被他打、被他折磨,连抬头瞪他的胆子都没有。 事后也只是抱着自己的身子安安静静地蜷缩在角落里,乖得像件没有自我的物件。 可现在。 他亲手驯服一辈子的傀儡,不仅敢冷眼盯他,竟然还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动手打他。 好。 真的是太好了。 顾烬言盯着沈厌,嘴角微微扬起,随后一步步靠近。 沈厌知道自己这个时候不能表现出丝毫地露怯,梗着脖子,迎对上人的视线。 只听人俯下身,凑到自己跟前,冷声说道: “沈厌,你刚刚说的话,听着都很合情合理,可惜了,我就是知道。” “哦?你知道什么?顾少?”沈厌抬眼直直地望着顾烬言,“不妨说来听听?” “你一直都在装,从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你看我的眼神明明害怕的要死,却装不认识我。” 顾烬言依稀记得在南大看到沈厌的一眼。 那时候,他只以为是对方胆子小,看到陌生人出现的正常反应。 现在细细想来,全然不是。 如果自己推断的不错,沈厌比他更早拥有前世的那些碎片记忆。 所以这人才会在酒店成功逃脱,在一次次遇见他时,每次都是截然不同的反应。 在那次同意跟着回小别墅时,甚至想置他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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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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