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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夸张地说,庄明玘算是送了个最大的把柄落在沈政宁手里,他是个没人招惹尚且要随机生闷气两小时的性格,然而此刻竟奇迹般地没有被逆毛撸炸。
他和沈政宁依然说不上非常熟,但却在寥寥几次接触中培养出了微妙的信任感——他想起沈政宁刚才接过画纸时小心避开他手指的动作,近乎直觉地相信这个人非但不会伤害他,甚至还会非常谨慎地避开可能触发他创伤的细节。
“我以前认识她,不过也仅限于互相知道,不算很熟。”庄明玘吝惜地给出了隐晦含糊的答案,“她见到我的话,也许会想起一些不太愉快的经历,所以还是装作不认识比较好。”
沈政宁迎着日光眯起眼,静了片刻,忽然问道:“她和叶桐生一样,也是你高中时期的朋友?”
沈政宁话音落地那一瞬间,庄明玘全身鸡皮疙瘩集体炸开,仿佛有人照着的后脑勺来了个全垒打,险些令他魂飞天外:“你怎么知道的?!”
他很少表现出这么剧烈的情绪,沈政宁连忙澄清:“我瞎猜的,瞎猜的。”
庄明玘定定地看了他一眼,抿着嘴微微偏过头去,虽然表情被遮住大半,但他就差在墨镜上写上“我要闹了”四个大字。沈政宁心想谁要哄你啊,一边低声下气及时转移话题:“前面有露天咖啡店,要不要过去坐一会儿,顺便喝杯咖啡?”
片刻后,沈政宁端回来的温热甜美的榛果拿铁终于熨平了庄明玘持续了足足五分钟的小猫撇嘴,他这个习惯于动脑子的人却喝着不加糖的热拿铁,一手在萨摩耶脑袋上轻轻地揉着,为了让小狗有参与感,顺手也给它喂了点小零食。
“你既然这么喜欢萨摩耶,为什么不自己养一只?”
庄明玘摘了墨镜,露出剔透的琥珀色眼眸,他的确是睡眠不足,眼底晕开了明显的青黑,显得眼窝更深,有些楚楚动人的憔悴。
沈政宁擅长分析他人,却很少剖析自己,倒也不是他故意避讳,只不过在通常的对话语境中,由于他经常占据分析者的位置,听众往往会下意识随着他的引导,将注意力全部投向被分析的对象,继而忽略分析者本身的存在。
但庄明玘此刻的神色很认真,眼神里隐隐约约透露出“轮到你了”的威逼意味,他这种习惯站在一旁暗中观察人类的性格会主动追问的情况还挺少见的,好像警惕心超强的猫从衣柜顶上跳下来试探性地靠近。
社交规则之一是“有来有往”,他从庄明玘身上得到了一些或深或浅的信息,虽然并不完全出于当事人的自愿,不过他此刻明确表现出了“想要了解”的意愿,沈政宁也用堪称坦率的态度接纳了他的试探,宽容地对他敞开了一部分领地。
他喝了口咖啡,慢悠悠地回答:“小时候,我爷爷曾经送过我一只小白狗,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它是萨摩耶,只是觉得它非常可爱,每天放学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回家去看它。”
小狗和小孩是天生的好朋友,它很快就学会了坐下、握手、作揖的指令,会用湿漉漉的鼻尖触碰他的掌心,主动把头伸到他膝盖上求抚摸。
沈政宁给它起了名字叫“咪咪”。
庄明玘捧着咖啡杯,脑袋上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不是很懂你的逻辑。”
沈政宁试图共情年少时的自己:“它和我小时候经常看到的那些潦草野狗不一样,太精致了,像玩具小狗,所以起了个读起来更……呃,毛茸茸一点的名字吧。”
少年人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又全心全意地投入了所有的爱和关注,热烈地喜欢着他的小狗,直到某一天傍晚放学回到家,沈政宁没有看到已经习惯准点在门口等待他的咪咪。
沈政宁连校服都来不及换,里里外外找了一圈,焦急地问他妈妈:“咪咪呢?”
他已经记不清妈妈当时是什么表情了,唯独记得那天黄昏屋中沉凝的暮色,像粘稠水泥一样从天花板上漫灌进来,白墙上倒映着血红的夕阳,他妈妈语气不太好:“送回你爷爷家了。今天你们老师给我打电话,说你月考成绩掉出了年级前五十,物理考砸了,你这段时间太松散了,精力都没放在学习上……”
沈政宁心里咯噔一下,难以言喻的恐慌笼罩了他的心脏,但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应该表态挽回:“妈妈,我下次一定好好考,你先把咪咪接回来行吗?”
“不行,”他妈妈一口否决,“玩物丧志,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别的都免谈。还有一个多月就是期末了,你要是还这么吊儿郎当的,今年这个年我是没脸过了,自己长点心吧。”
妈妈的心情似乎很差,沈政宁被训得蔫蔫的,耷拉着肩膀回房间去写作业。他没有试图通过顶撞家长或者发脾气大闹来争取要回自己的宠物,甚至都没有再多恳求几句,心想只能等到周末去爷爷家时再去看小狗了。
沈政宁不是个叛逆的小孩,由于父亲早逝的缘故,在所有亲人的耳提面命下,他已经把“体谅母亲的不容易”刻进天性,当成了不可违逆的金科玉律。
周末在他的千思万盼中姗姗来迟,沈政宁在兜里揣了两根咪咪喜欢的火腿肠,兴冲冲地跑到爷爷家,甚至来不及和爷爷奶奶问好,先一头热地问:“咪咪呢?”
爷爷开门迎接他的热切笑容僵住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试图转移话题:“政宁来了,快进来,外面冷不冷?最近学习挺累的吧?”
“爷爷,我的小狗呢?”
在沈政宁年纪还小、尚未意识到自己的敏锐比其他人要强上那么一点的时候,他已经本能地察觉到了对方的躲闪,并表现出了格外执着的态度:“我妈说她把咪咪送到爷爷家了,咪咪在哪儿呢?”
“政宁啊,来来来进来说,别在门口站着。”爷爷把他拉进家门,好言好语地劝慰他,“是这么回事,你妈妈说你最近因为养狗成绩下降了,她不想让你为这些玩意儿分心。再说你妈妈工作忙,光照顾你就挺费劲了,哪有时间伺候小狗?”
“我知道,爷爷。”沈政宁说,“咪咪先放爷爷家养着,我会每周过来看它,等我考完放寒假,我再把它带回去养,不用我妈操心。”
爷爷条件反射地向身后看了一眼,可那里并没有一只小白狗颠颠地跑出来迎接:“我已经把它送人了。不就是一只狗嘛,你现在还是学生,不适合养狗,等你考上大学,爷爷再给你买只新的,行不?”
热胀酸意猛地冲上喉头,某一瞬间他真想歇斯底里地大喊一声凭什么,但沈政宁再一次死死忍住了。他从小被人教育哭是软弱可耻且无用的,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动脑子:“什么时候送的?送给谁了?”
“送给……”爷爷见他竟然没闹,看起来还挺冷静的,似乎对小狗也没有那么深厚的感情,本来想随便说个邻居熟人糊弄他的谎话在嘴边拐了个弯,变成了实情,“前天你刘爷爷家二小子海城过来送菜,看见咪咪了,他说这小狗是品种犬,叫什么萨什么的,在市场上能卖点钱,我就让他给五百块钱抱走了。”
五百块。
对沈政宁来说是把从小到大存下来全部的零花钱都凑在一起勉强能够的数字。事情还没有走到绝路,只要能找到咪咪,他可以想尽一切办法把小狗接回来,他可以跟妈妈做好保证,不占用学习时间、不浪费她的精力……
行动计划在脑海里迅速成型,沈政宁不记得自己怎么强行保持着和往常一样的态度跟爷爷告别,关门后他拔腿冲出了单元楼,循着记忆敲开了刘爷爷家门,问到了刘海城的所在,又根据刘海城的描述跨越了半个城区,去寻找买下咪咪的那户人家——他心无旁骛地执行着自己的计划,宛如奔波于古战场的希腊士兵,跨过重重艰难险阻,只为抵达他梦寐以求的雅典。
然而刘海城给他的买家信息非常模糊,终点范围被他锁定在某小区。在他挨家挨户地排查了一栋楼之后,晚上九点,先一步找到沈政宁的是他妈妈、他的班主任和他爸生前的同事。
他妈妈当着所有人的面甩了他一记脆响的耳光,眼泪和质问同时喷涌而出:“为了一条破狗,你连家都不回、连你妈都不顾了是吗?!”
沈政宁被扇得一个趔趄,同行的警察赶紧上来拉开母子二人,有许多人在一旁劝他,嘈杂声音混着耳鸣忽高忽低地锤着他的神经——“你一个小孩子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也不跟家里说一声,你妈都要担心疯了。”“家里就你这么一个孩子,你要有个磕磕碰碰,你妈得多心疼?”“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子汉,要懂事起来,主动照顾妈妈,可不能再耍小孩子脾气了。”
“快去,”有人推搡着他,“去跟你妈道歉。”
沈政宁在茫然泪眼里看向远处一排排高楼灯火,感觉自己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被自责愧疚炙烤着,和脸上的巴掌印一起火辣辣地灼痛;另一部分则高高漂浮在半空,没有眼泪,只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悲哀。他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咪咪了——它或许就藏在某一扇窗户后,两只黑玻璃珠似的圆眼睛安静地注视着他,可他再也不会去找它了。
“对不起……妈妈。”
在这毫无道理、没有意义的二选一里,是他最终选择了放弃自己的小狗。
长大后的沈政宁依然最喜欢萨摩耶,有钱有精力却始终没有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小狗。这并非是出于怨怼,也不是不肯原谅,相反他很能理解他妈妈的痛苦挣扎。但人和人的痛苦是没有高下之分的,他只是无法释怀,并且软弱地选择了逃避——不去开始就不会有分离,永远也不必面临任何取舍问题。
silver依偎在他的腿边,蹭得他裤脚上都是白色狗毛,但只要看着它懵懂澄澈的黑眼睛,就会有种被依赖着、被信任着的幸福感。
庄明玘显然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明明非常安全的问题竟然引出了沈政宁的伤痛往事,仿佛一竿子下去钓上了鳄鱼,一霎有点不知所措。
“原来是这样,”他干巴巴地说,“抱歉,好像不小心触及了你的童年创伤。”
沈政宁恶趣味地欣赏片刻他被吓住的表情,旋即轻松地勾起了唇角:“没关系,这里是东亚,哪有什么创伤,只能说你的童年我的童年大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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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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