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页(第1页)

丧钟抬头看着这个新的神奇小子,昏黑环境下,唯一露出的蓝眼里不辨情绪,但他笑了笑,闷沉威严的笑声透过头盔传出来,&ldo;前任罗宾退休了?这才让你这个新人继任,还是说……蝙蝠侠就喜欢小男孩儿?&rdo;  &ldo;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秘密?&rdo;丧钟歪着脖子,状似好奇地问。  可事实上他清楚上任罗宾的下落,对方在哪、在干什么,他可都清楚地不得了,也对这任罗宾有个基础的了解,可他对这些年幼的孩子们都抱有一种俯视的态度,他当然有俯视和调侃的资格,并且是真的想激怒对方,让他看看这任罗宾的能力。  他的语气漫不经心,对蝙蝠侠也没明显的敬畏,而罗宾只是紧紧盯着他,毫无疑问为他恶意的发言愤怒,可他被蝙蝠侠训练过,在战斗中一定要克制情绪、冷静地理清战斗思路,否则就会一败涂地。  他们之间僵持着,在丧钟把长棍左右手交换时,罗宾神情微微一动,直接收起爪钩枪,他选择从天而降,借助重力试图给他狠狠一击,但他落下的腿被丧钟抬起的手臂挡住了,他甚至只是手臂微微下沉,除此外几乎没有造成任何影响。  丧钟一挥手将他掀开,看着罗宾在空中翻转身体后落地,他冷静评估道:&ldo;以你现在的表现,可比不上你的上一任。&rdo;  罗宾才落地,丧钟就挥舞着长棍上前,而他认真起来的攻势极其迅猛暴虐,如果罗宾不能及时闪躲开,那一棍就能把他脑袋打开花,或者把骨头折断让他哀嚎。  丧钟一步步走过去,而造成的压迫让罗宾根本无暇顾及他都说了些什么。  他们的体型差太大了,也就导致力量差距巨大,何况罗宾知道丧钟是做过基因实验的超级战士,他的力量、速度、反应能力都超越常人,而他还有着自愈能力,正面抗衡时,罗宾完全不是他的对手,只能节节败退。  &ldo;你的训练时间还是太短了,孩子,还没学到蝙蝠的精髓,如果是他在这里,就不会用这种方式和我战斗,还有你的年纪,这可是个大问题,&rdo;  &ldo;你要根据身体素质调整战斗方式,也就是说部分武术动作你其实用不上,甚至只会阻碍你,你的出力还没达到极限,还有手腕!&rdo;  丧钟一棍子敲在罗宾的肩头,把他打得下沉,动作微微停滞,但这么个一举制服敌人的好时机,丧钟却没有动,&ldo;你是在跟我表演杂技吗?动作里的空挡大到我无法忽视,原本我还以为是你在刻意诱敌,可事实上你根本没意识到?&rdo;  &ldo;我希望你能认真一点,否则的话,我就把你打断手脚扔在这儿,等你的蝙蝠爸爸接你回去,在他面前哭吧。&rdo;  他冷酷认真地说道,而罗宾落在他前方几米开外,忍不住抬手捂肩,这才意识到丧钟可能是收了力,看起来凶猛无比的动作却没有将他骨头打断,只是痛得离谱,而且让他这一侧的胳膊都使不上力。  罗宾在过程中不断地闪避,到他挨了这一棍,早已经满身是汗,原本的力气就无法对抗丧钟,现在更是大打折扣,他知道自己该动脑子了,可是嘴上还说着:&ldo;老家伙,那还是让你哭着回去吧!&rdo;  丧钟可不在意这点儿口头上的挑衅,甚至笑了笑,&ldo;看样子你已经做好准备了。&rdo;  他和罗宾都相互在资料上了解过对方,但实战交手这还是你太冒进了  丧钟甩了甩手,没有立时对那边的大块头发起袭击,至于那一个孩子?她看起来就没接受过任何训练,体质还差,只是不知道怎么和所罗门&iddot;格兰迪这头大僵尸玩到一起了。  梅根其实没发现他们,还在看着别处,这里是上东区,罗宾和丧钟追逃过程中跑到了这里,而她至今夜晚的活动范围仍限制在上东区,即使曾经被杀手鳄带着走过每一条街巷,可她没有认真记忆,哪怕是走过的地方也依旧好奇。  但她身下的大僵尸发现了,因感受到威胁而冲丧钟低吼,她这才看过去。  而这位雇佣兵抬手冲她招呼:&ldo;夜安,孩子,你是个新面孔,我第一次见你,&rdo;丧钟审视的目光投过去,他的确没接到消息说哥谭什么时候出现了个与&lso;怪人&rso;为伍的孩子,就算她没什么出众的能力,那么身份、经历上总该有点不同?  丧钟自诩对哥谭这座城市,以及里面的义警、精神病罪犯都有所了解,但现在他眼前突然出现了个能和格兰迪玩到一起的孩子,他们单纯是朋友,可以,但是哥谭城里其他人都和她是朋友,不想通过她来做点什么吗?  毕竟大僵尸没脑子,仅有的那点儿自我意识可算不上高智商,可他的武力值实在出众,当个杀手锏绰绰有余,只不过他是头直觉怪物,才没让他被人控制。  但当他有了在意的朋友,也就有了可被突破的弱点,哥谭里可没有&lso;好&rso;罪犯,他们绝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丧钟敏锐地意识到了其中的问题,却只是把念头按捺下,不急于一时,&ldo;看来你没听到我说的话,那我再说一遍好了,&rdo;语气看似随意,但他已经把刀刃向后,并且调整好身体重心,这是一个随时可以发起冲击的姿态。  &ldo;我问,罗宾不愿意做我的助手,那么你呢?&rdo;他好整以暇地等着小女孩回应,可他没想到最快反应的是罗宾。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