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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的人拿着的东西都是城里集市上很常见的一些货物。有人背着柴,这是住在山脚下砍了柴后进城用柴换粮食的柴夫,还有一些人抱着陶罐,里面装着鸡蛋,还有些人手里则是拿着自家织的土布。 出城的人手里拿着的东西种类则多一些,有拿着盐罐子的有提着一条肉的,还有背着半袋子粮食的。 还有一些看着虽然是平民,但是明显家里条件还行的人,因为他们穿的衣服很新,只是没有染色而已。 染颜色的衣服是城邦主和巫医以及奴隶主们才会穿的,他们一般不会来城外,除非是要去田里巡视,但现在是农闲,天气又冷,都在家待着呢,他们又不用大冷天的出来换东西吃。 两个隶看着行人手里那些鸡蛋和肉,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他们的食物只有煮豆子和煮豆叶,没吃过别的。 但是巫医很爱吃肉,他手底下的人也很会做肉,所以经常可以闻到空中飘来的肉香,那味道闻起来简直馋死人了。 “我们什么时候能吃到肉呢”胆小隶看着行人手里提着的肉条,很向往。 “有豆子吃都可以了,你竟想吃肉!”胆大隶真想说咱俩到底谁胆子大,你可真敢想!! 胆小隶摸摸头有点不好意思,是啊,也太敢想了,他们连罐子里的干豆子都要护不住,还吃什么肉呢。 后知后觉的阿若 “快到大城了吧?咱们抄了近路的。”阿若掏出布巾,就着溪流的水打湿后擦了擦脸。 秋冬季雨水少,路上尘土多,走一趟路弄得人灰头土脸的。 要是以前她倒也懒得擦,这不是跟着风氏生活了一个月,养成干净的习惯了。 队伍里的其余人也抽出随身带的布巾沾水擦擦,就是这冬天的河水,虽然还没结冰,却也冷的人够呛。 冰冷的布巾往脸上一放,人顿时要打个激灵。 “我看再走个四五天的山路,就能直接绕到城门口后面,再绕着城墙就能进城了。” 医疗队领头的人说。 山路难走,身上背着货物的话很容易摔倒,人伤了倒是无所谓,贵重的货物要是顺着斜坡滚不见,那就糟了。 但不背货的时候就没事,身上轻便了,要摔的时候随便抓点身边的树枝什么的就能稳住身形。 所以每次不卖货的时候,她们都会贪时间走小路。 阿若看了看不远处的另一个山头。 那边已经是巫山的范围了,巫山很大,她和母亲妹妹之前的草屋就在山另一头的山脚处。 阿若在想寒枝说的话。 她怎么会不对那样的提议动心呢?将近半年没有看到母亲和妹妹,她虽然相信巫山人会好好照顾她们,但自己才是她们的亲人。 而且巫山的生存环境也越来越差,就连正宗的巫山人央都会死在野兽的爪子下,母亲和妹妹是不是会更危险? 阿若已经学了一些粗浅的算数,所以知道了自己和母亲妹妹的身体里,算不上有一半巫山人的血脉,而应该是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才对。 如果山里的巫山人被野兽袭击,母亲和妹妹真的能安全脱身吗? “阿若,你在想什么呢?吃饭吧。”刚刚叫阿若都没反应,领队的只好又叫了一遍。 阿若赶紧应了一声“知道了。” 晚饭很简单,切成碎块的肉干煮粟米粥,加上在路上采来的野菜。 虽然没有撒盐,但肉干是咸的,所以粥喝起来很有味道。 “风氏做的风干肉就是好吃啊,一点异味没有。”医疗队队员捧着陶碗,沿着碗边吸溜肉粥,一个个喝的头也不抬。 她们这次上路身上就只带着肉干和粟米,其余都没带,连经常在路上过夜时要背着的草席子都没带呢。 风氏来了之后,祝葵手底下的人就都把以前的兽皮裙衣服样式抛弃,全换了风氏的新式衣服。 新式衣服可以将胳膊和腿脚都包裹在一起,既暖和又不影响行动,简直不知道比兽皮裙好穿了多少。 晚上睡觉也很方便,只要把帽子戴上,随便往路边枯死的草堆里一躺就行。 冬天地上没什么虫子,不怕睡在地上虫子往脸上爬。 哪像以前,因为衣服漏风,晚上总是要缩在草堆里才能挡住寒风侵袭。 还有路上生火也比以前方便,火折子一吹就能把火堆点着,以前都要靠钻木头取火。 祝葵还给了她们几个三只脚的白陶罐子,说是路上煮东西用。 领队的还问祝葵,这么珍贵的白陶罐就给她们煮东西?祝葵只是笑了一下说罐子做出来就是给人用的,珍贵那是对于外人来说而已,自己人当然可以先用。 “这罐子可比大河族的红陶罐子轻多了,还不容易烧裂。”做饭的人看着火堆里架着的三脚白陶,眼里都是喜爱。 这玩意儿煮粥老快了,往火堆边一放,加满水后那水不一会儿就开始咕嘟冒泡,把肉干粟米放进去,很快就熟。 “大河族的红陶怎么能跟风氏的东西比?”领队的回了句。 “也是啊,你说风氏这些人,这么多的好手艺,怎么会住在山里呢?这要是在山底下住着,不是早就跟我们老大合作上了。” 和风氏的人在一起待久了,祝葵的侍从们嘴里也会时不时蹦出一些现代化词汇来。 “风氏要是早点下山,哪还有大河族的事儿啊,你没看才这么几个月,风氏这点人,就要超过附近的很多部落了。” 阿若只是听着,并不怎么说话,她话一向很少。 不过听队友们这么一说,阿若也觉得风氏有些奇怪了。 拥有着这样的知识和技能,却一直只是住在山里当个普通的猎户,为什么?难道她们也跟巫山人一样,是母神的 阿若对自己的想法感到吃惊,怎么会呢? 但随即又开始觉得这个想法越想越有道理。 风氏和巫山人有很多不同,但也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比如都住在深山里! 住在深山最大的难处就是野兽,巫山人是因为以前可以和野兽沟通才能安全住在山里,风氏的人难道也是吗? 还有一点,风氏和巫山人一样,也是女人当家的! 阿若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忽略了这个细节! 这件事她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发现呢? 整个大河流域,已经没有哪个部落,像上古时期旧神的后裔们一样生活了。 她听母亲说过,旧神的部落中,都是由女人做首领和巫医的,男人不能生孩子,也不能和同族的女人一起,所以会被赶出部落,和其他部落的男人组成一支流浪的队伍。 这支由被赶出去的男人组成的队伍通常会和附近的女性氏族做一些简单的交易,如果氏族中有女人看中了哪个男人,就会把他带回去,过一段时间要么把他赶走,要么继续留他在家里干活。 在这样的氏族中,女人们生了孩子,会有好几个女性长辈帮助带孩子,年轻母亲们就可以好好的调养身体。 姐妹之间生下来的孩子不分你我,都是自己的孩子,家族中如果有哪位年轻母亲不幸去世,那么她的孩子就会被氏族中的人养大。 只是随着旧神的失落,这一切都被颠倒了。 白干 阿若只在巫山人的身上,看到了一些母亲所说的旧神部落的影子。 而在风氏的身上,她则看到了更多。 甚至母亲说的,旧神是一个很会做东西的人,包括现在的大河流域的人家中的许多东西都是她做的。 母亲还说是旧神发现了野生的豕和鸡可以抓回家里养着吃肉的,还有那捉鱼的渔网也是她做出来的。 风氏和旧神部落的重合点一点点被阿若给拼凑了出来。 她为自己的迟钝感到吃惊,为什么她会忽略了这么多重要的细节呢? 阿若锤了自己的头一记,引得旁边的队友侧目。 “阿若怎么了?”队友窃窃私语。 领队看了阿若一眼,小声说了一句:“别管她啦,老大说她进了城以后要是想离开,让我们不要拦她,说是她有重要的事做呢,我看她估计是在想要不要离开。” 队员们点点头,又接着轻声说:“离开大城也就算了,难道不回来吗?她现在是风氏的人,我都羡慕死她了,不是说老大不好,而是风氏太好了,要是老大把我送过去,我真怕晚上高兴的睡不着觉!” 领队好笑的看了队员一眼,却不得不承认事实就是这样。 祝葵当然好了,顶不住风氏好东西实在是太多,随便进去学点什么,以后都能受用。 不过只要祝葵不提,她们就会安心的为祝葵做事,人不能太贪心,老大也一直对她们很好。 阿若还不知道自己去了风氏以后,就引得一堆人羡慕的事。 她只是终于在此时下定了决心。 等到了大城以后,队员们都安顿下来,她就进巫山去寻找母亲和妹妹。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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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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