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1页(第1页)

光靠自然繁衍还是太慢,不如把这里建立成最大的城市,慢慢把路往另外两个区域铺。形成人口虹吸效应后,将其他区域的部落民或者奴隶们都慢慢转移过来。  现生的不如现成的。  除去地理以及人口的考虑,还有一点,就是附近的矿产资源。  本地的铁矿先不提,另外两个地方的煤铁铜以及稀有金属,对于冶金以及早期工业的发展,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不知道祝葵愿不愿意带着我到处看看啊。”寒枝一边画图,一边自言自语。  “看什么?”祝葵出声。  寒枝拍拍胸口,突然出声,吓得她心脏突突跳。  这人怎么不声不响的就走到背后说话啊。  “葵姨,你没有跟他们进山啊?”缓过劲儿来,寒枝这才开口问。  “我准备看看新的灯油是怎么榨出来的,堇说你在屋子里画了半天的图,也不知道出去走走,让我进来叫你出去溜溜,免得看坏眼睛。”  寒枝一听,便赶紧起身。  确实,画图画的太专心,都没留意一上午时间都过去了。  她还小呢,整天伏案劳作,可别还没长大就变成小驼背。  想到这里,拉着祝葵的手让她跟自己一起出去,“你的运输队不是到处跑吗?我想等到稳定下来之后,跟着你的粮队四处看看。”  “你走过很多地方,能不能告诉我,除了我们这里,是不是其他地方也有很多人?”  祝葵笑了一下,“当然,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人比这里还多。”  寒枝兴奋的一握拳,“我就知道我没猜错,那你的运粮队是不是一般都往人群密集的地方走?”  祝葵摇摇头,“不一定,有些地方人很少,而且连话都不会说,这种地方我也会去。”  去了以后她会拿出自己带来的粮,那些人拿出地方的一些特产,什么咸鱼果干块茎之类的。  不过一般这种偏远地方,并不是祝葵特意挑选要去,而是看象群。  它们迁徙的路线大多数时候是固定的,但有时候也会心血来潮的小小改个道,偏移一下路线。  祝葵还是经历了几次之后才发现象群的改道规律,是根据当地的一种树来的。  每次去到那里,象群就会把周围的一种树木叶子都吃光,但这种树偏偏生长的极其缓慢,叶子被吃光之后,想要再次恢复成可以让大象食用的树叶,需要好几年的时间。  大象的记忆力十分出色,所以每次把树叶薅光了之后,就会计算好下次再来的时间。  祝葵便是因此只能几年去一次而已。  她记得上一次去的时候,那里的首领高兴的把她引到一块田地里,手舞足蹈的让她看地里那些幼苗。  祝葵没想到这些人还真掌握了粟稻的种植技术。  她上上一次来的时候,除了带来以前常带的粟之外,又额外带了些未脱壳的稻以及少量麦子出来。  本地人常年以各种树木的嫩叶杂草以及果子为生,还会一些狩猎的手艺,所以可以从山中获取肉食。但因为不会种地,缺少主食的营养,依然个个面黄肌瘦。  薯蓣  既然都已经带来了粮食,祝葵便有心想告诉这些人粟稻的种植方法,但一来语言不通,二来时间也来不及了。  大概是因为干旱的缘故,那年的树叶美食减产,象群们在周围浅浅啃了两口树叶,面前就只剩了光秃秃的树干。  领头的象有点生气,甩着长长的鼻子烦躁的朝天嘶鸣一声。  祝葵跟象群虽然不是朝夕相处,但也一起玩了二十几年,对于这只象的脾性摸的有个八九成熟。  这么叫唤就是不耐烦了,想赶紧离开这个让它们吃不饱的伤心地。  吃不饱可太正常了,大象这个体型,只有住在大森林里才不会饿肚子,这种迁徙路,忍饥挨饿的赶到下一个象群补给点才是常事。  祝葵只好抓了几颗种子,在地上挖了几个坑,然后把种子一颗颗丢进去,再覆上土。  周围没有水源,不能浇水。  而大象已经伸出鼻子,一把将祝葵卷起,放到背上。  巨大的耳朵有点不耐烦的扑闪着,赶走周身的蚊虫。  大象踏着沉重的脚步,轰隆隆的离开这个光秃秃的地方,伤心啊,大老远的赶来,只啃了几片树叶,走走走赶紧走。  只留下后面那群面面相觑的土著们。  土著虽然还没有发展出完善的语言体系,但是已经会使用一些简单的发音配合肢体动作,向他人表达自己想说的话。  土著手舞足蹈的指指地上几个匆匆覆上土的坑,又指指首领。  首领把头摇的像被风狂吹的树枝一样。  意思是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一群人再次齐齐看向地上几个小土坑,十分不解。  祝葵随手埋下的几颗种子并没有浇水,本来是没机会发芽的。  结果象群才离开没多会儿,便天降大雨。  此处已经干旱了许久,这场大雨不光让热的都要发疯的象群们兴奋的在雨中蹦跶,也成了让种子萌芽的及时雨。  本地土著们是有巫医的,首领不知道祝葵临走时那几个埋种子的动作是什么意思,便回去请教巫医。  巫医的牙齿都快掉光了,她吧嗒两下瘪瘪的嘴巴很想说她也不知道。  但看着儿孙们殷切的目光,赶紧咽下到嘴边的话。  她用手指着部落里几个年纪小的孩子,示意她们每天去那个地方看看。  祝葵的举动,被巫医解读为一种神秘的仪式,只要在那里守着,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发现。  还真有发现,过了一段时间,那几个小土坑就冒出了嫩绿的芽。几个看守的孩子们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巫医。  巫医老迈的身体突然来了精神,手一举,要求儿孙们上来搀扶。  年纪大了,行动不便,非必要她都躺在草堆里面不动弹。  不过这个新发现倒是值得她去看看。  老巫医到了地方一看,哎呦,这不就是植物刚发的芽吗?  但植物发芽是很常见的事啊,森林里到处都是芽。  老巫医还是有点不明白。  算了算了,回去吧。  这一晚,老巫医撤回了那几个看守土坑的小孩。族里每天都忙着要找食物,忙得很呢。  她今晚喝的是祝葵来时和他们交换的粟米粥,其他人则吃的是粗略磨掉外壳的稻米。  粟米和稻米都好吃,只有那个麦子,难吃得很。  老巫医有点惆怅的想着粟米粥快喝完了,明天开始,她也要跟儿孙们一起喝稻米粥啦。  虽然稻米粥的味道也不错,但她还是更喜欢黏糊糊的粟米粥。  已经被这支部落遗忘的几颗幼苗,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慢慢长大了。  等到天气渐凉时,族里一群找野果的小孩们再次发现了这几棵植物。  上面结的果实,好像他们热天时候吃的粟稻呀。  几个孩子围着成熟的粟稻植株激动不已。  新发现再次传递到老巫医耳朵中,这次老巫医终于知道祝葵当初是什么意思了。  居然是让他们把食物种进地里的意思。  首领激动的在那几棵植物旁旁边转悠跳动。  这就是以前丢种子的地方,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结了这么多果子!  这支从前只知道狩猎采集的土著部落,终于在这时候有了种地的概念。  所以祝葵隔几年再次来的时候,就被首领引过去围观了一下地里的幼苗。  严格来说这根本不算地,只是把地里的杂草都拔了,挖上坑撒种子而已。  比刀耕火种还原始。  但对比之前完全没有种地概念,这已经是一种进步了。  祝葵虽然很为这支部落高兴,不过她能做的事情不多。还是那句话,语言不通,所以交流困难,她自己也是个不会种地的,没法教这些人更好的技术。  时间也依然很赶。  土著们为了答谢祝葵教她们种地,拿出了比以往更多的在山中挖掘的块茎送给她。  依然是洗的干干净净的。  这种块茎祝葵很喜欢吃,只可惜不好保存,路上就要吃完,不然很快就腐烂了。  “块茎?长什么样子?”寒枝听祝葵这么一说,来了兴趣。  “细细长长的一根,煮熟之后吃起来带些甜味,即使是没有牙的老人,也能吃很多。”  “褐色的皮,白色肉?”寒枝猜测。  “你怎么知道?”祝葵看着寒枝,她现在连没有见过的东西,都能知道是什么了?  “山药啊!”寒枝高兴的不行。  “你怎么没带些山药回来,这个好吃,我们族中人都会种的。”  “容易烂掉,只能半路上就吃光。”祝葵无奈的摇摇头。  寒枝挠头,呃,山药挺好保存的啊,只要保持挖出来时带点土的状态,就可以保存好几个月。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