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5页(第1页)

大河族长却不是这个决定人,因为他心里对这些事也没数。  族里的几个老人却知道,这就是他们在族中格外受人尊敬的原因。  不光知道种地的事,还知道烧红陶的材料配比之类的事情。  上一任首领和这些族老的关系倒是不错,所以死了以后才能让儿子继续做首领。  不过现任大河族长心里虽然总是这样不服那样不服,做事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但他还是有个优点的,也就是这个优点,让他虽然才能平庸,却还是能在首领的位子上平安的干了几十年。  就是听话。  他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干活不太行的,所以很愿意听取族中老人们的意见,而不是像很多男人一样,明明不行也要照着自己的想法硬上,最后往往带着身边的人一起倒大霉。  祝葵也正是觉得他有这样的一个优点,所以愿意容忍他时不时犯蠢的行为。  因为听话,所以每次祝葵叮嘱对待奴隶好些的话,都能被他听进去。  虽然听进去后过不了多久就忘了,他要是记性好,也不会种了几十年的地都还记不住农时。  但听进去一会,奴隶们的待遇就能好一会。  上次换奴隶的事情也是,他一直在心里嘀嘀咕咕不满祝葵一个奴隶都不给他们,但祝葵让他回去,他也就乖乖回去了。  虽然回去之后被族里老人骂了个狗血淋头,但几个人老成精的族老冷静下来之后,发现这样做才是对的。  这几年,因为红陶在大城中不再是什么稀罕物,所以祝葵对于他们的关注变少了,可每次换来的奴隶,大多数依然是换给了大河族的。  没有游商的商队将红陶往下游的大城运,大河族现在充其量就是个会做红陶的普通部落。  做出来的红陶也只能在附近和方圆十多里的部落互换而已。  绝对不会成为附近奴隶最多地最多,人也最多的大部落。  首领是参不透祝葵对于大河族的重要性,族老们却知道。  几个族老交头接耳,纷纷觉得这次首领算是傻人有傻福,没有继续和游商掰扯,惹得游商厌烦他们。  大河族的幸运之处,就在于他们真正的领头人,并不是现任首领,而是这几个会做事,还没有糊涂的族老。  人老了总是怕死的,和争斗比起来,更向往安稳的生活,这是人性本能。  如果是一个年轻热血,崇尚武力的首领,手底下又带着一群同样年轻冲动做事不顾后果的男人们,那么他们绝对不甘心就这么默默的被风氏一族的光芒盖过去。  也可能是因为,除了几个族老可以稳住之外,族中大部分都是爱做手工艺的匠人。  有手艺的人往往性格更加沉稳,应该说具有沉稳性格特性的人,更容易成为一个手艺人。  尽管本族红陶受到新的外来事物白陶的影响,但这个部落的绝大多数人,并没有产生过前去攻击新来的风氏的想法。  新来的风氏有白陶,那又怎样?  大河族要是能知道白陶的制作方法,那肯定是很好的。就是不知道,也没什么。  他们依然是附近最强大的部落啊!  大河族有很多的奴隶为族中耕地,自己族人们又可以专心的制作石器陶器,既不缺吃也不缺穿,根本没有发起战争的理由。  这是求稳者们的想法。  也有一些不想求稳的,多是没什么本事,家里也没多少余粮的人。  这样的人是很热衷于战争的,因为幻想着乱起来以后,就可以趁机抢东西,说不定打败对方的部落之后,自己家里还能分几个奴隶呢。  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之前他时不时和外面那群游民混在一起偷鸡摸狗,但这段时日,那些游民一次也没有出现。  真是怪了,这些家伙是不是找到更好的地方所以不往这边来了?  就在大河族开完集体会议没几天,田拉着族中一个跟他一样的无赖,埋首低声讨论。  “下次赶集咱们也去集上看看那个新来的风氏,说不定能偷偷看到他们怎么烧白陶的。”  以前他们也会去赶集,不过去了几次之后发现来来回回就那几个摊位,没什么新鲜事。  去一次可是要走好几小时的,又没热闹看,后面自然就不去了。  这次不一样,这次新来了个风氏,还一来就抢走红陶的风头。  田自认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遇到这么让人气不平的事,当然要为此出头!  他甚至找族长说过自己的想法,结果被族长骂了个狗血淋头。  “正事不干,整天就会偷鸡摸狗,还想给族里出气去找风氏的麻烦?我看你就是个麻烦!”  “最近外面那些游民也不来了,我看你在家安静了几天还当是好事,你打这主意,我打死你。”  说完举起扫地的树枝就往田身上拍。  人类自从房屋诞生起,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历史,扫帚的原型当然已经出现。  不过这个时候的扫帚很简陋,大概就是一根带着树叶的树枝而已。  等到再过几千年,人类发现受伤的野鸡拖着身体爬行时,尾部的羽毛可以带走灰尘,以此为启发,才用野鸡毛扎了一个真正的扫帚。  季又赶集  田被干枯的树枝打的抱头鼠窜,跑出了首领家。  他这个叔,平时看着憨憨的,有时候发起火来还挺让他害怕。  揉了揉被打疼的腿,田慢慢走回家,回到家一看,家里的奴已经把饭食做好,正等着他吃饭呢。  刚才被打到的地方又疼了一下。  田看着奴,刚才挨了打的怨气突然涌上来。  他揪着那个奴,上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奴抱着头,大声的尖叫着,企望有谁听到声音可以来阻止田。  确实有人来了,是那个给她鸡蛋的女孩。  两家不光是耕地离得近,住的也很近。  季站在院子外面,大声喊着让田别打了。  “你不知道上次集市我们族中一个奴隶也没换到吗?把奴隶打死了,看你怎么办!”  田踢打的脚突然停住,好像是这样。  就是因为换不到奴隶族长才召人一起商量怎么办的。  该死的游商,死老太婆,无缘无故的怎么就不给族里奴隶了。  他好像没有想过,以前可以自由交换奴隶的时候,他也只能有这一个奴隶,还是他的族长叔叔给他换的。  田嘟嘟囔囔的坐到放着饭食的木板前,开始吃饭,一边吃一边恶狠狠的瞪着奴:“就是粟米馊了,也不给你吃。”  奴默默从地上爬起来,一声不吭。她本来就不爱说话,挨打以后更不能说话,会被田视作一种反抗的行为。  今天看来是没有食物吃了。  奴躲到屋子的角落里,经过门口的时候还悄悄看了院门一眼。  没有人,刚刚在门口的季已经离开了。  季走在回家的路上,嘴里一直骂着田,“该死的无赖,整天就会打人,一点正经事不会做。”  严格来说,田是她的亲戚,两人祖父的祖父是一个父亲。  这也很正常,虽说有很多部落不是由亲缘关系组成的,但像大河族这样稳定了很久的大部落,当然是亲戚连着亲戚,一整个村,追溯一下都是一个祖宗。  但季对田一家向来没什么好感,田要不是生在大河族,又有个族长罩着,早就穷的出去当游民了。  哪还会在村里又有房,又有奴的伺候他啊。  回到家,季又被父亲念叨了几句:“让你不要去,他又不是会听人话的。”  母亲也叹口气劝她以后不要管这样的闲事。  季觉得心里闷得慌,便端了饭碗在外面吃。  今晚吃的是粟米粥,加一盘子盐水煮葵菜,部落里多数人家晚上都这么吃。  吃着吃着又想起被族长“借”走的白陶碗。  她有点气愤的想早知道就在集市上把白陶换成盐或者肉了。  季以前还不觉得自己家在部落里地位低,这一次白陶被族长拿走了,却没有人帮她说话,父母也劝她这件事就这么算了时,她才真切的感受到了。  下次再有什么好东西,也别带回家了,直接在集市上换成吃的,起码吃的族里人脸皮再厚,也没法抢她的。    又是一个月圆夜,本来明天的集市季不用再去的,因为上个月才去过。但上次红陶低价给了别人,换回的盐不多,所以这一次还得去。  马上入冬了,家里的鸡也不爱下蛋,这个月只捡了上个月一半那么多的鸡蛋。  把这些都拿去集市,换一些盐。还有柔和些的兽皮回来,给即将出生的婴儿做个包被。  田这次也在赶集的队伍里,季很讨厌他,所以离得远远地。  到了集市以后,季这次没有先去凑热闹,而是直接去猎人的摊上转悠着,准备用鸡蛋换些野兔皮子。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