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2章(第1页)

陶真因为一句柏拉图,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看见手机上白宇轩和柳娴他们发来的消息也无心回复,只想着世界上能有后悔药,他能倒退回昨天晚上,再也不提柏拉图这三个字。

什么每四年做一次,祝闻声一晚上就能做四次不止。

后悔药是没有的,他唯一能吃的就是消炎药。

屁股和腿都好痛,在床上躺了个两三天,陶真才终于恢复了过来,只能庆幸这会儿已经放暑假,没什么要他忙的事情。

不过这会的祝闻声与他相反。

距离祝闻声拿到VCC冠军已经有两三个月了,现在的他不仅办妥了所有签约的手续,也完全恢复了身体机能、调整好了状态,所以俱乐部那边考虑这段时间让他进行UFC的首秀。

首秀可不是一件小事,有一句话叫做“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若是一名选手刚进UFC就输得惨烈,旁人很难再相信他的实力,也就很可能会影响他后续的商业价值。

所以不仅俱乐部,就连陶真也跟着紧张了起来,没空跟祝闻声计较他明明知道那东西的尺码小、却不跟自己讲的事,有些严肃地搜索了UFC比赛的流程以及祝闻声对手的情况,祝闻声自己也开始了加强的针对性训练。

一切都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时间很快就来到了七月二号。

比赛安排在洛杉矶,飞机落地,刚好是当地时间的中午。

俱乐部的众人连口饭也没来得及吃,便匆匆忙忙地和当地的工作人员交接起来,祝闻声作为选手自然也不会有多悠闲。唯有陶真这个无业游民无所事事,帮忙把行李安顿好后便出门觅食。

他本来穿的是自己的衣服,但是这里的酒店都已经被UFC的工作人员、比赛团队、媒体记者包了下来,他这个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穿搭总会被人多看两眼。

想了想,他干脆又折回去,从祝闻声的行李箱里捞了一条备用的黑色工服穿上。

这下终于顺眼多了,完美地融入了周围的环境,也没什么人再盯着他看。

陶真顺畅地下楼,到酒店一层的餐厅看了一圈,却忍不住皱起眉。这儿到底还是跟国内有着文化差异,菜色是寡淡且奇怪的白人饭。

从小都不习惯吃这种菜色,陶真有点忍不了,干脆地打开了导航,搜索起了周边的饭店。

巧的是,附近一公里左右就有一家在整个洛杉矶都非常有名的中餐馆,软件上好评如潮。他风风火火地赶到现场一看,果然,在门口就能闻到里面传出来的香味,里面用餐的有不少都是华人面孔。

唯一的缺点就是外面排队等待的队伍格外长,但陶真想着自己本来现在也没事,就拿了个号,到队伍最后排起了队。

纤细白皙的金发少年长着一张漂亮夺目的脸,偏偏身上穿着格斗俱乐部的衣服,这样的反差很快就吸引了旁人的视线。

很快,一个看起来满身腱子肉、留着小胡子的外国青年便从座位上站起了身,直直地向他走了过来,目光牢牢地盯着他,并且用英语问了他一句话。

擅长唱歌的人似乎在语言方面都有些天赋,所以陶真的英语水平其实还挺好的,愣了两秒就反应过来,重复了一遍:“……你问我认不认识格斗选手S?”

那小胡子青年立刻说了一声“Yeah”,又靠近了陶真,指了指他的黑色上衣,努力用有些蹩脚的中文说:“我是S的粉丝,知道他要在这里打UFC的比赛,所以故意过来看他!”

“你穿的是他们的同款衣服,你是staff?”

在异国他乡碰见祝闻声外国粉丝的感觉很奇妙,陶真本来想说自己是S的男朋友,但又怕给黎旻他们惹什么麻烦,最后还是含含糊糊地说:“不是,但我很喜欢他。”

很喜欢S,并且穿着他的同款衣服,但不是工作人员……

那满身腱子肉的小胡子脸色顿时变了,用有些挑剔的目光将陶真从上到下地看了一遍,皱起眉头、语速极快地用英文说:“那你是从哪里搞来这套衣服的?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陶真一时间有些懵了,虽然他的英语水平还挺好的,但还不足以和本地人吵架,这会儿绞尽脑汁地想着措辞:

“不不不,你误会了……”

“NO!”

小胡子却皱起眉,没听陶真解释完,夸耀似的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腱子肉,“我没有误会。如果你真的是S的粉丝,就要像我一样向他学习,不说跟他一样成为UFC里最有潜力的竞争者,总得像我一样,拥有强壮的肌肉……”

说到这儿,他甚至还仗着身高的优势,居高临下地望着陶真:“看起来你对健身和格斗一无所知,你确定你真的喜欢S?”

什么叫做“你确定喜欢S”?

全天下没人比他更喜欢祝闻声了好不好!

陶真相当不服气,恨不得冲上去给这小胡子来两拳,在估算了一下自己和他之间的身材差别后才理性地按捺住了自己。

打是打不过了,说总能说两句吧?金发少年一双乌黑透亮的眼睛瞪得溜圆,雪白的双颊被憋得通红,气势汹汹地叉着腰用英文反驳:“谁规定一定要练出像健美选手的身材,才有资格看格斗比赛、有资格喜欢S呢?你这完全就是歪理!”

“当然不是练出这样的身材才有资格,但至少……”那小胡子眼睛一转,反驳倒是很快,“至少不能像你这样,去偷他俱乐部的衣服穿!”

偷衣服……

陶真气得险些炸了毛,直接放弃了英文:“我才没有偷衣服呢!我不是他的工作人员,但我是他的家属。我穿他的衣服是天经地义,不仅我是他的粉丝,他也是我的粉丝呢!”

那小胡子果然不说话了。

半晌,就在陶真以为他已经知难而退的时候,他突然皱着眉头开口:“我没听懂你刚刚在说什么……你是在念咒语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後[重生]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七零之知青的乡下娇妻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排球少年同人)[排球少年段子集]零碎的你与他+番外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异世种田发家致富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第四种原色

第四种原色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