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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叽叽喳喳地计划着,眼睛里的光几乎要溢出来。 霍南瑾安静地听着,等他稍微停顿,才开口:“下个月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啊?哪里?”温书予好奇。 “一个……人少,海很干净的地方。”霍南瑾说,没有具体解释,“我来安排,你只需要准备好就行。” 温书予对霍南瑾的安排向来放心,立刻点头:“好!那我是不是要买新衣服?泳裤?防晒霜?对了,我们坐飞机还是火车?飞机是不是很贵……” 他的问题一个接一个,霍南瑾耐心地一一回答,眼里始终带着温柔的笑意。 出发的日子定在四月中旬,一个普通的周末。 霍南瑾没让温书予操心任何事,机票,住宿,行程,全都安排好了。 温书予掏完钱,只知道要去一个南方的海岛,其他一概不知,充满了神秘和期待。 出发那天,天气很好。温书予兴奋得一晚上没怎么睡,天没亮就爬起来检查行李,把泳裤、防晒霜、遮阳帽塞了又拿出来,生怕漏了什么。 霍南瑾由着他折腾,等他终于确认无误,两人才打车去了机场。 这是温书予冷漠杀手被小可怜捡回家后【完】 海水是那种透明的、果冻般的蓝绿色,清澈得能看见水下的白沙和偶尔游过的小鱼。沙滩是细软的白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岛上人不多,只有零星几栋别致的度假小屋,掩映在绿树之中。 “好美……”温书予喃喃地说,眼睛舍不得移开。 霍南瑾站在他身边,看着他被海风吹得微红的侧脸和眼底纯粹的欢喜,觉得这一路的奔波都值了。 他们住进了一栋离海滩最近的小木屋。屋子不大,但很干净,有面向大海的落地窗和一个小小的露台。 推开门,就能听到海浪的声音,闻到咸湿的海风。 温书予一放下行李,就迫不及待地拉着霍南瑾冲向海滩。 四月的海水还有点凉,但他毫不在意,脱了鞋袜,赤脚踩在细软的白沙上,感受着沙子的温热和海水的清凉。 他沿着海岸线奔跑,欢笑,弯腰捡拾被海浪冲上来的漂亮贝壳,像只终于被放归山林的小鹿。 霍南瑾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雀跃的背影,脸上是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柔和的笑意。 他拿出手机,偷偷拍了几张温书予弯腰捡贝壳、或者回头朝他笑的照片。 阳光,沙滩,碧海,蓝天,和那个笑容干净灿烂的少年,构成了一幅他愿意永远珍藏的画面。 玩累了,两人就并肩坐在沙滩上,看着潮水一次次涌上来,又退下去。 夕阳把天空和海面都染成了温暖的橘红色,美得像一幅油画。 “霍大哥,”温书予把头靠在霍南瑾肩膀上,轻声说,“这里真好。像做梦一样。” “不是梦。”霍南瑾揽住他,看着远处海天相接的地方,“以后,每年都来。” “真的?”温书予惊喜地抬头看他。 “嗯。”霍南瑾点头,目光落回他脸上,“只要你喜欢。” 温书予心里甜得像灌了蜜,他凑过去,在霍南瑾嘴角飞快地亲了一下,然后不好意思地把头埋进他怀里。 霍南瑾低笑一声,收紧手臂,将他圈住。 海风吹拂,带着咸味和自由的气息,怀里是温软的爱人。 这一刻,所有的血腥的过去,都被海水涤荡干净,只剩下宁静和满足。 他们在岛上住了三天。 白天,温书予拉着霍南瑾在海边玩,堆沙堡,捡贝壳,尝试浮潜看海底的小鱼和珊瑚 (虽然大部分时间是被霍南瑾拎着) 晚上,他们就在露台上吃海鲜,看星星,听海浪声入眠。 温书予的话匣子打开了就关不上,叽叽喳喳说着花店的趣事,说着对未来的幻想,说等以后有钱了,要在海边开一家自己的小花店,每天看着海,闻着花香。 霍南瑾就安静地听着,偶尔附和一句,或者把他天马行空的想法拉回现实一点点。大部分时间,他只是看着他,看着他被阳光晒得微微发红的脸颊,看着他在说起梦想时眼睛里闪烁的光芒。 霍南瑾想,就这样吧,就这样守着这个小笨蛋,看他平安喜乐,看他一点点实现那些微小而美好的愿望。 那些打打杀杀、刀口舔血的日子,好像真的可以渐渐远去了。 最后一天傍晚,他们坐在沙滩上看日落。 夕阳的余晖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紧紧依偎在一起。 温书予忽然说:“霍大哥,我以前总觉得,人生就是这样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努力活着,看不到什么希望。” 他顿了顿,转过头,看着霍南瑾,眼睛在夕阳下亮晶晶的,盛满了温柔和依赖: “可是遇到你之后,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虽然你的世界很危险,很不一样,但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你,我有了家,有了可以期待的未来,还看到了这么漂亮的海。” 霍南瑾的心,被这番话烫得发颤。他伸手,轻轻拂开温书予被海风吹乱的额发,目光深深地看着他。 “我也一样。”他低声说,落在温书予心上,“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温书予笑了,笑容比天边的晚霞还要灿烂。 他伸出手,小拇指勾住霍南瑾的小拇指。 “拉钩,”他孩子气地说,“以后每年都来看海。不许反悔。” 霍南瑾看着他认真的表情,郑重地勾住他的手指,晃了晃。 “嗯,不反悔。” 夕阳终于沉入海平面以下,天边只剩下绚烂的晚霞。 霍南瑾站起身,朝温书予伸出手。 “回家?” 温书予把手放进他温暖的掌心,借力站起来,与他十指相扣。 “嗯,回家。” 两人牵着手,踩着柔软的沙子,朝着亮起温暖灯光的小木屋走去。 身后,是渐渐暗下来的、浩瀚无垠的深蓝色大海。 前方,是等着他们的、充满人间烟火和彼此温度的家。 海浪声声,岁月长长。 他们的故事,和这片海一样,刚刚开始,奔向远方。 ——【冷漠杀手被小可怜捡回家后完】 温书予缓缓睁开眼睛,果然,已经回到了快穿局。 1008好奇的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评分开始计算,不出所料,依旧是sss。 1008也免疫了,看出宿主的迫不及待,它叹了口气,宿主这么有事业心也不知道是不是好事。 (不是事业心,其实是恋爱脑袋来着????) 1008无奈的启动时空门,温书予这次招呼都不打了,直接走了进去,留1008独自伤心。 1008:(痛哭流涕)宿主好冷漠,是不是不爱我了,呜呜呜。 作者:(同情的递过去一张纸)是因为有了更爱的爱人出现哦~ 1008黯然神伤的离开了实验室, —— 时空碎片们害怕的挤成一团,躲避着中间那团黑气,黑气依旧横冲直撞,但是他往哪里走哪里的碎片就跑掉,找了半天,老婆还没来。 黑气生气的不行,黑雾中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抓起一个碎片就撕,吓得其余碎片缩在角落,颤抖着抱成一团。 平时都是它们当霸王,没想到有一天会被当成泄愤玩具撕啊…… 不过很快,黑气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迅速扔掉手里的碎片,冲向远处。 老婆,等等我~ 无情道士和萌萌小僵尸的日常1 混沌山的清晨,雾还没散。 广场上站满了人,粗粗看去,少说也有三四百号。 从刚入门的小道童到各堂的首座,全都规规矩矩地站着,没人交头接耳,也没人敢咳嗽一声。 广场正中央一直延伸到台阶底下。 台阶上站着个老头,穿一身道袍,头发全白了,胡子也白了,偏偏脸上没什么皱纹,看着怪得很。 老头叫无尘子,混沌山的掌门,正儿八经的当世第一人。 但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不在他身上。 广场尽头,一个人正慢慢走过来。 那人走得不快,步子迈得也不大,可每一步落下,周围的雾气就往后退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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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西林作为沈成渊的好兄弟,亲眼见证了他和涂雪微数年来的爱情。每回涂雪微生病,沈成渊都会喊陆西林过去看诊。陆西林本以为自己的角色永远都会是庸俗故事里,霸道总裁身边的那个医生朋友。直到有一天,涂雪微问他,愿不愿意和她结婚。陆西林答应了。不负责版文案婚后有一回,陆西林和涂雪微吵架,他细数了那些年被沈成渊喊去给她看诊的情形,从感冒发烧到蚊虫叮咬,巨细靡遗。涂雪微...
上一世,姜亭月喜欢尚书府庶子陆慎,卑劣的靠她爹权势强逼陆慎娶她。可成婚後,她才知晓,原来他另有心上人,甚至连恢复太子身份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也是娶那人为後。而姜亭月,被囚禁在冷宫,有人给她送来一杯毒酒。毒酒入肠後,她没死,而是重生回了尚在闺阁时。这一年,她还未定亲,一切都未来得及发生,姜亭月果断放弃陆慎,转头准备改嫁旁人。宫中盛宴,他却强行掳走她,将她堵在假山後,语气冰冷,怎麽?你以为,招了我,还能嫁旁人?姜亭月雪腮花容冠绝京城,奈何上辈子是个恋爱脑,日日绕着陆慎转,一朝重生,她躲他比躲鬼还厉害。而探花郎陆慎,清冷矜贵,不假辞色,冷的仿若雕栏玉砌上的一堆雪,分外不近人情。姜亭月本以为陆慎会一直这麽冷下去,直到她开始准备嫁人,他一反常态,死缠烂打,非要娶她。後来,春宵酒暖,她面色酡红,酸软着腿从陆慎怀里醒过来,少年天子将玉玺塞她手中,嗓音喑哑,小月牙,江山给你,再跑,腿打断。...
专栏主攻预收求收藏~第一篇练笔之作,感谢喜欢,欢迎交流~季明是个幼稚鬼,长得高高大大,内心住着只二哈。十八岁那年他看上了高岭之花,揣着一颗少男心去表白,结果不仅被拒还被人摁墙上嘲讽了,玻璃心碎了一地,恼羞成怒绝了交。如今季明二十六岁,家里安排他去和高岭之花相亲,他心里又有了小想法。尽管高岭之花已经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在心底里季明已经管高岭之花叫老婆了。充满莫名自信的季明往高岭之花面前一戳,臭不要脸地说你好老婆,我们结婚。高岭之花?第二次被拒绝的季明心想,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结果不知怎麽回事,高岭之花老是出现在他生活里,慢慢地季明心里妒忌如野草般生长,他妒忌着高岭之花的现任,他想让高岭之花当自己的对象。经过一番努力挖墙脚後,好消息高岭之花跟现任分手了,季明上位指日可待。坏消息高岭之花是一本垃圾虐文里的渣攻,高岭之花的现任和高岭之花才是官配,而他自己只是一个背景板路人。那本垃圾虐文里主角分分合合,最後终成眷属达成happyending。季明内容标签强强都市天作之合青梅竹马轻松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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