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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某一天,潘云开突然离开,而且一走就是一个月。 他离开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老太太那时候在家照顾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小孙女儿,之后她抱着小孙女儿上街晒太阳时才发现潘云开回来了。 那天潘云开穿着一件破烂的外套,因为太久没有洗脸而干燥脱皮的脸没有任何表情,但老太太说,她感觉那天的潘云开是很高兴的。 他手里拿着一个很大的粉红色气球,蹲在路边,像个小孩子那样紧紧拽着那根白线,生怕气球飞走了。 老太太是老城区里唯一不太害怕他的人,但也没有靠得太近,只是普普通通地和他搭话:“云开啊,这一个月你都去哪啦?” 老城区的人都在说潘云开死了,发疯去外面杀了人被抓起来了,而他此时又出现在这里,周围难免有人围观。 他们看见潘云开罕见地笑了起来,脸变得红扑扑的,眼睛也发亮,他说:“我交到朋友了。” 说着,他站起来,伸直胳膊让老太太看他手里的线,兴奋地说:“这是她给我的,她约我下次,下次去和她玩儿。” 她是个小姑娘。 长得很可爱,很漂亮,很干净,站在他面前把气球递给他,脸上带着很和善的,潘云开从来没见过的笑容。 “她说她叫丁瑶瑶,”潘云开重复道,“她叫丁瑶瑶。” 老太太没有听他究竟是怎么和丁瑶瑶认识的,但她知道,那个气球破掉那天潘云开在家里砸了很多东西,好像破掉的并不只是一个气球,等他再拉开门时,他说他要去找她。 当时她和沈执明在屋里,眼神里露出一种罕见的疑惑和猜测,低声问:“他是不是找到她了?” 沈执明没有说话,她又问:“……他是不是杀了她?” 这个故事乍一听就有点儿不合常理,此时此刻孟章仔细思考下来,发现不合理的地方还有许多。 潘云开为什么会杀丁瑶瑶? 陈千夏对丁瑶瑶动手还可以勉强理解为复仇,那潘云开呢?潘云开是因为什么? “他把丁瑶瑶认作,朋友,”沈执明拧紧了眉毛,“不应该,随便杀死她,而且,为什么是丁瑶瑶?” “为什么是丁瑶瑶……”孟章喃喃地念,“三年前潘云开遇到的是丁瑶瑶,三年后杀死的也是丁瑶瑶……丁瑶瑶为什么会成为故事核心?” “这不就,查出来了,么?”沈执明说着,拿过刚才和陆画查出来的资料,“潘云开和段谨、丁瑶瑶的父,父母,曾经是同学。” “老大!”庄骁举着电话回头,“刑侦队那边的验尸结果出来了,三具尸体都是男人,他们住在老城区,曾经都在水厂上过班!” 沈执明的手指伸到孟章眼前,打了个响指,孟章看向他,视线又忍不住跟着他的手指而往下落,落在了那份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在他身前的报告上。 他的手指点了点,孟章看见那一行上清楚明白的写着,段谨的父亲段松,丁瑶瑶的父亲丁海,曾经是水厂的老板,而且他们两个人初中在附中念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不明原因转校——潘云开,正好就是附中的学生。 “我们,会给凶手定罪吗?”沈执明问他。 “不会,”孟章说得有些艰难,“只要是杀了人的感染者就无法再回头了,会由我们这里的人……处以死刑。” 沈执明的手收了回去,他看向窗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就稀少的掩埋在乌云里的亮光彻底收了回去,房间内不知道是哪来的钟声,沉闷地响了一下,霎时间,大厅的气温骤降,无数鬼魂从各种细小的地方飘了出来。 他们的身体像一缕青烟,有些又穿着现代人的服饰,轻飘飘地荡到孟章身边。 “天黑了。”沈执明说。 孟章打开电脑,将潘云开的照片放大,对房间里的所有人和鬼说:“十二点以前,把这个人给我抓回来。” 他说完,顿了会儿才继续道:“全员出动。” 雨有变小的趋势。 沈执明坐在副驾上若有所思地想着什么,孟章边开车边说:“你要不就在车上等着,绑个石膏也抓不了什么人,还挺麻烦……” “嗯,”沈执明应了声,“行。” “哟,”孟章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不抬杠啦?” “哪儿敢呢,”沈执明回过神,笑了笑,“我就一实,实习生。” 孟章啧了声。 “我刚才,在想,”沈执明说,“南休息区挖,挖出来的那,三具尸体,段谨知情吗?” “段谨?”孟章说,“他个小屁孩儿他知道什么?还没有证据证明段谨他爹杀过人,而且……就算杀了人,也不会让小孩儿知道吧?” “万一知,道呢?”沈执明反问,“他知道,所以,他和丁瑶瑶,杀死陈千夏后,选择把陈千夏,埋在,儿童公园。” 孟章顿了下,看着前方的路没有说话。 “段松杀了人,埋在儿童公园,没被抓,所以段谨认为,他也可以把尸,尸体藏在那里,不会有人,发现,”沈执明靠在靠椅上,慢吞吞地说着,“但是,丁瑶瑶却把,要去儿童公园的事儿……” “你打字行么,”孟章说,“我感觉你下一秒就快厥过去了。” “告诉了她,奶奶。”沈执明坚持把自己的话说完了才摸出手机。 丁瑶瑶不可能一个人杀人,以一个小女孩儿的力气,更不可能杀完人后分尸。 他们还不清楚段谨在这件事里成为的角色,但设立一个假设,段谨也是参与了杀人的话,一切就说得通了。 段谨在模仿他的父母,把尸体埋在公园里,并且将这件事教给了丁瑶瑶。 段谨和丁瑶瑶去儿童公园埋尸体这件事,父母或许是不知情的,调查队上门询问时没能问出什么,但丁瑶瑶却去儿童乐园的事儿告诉了她奶奶,只是为了拿钱买门票。他们悄悄做了一件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事,和父母一样的事,然后……牵引出了更大的祸端。 “你觉得,人性本恶,吗?”沈执明又开口。 孟章还是没有说话,他的手指在方向盘上不安地敲着,今晚如果抓不到潘云开,很难保证他会不会再杀一人,创造更多的病人。 “我觉得,至少大人,是最擅长替,替小孩子,掩藏他们的恶与罪的,”沈执明缓慢地说着,看向孟章,那双黝黑的眸子看不见一点亮光,“他们是软烂的,未成型的,陶土,只会模仿。大人怎么捏,他们,就怎么长。” 手机震了起来,孟章摸出手机看也没看的接通,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了陆画惊恐的声音。 “快来茶海公园!我们找到潘云开了!”陆画在电话那头喊着,“他正准备放飞一个巨大的气球,气球里都是血,鼓得要命,随时都会爆炸!普通人只要沾上感染者的血就全完了!” 无罪论17 潘云开站在茶海公园中央,这里地势好,处于人潮拥挤但不完全拥挤的界点。 往前再走两步就有一个很斜的斜坡,平常有不少小孩儿和宠物在这儿玩儿,但今天下雨,整个公园除了清洁人员看不见人影。 恰好是因为今天下雨。 潘云开的手再次拽了下那根牵着气球的白线。 气球只要破掉,里面的血就会随着雨水淌到下水道,淌到许许多多的地方,被很多人接触。 为什么要这样做? 潘云开不记得了。 他知道城里有警察正在追捕他,那天在老太太家胡同里追着他不放的那个警察很凶,那一声站住吼得他腿软,但他没有办法停下,他还不想死。 他也知道现在已经有警察跟过来了,但不是一开始就看着他的人——从很早以前就有什么一直在暗处看着他,低声细语地同他说话,他知道的,他不是傻子,他什么都知道。 雨似乎小了点儿。 潘云开松开被泡得发皱的手指,用力扯了一下衣摆。 “如果,我们在血液,传播之前,杀死潘云开,”沈执明抓着上头的把手,生怕孟章一个拐弯给他甩出去,“病,还会传播吗?” 两年前说。 “差不多,是那个意思。”沈执明说。 “……之前有过一例案子,”孟章沉默了片刻,他此时把车速飙到飞快,竟然还有精力去给沈执明讲以前的谁让,“我们抓住感染者,将他击杀后发现和他同屋的小孩儿已经沾过他的血了,小孩儿还没有被完全感染,还活蹦乱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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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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