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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被炸成了碎片,蘑菇轮椅里的大部分衣服也都沾上了奇怪的味道,需要拿去清洗,魏尘舟就挑拿了一件没怎么沾上气味的褂子暂时穿上,和沈蚀夜一块去主办方那里领了一等奖的奖券,又去小飞艇赞助商那兑了奖。 “真不敢相信,小飞艇真的到手了。” 魏尘舟还是很兴奋的,撺掇着沈蚀夜去坐驾驶座位,“我们得先把它开到停机坪去。你要小心一点,千万不要撞树上了。” 沈蚀夜还记着老张之前让他们把这架小飞艇卖掉换新的建议,再加上魏尘舟的叮嘱,心说小飞艇来之不易,初次驾驶可千万不要撞出什么痕迹来;同时,他看着眼前新的连指纹都没有的操作屏幕,紧张的要命,在座位上坐下后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大脑一片空白,竟然发起了呆。 还是坐在后排的老张,开口提醒了他:“你要系安全带呀,到底能不能行?不行就让我来驾驶吧,这里离停机坪也没多远,一下子就飞到了。” “让沈蚀夜来。” 魏尘舟的态度十分坚定:“在安全区内坠机,肯定比在跨星系的时候坠机要好,总得先练练手。” 沈蚀夜:“……” 系好安全带,调整好视野窗的明暗度,按下启动键,战战兢兢地把小飞艇开到停机坪的时候,沈蚀夜的头发都被汗水浸湿了,卷发垂下贴在额间,解开安全带的时候,头发刚好挡住了他一侧的眼睛。 “你这不驾驶的挺好?至少我们平安落地了。” 魏尘舟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好硬着头皮夸赞,毕竟新人还是需要多多鼓励。 “是挺好。” 老张脱下自己的外套,在手里团成团像用抹布似的擦了擦自己脑袋上的汗,“就是这气氛弄的怪紧张的,害的我也跟着出了一身汗。” 安置好小飞艇,三人一起去了老张说的那家永远都在营业的茶馆,在那里开了个包间,要了壶茶和点心,才终于有了谈正事的心情。 老张抿了口茶,淡淡地瞥了一眼沈蚀夜,问道:“他不打算听一下我们接下来要谈的内容吗?” 沈蚀夜手里还拿着只咬了一口的点心,已经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魏尘舟叹了口气,“他一直没怎么休息,今天又这么折腾,让他睡吧。” “我看他的头发好像有点长,卷的也很敷衍,看着乱糟糟的心里不舒服。我今天出来没带工具,不然肯定能帮他做个发型什么的。” 老张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你别看我现在是塔里的高层管理人员,其实我修剪头发的手艺也是一流的。闲暇时间我还会接一些美发的活儿,赚点外快。” 魏尘舟心想,那确实是,上一世塔里大名鼎鼎的高层张·托尼,业余时间给别人修一次头发就敢收30000块钱。不过他的手艺确实厉害,哪怕是头野猪,他也能把猪鬃修的惊世骇俗,不是其他理发师能比的。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现在似乎不是讨论这事的时候吧,距离上次我给你回信也没过去多长时间。说说看,你都查到了什么?” “先说说第一件事吧。” 老张的表情渐渐变得严肃,“上次哨兵宿舍的火灾现场,你在信里提到有人刺伤了沈蚀夜。我已经查到了这个人,但根据记录显示,她也是奉命行事。这种任务的性质比较特殊,你既然是向导出身,又上过战场,应该知道规矩——除了任务的发布者和当事人以外,任何人都没有权限去查看任务的详细信息,所以我也没有查到究竟是谁给了她这项特殊任务。不过,我倒是有个推测,你可以听听看,不必当真。” 魏尘舟做了个请的手势,请他继续往下说。 “这位任务执行者是个很优秀的女性哨兵,是由塔内的某位高层人员定向培养出来的,换句话说,她也是这位高层人员的徒弟和亲信。我猜测,派她刺伤沈蚀夜的,应该就是这位高层人员了。” “你不方便提起姓名,那我就说说我的猜测。” 魏尘舟直接道:“是田亦延派她来的吗?” 然而老张却摇了摇头,“不是。不过你怎么会突然怀疑起田亦延?今天我看你和他儿子相处的还不错啊。” “什么?” 魏尘舟疑惑地皱起眉,“儿子?他有儿子??” “是啊,今天举着喇叭说你励志的那个活动主办方,是他收养的干儿子,叫田枫。怎么,原来你不认识他啊?不过我看那个活动宣传板上并没有写他的名字,这孩子平时行事就比较低调,倒也能理解。” 魏尘舟的思绪一下子陷入了混沌。 原来那个放屁向导是田亦延的儿子!情况是不是和上一世又不一样了,还是说上一世田亦延其实也有个儿子,只是自己没去了解过田亦延的私生活? 而且派出哨兵刺伤沈蚀夜的居然不是田亦延,那就说明不止一个高层在盯着他们。可是,又会是谁呢? 魏尘舟不动声色地看了老张一眼。 上一世,张托尼和师父魏秋风的关系还算不错,两人经常一块喝茶,魏秋风对他的评价还是很高的,是个重感情的人;后来魏尘舟结束隐居生涯回到塔内,成为高层,老张因为失去了徒弟,整个人都垮了,可怜的很。不到万不得已,他实在是很不愿意怀疑这个老头。 等等。 失去了徒弟……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冤枉了田亦延。” 魏尘舟开始试着套他的话:“他既然有了干儿子,那确实应该不会再有精力去收别的亲信了。况且,田亦延自己是个向导,定向培养的话也是收向导做徒弟,怎么会收哨兵呢,是我想错了。” “是啊。” 老张点点头,“通常情况下,向导只会收向导徒弟,哨兵同理。你姓魏,我之前一直在想……” “我就是魏秋风的徒弟。” 魏尘舟继续道:“当初他收我,一方面因为我也是向导;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他说我刚好跟他一个姓氏。我们二人加起来,就是很凶猛的喂喂。” “哈哈,这话确实像是他说出来的。” 老张的笑容里掺着一丝失落,“我以前经常和魏秋风一起来这里喝茶。原来如此,你是他的徒弟。你这么年轻,你的腿……我真的觉得很遗憾,能治好吗?” “目前还没放弃治疗。” 魏尘舟又看了一眼沈蚀夜,“过两天他陪我去g星球,去采一种草药,试试我们新得到的偏方。” “沈蚀夜是个好苗子,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学院的毕业典礼,他的那把枪,就是我在毕业典礼上颁发给他的。” 老张犹豫了片刻,对他道:“其实我一直想收了他做徒弟,只是还没跟他提起,也不知道他愿意不愿意,我还从来没收过徒弟呢。别看我现在老成这样,身体素质不如当年,但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个s+级的哨兵,该懂的东西我都懂。这孩子的哨兵考核拿了个d级,挺出人意料的,我觉得他可能就是缺一个专业的指导。” 魏尘舟顿时愣住。 魏秋风说过,老张巅峰时期确实是天赋异禀的超强哨兵,这一点是不假;可他刚才原本想的是,套老张的话,看看那个女性哨兵是不是老张的徒弟。 他现在却说,他想收沈蚀夜做徒弟? 那,上一世,死在了古代研究所遗址的探路过程中的那位,老张的徒弟,极有可能是…… 魏尘舟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他的记忆里之所以一直都没有沈蚀夜这个人,是因为上一世有人取走了他的记忆。当时在动物星系,魏尘舟是这样猜测的,唯一想不通的地方就在于当时发现古代研究所遗址的过程。 他的脑海中有两个不同版本的记忆,一个版本是和沈蚀夜一起发现的遗迹;另一个版本,是他从古籍中发现了遗迹的存在,然后带领考古小队去的古代研究所遗迹。 在他第二个版本的记忆中,他记得,自己一开始带领考古小队进入遗迹的时候并没有发现核心,真正发现核心的具体所在位置是他已经在那遗迹隐居了一段时间以后的事;后来他结束了隐居生活,返回安全区加入塔内高层以后,才听说老张的哨兵徒弟已经死在了遗迹的探路过程中。 他跟着这位牺牲的哨兵的死亡报告上面提供的线索,才又带了一队人,再次返回遗迹,替高层人员取走了核心。 如果,那个牺牲的哨兵真的是沈蚀夜,搞不好当时他还在隐居,就在遗迹二十九层,人都还没离开养生屋,可却对近在咫尺的沈蚀夜的死亡毫无察觉…… 上一世有没有去了解过这个牺牲的哨兵,魏尘舟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或许他当时还在哪里看到过这位哨兵的名字,只是这个的名字对于没有相关记忆的魏尘舟来说,就像个陌生到不能再陌生的过客,他又怎么可能会记在心上呢? 魏尘舟死死地咬住了自己的下唇。 这种所谓的擦肩而过,是不是太残忍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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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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