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又是一年丰收时。今年风调雨顺,地里的庄稼都长得很好。一个个玉米棒子像胖娃娃似的立在玉米杆上,看着就喜人;田里的水稻沉甸甸的,压弯了稻杆;就是地里的红薯,也是一根藤蔓带着一大串。再加上如今的养殖事业。整个杏花村,只要勤劳肯干的人家,就没有兜里缺钱的。这一年,谢元秀十七岁。这个年纪的姑娘,在这个朝廷已经算是老姑娘了。对于谢元秀的情况,不仅王氏着急,杏花村的大部分人都为她着急,话里话外都是打探她想要嫁个什么样的人家。偏偏无论周围的人怎么着急,谢元秀都是老神在在的。但凡有媒人上门,谢元秀就避开,更是跟直接跟王氏说她还不想嫁人。最后,王氏急了,直接问道:≈那你想要嫁个什么样的?≈谢元秀无奈,只得和王氏透露一些消息,≈娘,您就别操心了,女儿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这些年不嫁人只是因为我说了我要满十八岁再嫁。≈≈真的?那人是谁?是不是那位沉公子?≈不怪王氏立刻想到了燕王,实在是女儿这两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家里,就连门都不爱出,就算出去也是去县里买东西或者是给家里的生意寻找买主。一年前家里养的牛羊可以卖了,是女儿特地出门一趟,给大家寻找买主的。再然后就是女儿教大家学会制作羊毛线和毛衣之后,带着村里的年轻人出门去推销。之后,若非必要,女儿都很少出门了,所以王氏想来想去,只有那位沉公子最有可能是女儿的心上人了。更可疑的是,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上门给女儿送信。王氏虽然没问,但是她感觉那信就是那位谢公子写的。谢元秀点头,≈就是他。≈≈他……女儿呀,那沉公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他家里人能看得上咱们吗?≈王氏迟疑了一会儿,还是说道,≈而且沉公子年纪也不小了吧?他家里……他真的没有妻儿吗?≈不怪王氏这么想。燕王当初上门的时候,王氏就觉得他年纪不小了,如今又过了两年,她觉得以燕王那边年纪,家里应该有妻有子了的。她生怕自己女儿一时脑子发热,遇到喜欢的人,就什么也不顾,一股脑陷进去,害了自己的后半辈子。觉察到王氏的担忧,谢元秀有些哭笑不得,≈娘,您看我是那湖涂的人吗?若是他真的有了妻子,我又怎会答应她。≈王氏轻轻拍了女儿一下,≈你还笑,我这不是担心你吗?≈谢元秀搂住王氏的胳膊,笑道:≈娘,您放心吧,你女儿我可不是吃素的,还没人能欺负我呢,就算是沉公子也不行。≈见女儿十分镇定,王氏将信将疑,又道:≈那他家里人怎么说?≈≈娘,您放心吧,他既然想娶您女儿,自然会将障碍摆平的。≈见王氏仍旧想说什么,谢元秀打断了她,≈好了娘,您还是快去给我们收拾东西吧,我和康哥儿可是要在京城住上十天半个月呢。≈王氏立刻被谢元秀带偏了话题,≈你们真的要去这么早?≈谢元秀:≈早些去也好,正好让康哥儿熟悉熟悉环境,再说了,那是咱们自家的房子,也没什么不方便的。≈是的,谢元秀早在两年前就在京城买下了一个院子。不大,只有两进,而且是在考场旁边。谢元秀十五岁那年,谢承康就下场考试。谢承康就是众人口中的天才少年,还未上学之前就有大哥谢承安教导,进度已经赶超大部分的读书人了。只上了学堂一年,谢承康就开始下场,从县试、府试、到院试,谢承康都是桉首,成为了一名秀才。这事当时在临安县可谓是造成了一时的轰动。十三岁的秀才,而且还是仅仅上了一年学堂就考出这样的成绩,让谢承康成了临安县的名人。就算是现在,人们说起谢承康还是忍不住称赞。成了秀才后,谢承康并没有继续考,而是沉淀下来,继续学习。谢元秀不缺银子,只要谢承康想要的书,她都给他买下。就算是市面上难以找到的书籍,她也通过燕王那里给找来。甚至燕王还给推荐了一个已经致仕的翰林院官员。老大人姓林,致仕前是翰林院的侍读,也是状元及第。只是林大人为人耿直,不知变通,所以到致仕也只是一名正六品的侍读。但是其学问却是顶好的。林大人本就是京城人士,致仕后也没离开京城,所以谢元秀之所以在京城买宅子,也是为了让谢承康更好地跟林大人读书。但是林大人年纪大了,谢承康并不是每天都跟他学习,大部分的时间还是在临安县的学堂上学的,只是每七日去向林大人请教问题。经过快两年的学习,林大人觉得谢承康十分聪慧,而且能吃苦,已经可以下场试试了,让他参加今年的乡试。临安县并没有乡试的考点,又因为属于京城,所以谢承康需要去京城参加考试。谢元秀这次和谢承康早点过去,也是谢承康的意思,他还想去跟林大人取取经。王氏知道这是为了儿子好,没有说什么。只是……≈真的不用娘跟着吗?≈王氏问,≈要不我还是一起跟着去吧,我还能帮忙洗衣做饭呢。≈谢元秀:≈娘,您要是走了,我爹和乐哥儿怎么办?别忘了,乐哥儿也马上要考秀才了呢,您不得留下照顾他呀?≈王氏现在已经成了杏花村甚至周围村子的所有妇人最羡慕的对象了。大儿子在军营里步步高升,现在已经是个小将军了。当然,小将军的说法是杏花村那批去参军的少年回来后说的。那批参军的三十二人,有大半的人回来了。当然,都是带着伤回来的。但比起丢了性命,带着伤回来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也不知是杏花村的人运气好还是什么,三十二个人至今没有人丢失性命,最严重的就是缺胳膊少腿。还留在军中的十个人都有一些品级,但升得最快的就是谢承安,如今是正五品的武德将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