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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娘难道没教过你,知道的太多是要被灭口的。」 黄谆眨了眨眼睛,忍不住捂了嘴,既兴奋又小心地低声道: 「舅舅,你果真是卧底哇!你这是默认啦!」 「闭嘴!实在聒噪!」 江沧声色低沉,这次竟是连看都不看外甥一眼。 谁知,黄谆却愈发激动起来,忍不住又道: 「舅舅,你需不需要我帮忙?我可以的!」 「你能做什么呀?你若是被戎狄人发现了,一顿毒打,还不得把我给供出来?」 谁知,黄谆听了这话,态度竟愈加认真起来: 「舅舅,我不怕!人人都说外甥肖舅,你行,我怎么就不行?」 「我多大,你多大?你才见过多少世面?」 「不去见世面,哪晓得世面?所谓见世面,不就是去见认知里没有见过的那一面吗?您若不让我见,我永远都见不了世面!」 黄谆语气坚定,一动不动地望着江沧。江沧终于缓缓抬起头来,认真地直视着自己的外甥。 他心里有了一瞬间的松动,却很快又低下头去,随意地翻着书页,沉声道: 「不成,你母亲临终前交代过我,不准你与戎狄有染!」 「那是因为母亲不知道你是卧底,只以为你是真的叛降!舅舅,倘若母亲知道了你的所作所为,定不会阻拦我跟着你做事的!」 江沧没有再多言,但他忽然想到,黄谆也许真的是个不错的人选——一个被送到叶库身边的合适人选。 叶库需要一个熟悉汴京的人,黄谆虽不是在汴京长大的,可他聪慧,只要用些心,他很快就会熟悉汴京,再加上他机灵,勇敢,没准儿真能帮到自己。 最关键的是,叶库想找一个靠得住的汴京人,只怕不一定敢用年龄太大的成人,以免把细作招到自己身边,像黄谆这般年岁的小人儿,叶库兴许更愿意相信——毕竟正常人很难想到,这样一个小孩子竟然会是卧底。 这样想着,江沧也陷入了沉思。 黄谆见舅舅似乎动摇了些许,又连忙为自己争取道: 「舅舅,您总要为我的将来考虑,难道你想让我一辈子活在黄展鹏的阴影下,日后人人都喊我是卖国贼的儿子吗?我需得自己有所建树,为家国大业尽一份力,才能彻底从黄展鹏那个卖国贼身上抽离出来!」 这其实才是最重要的。果然,江沧的念头瞬间又动摇了不少。 他猛地抬起头来,有些诧异地看着黄谆。虽然早就知道自己这个外甥早慧,是个小大人,可他却没想到黄谆考虑事情已经如此周到。 他还年少,后半辈子长得很。 哪怕江沧自己日后能平反,也不好为外甥抗辩些什么,黄展鹏是他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黄谆只怕很难得到朝廷的器重,甚至都不一定有参加科考的机会。 可是黄谆读书那样用功,又那样聪慧,年纪轻轻就沉稳持重,做事懂得深思熟虑,这样的品质显然是为官的料。若是真的受了黄展鹏所累,一辈子碌碌无为,当个平头老百姓,那就太浪费他的才干了。 黄谆说得对,他需得做些什么,证明自己的清白,为朝廷尽一份力,才能让皇上看到自己的品性与作为。 …… 一夜烟雨微凉,翌日醒来,到处都湿漉漉的。枝头雨露滴答,檐下珠帘断续,满地银镜照人影。 清明临近,又到了雨纷纷的时节。 自打上次被疑似外祖父的天外来客救回来,唐玉的身子就一直未见起色,也鲜少再出屋,更多时候都是吃了药便睡一会儿,睡够了就起来写写字。 他能感觉到这次之后自己的身子弱得厉害,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快不行了。但长孙延昆仍然照例给他开药调养,还劝他放宽心,又说江沧已经打听到药的下落了,会帮他把药拿回来的。 唐玉也只是听听,未曾放在心上。 不知何时,他把生死二字看得很淡很轻了。他若能活着,便可以陪着曹静和,给她出谋划策,让她不那么孤单;他若真死了,曹静和也就不必照顾他了,可以彻底摆脱他的拖累了。 反正怎样都好,生与死,也没有那么重要。 思贤坊的集英居是一处普通的民宅,这几日却突然重新修整,隐约有了茶馆的雏形。 因其不是临街的铺面,只是一处街巷里的宅子,想来很难被人发现,也不会有太多茶客。在这里开店,着实有点匪夷所思。 这日雨后,一个满脸雀斑、穿着粗布衣裳的农妇挎着篮子,走街串巷地吆喝着: 「卖烙馍喽,刚烙好的烙馍,热乎的烙馍,有买烙馍的吗?」 不知不觉,妇人已走到了集英居的附近。这处宅子原是一位私塾先生的住所,听说他当年也是进士出身,在汴京为官,后因不满上级官员的作为,自请辞官,在家里开了个私塾。 集英二字,无外乎汇聚天下英才。 后来戎狄入侵,战事吃紧,这位老先生为前线捐出了不少家产,长安沦陷后没多久,老先生感叹故国浮沉、山河破碎,写了一篇痛斥先帝的亡国赋,没多久就病故了。 后来,他的子孙后代便迁回了老家,这处宅子已荒废多年。 卖烙馍的妇人挎着篮子,在集英居门前停住了脚步。这里要改成茶馆,有很多穿着束袖短衣的男人在此做工,改门头的改门头,添桌椅的添桌椅,忙得不可开交。 妇人驻足后,笑着说: 「各位爷,我这有刚出锅的烙馍,你们吃吗?」 几个人抬头看了看她,其中一位个头不高、有些微胖的人搁下手中的锤子,笑着上前招呼道: 「正巧晨起没吃东西,给我拿两张饼!」 「好嘞!」 妇人掀开篮子上的蒸笼布,烙馍还冒着热气,香味直往人脸上扑。那工人付了钱,拿了饼,随口问道: 「你是这坊里的百姓?」 「是啊!」 「怎么看你有些面生呢?我在这做零工很多年了,倒是不曾见过你!」 「我也是年前儿才搬来的,我男人也在外做工,我寻思着出来卖点烙馍,贴补一下家用。」 妇人说着话,抬手指了指新换的门头,问道: 「我不识字,敢问这门头上写的是什么?」 「我识字也不多,听这宅子的新主人说,是同福茶馆。」 「茶馆?谁家好人做生意做在这么闭塞的后街上!」 妇人不解地笑着,那工人也低声笑道: 「谁说不是呢?我们几个也纳闷,不过,听说这老板是从燕都来的,兴许北地的商贾与咱们中原人的经商之道不同?」 「哦?不知这老板是何人物?」 「只说姓叶,具体什么来历,我们也不敢打听,我们也只是拿钱干活的!」 那人说完,手里的馍也吃干净了,两个热乎乎的饼子下肚,顿时舒服多了,他摸了摸肚皮,又重新拿起锤子叮叮当当地干起了活。 妇人重新盖上蒸笼布,又继续吆喝着往前走。她绕到集英居的侧门和后门,仔细打量了一番,倒也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不一会儿,天又下起了小雨,雨虽不大,可却十分细密,纷纷扬扬地洒下,很快脸上便湿漉漉的了。 那张布满雀斑的假面已有些挂不住了。 曹静和匆匆走到隐秘的角落里,伸手撕下了这张假面,微微喘了一口气。 这里人不多,虽是白日里,却也十分静谧,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便只余下雨打青石板砖的淅沥声。 可是,在这重烟雨的掩盖之下,像是慢慢混入了什么异样的声音。 一下一下,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 曹静和心下一惊,正欲仔细分辨着,却忽然发觉那脚步声停了下来,她尚未及反应,一只厚重有力的手掌便落在了她瘦削的肩膀上,拍了拍她。 ═══════════════════════════════════════ 半点不由人 下过雨的夜晚,些许湿润的气息从窗缝里氤氲开来,屋里燃着沁人心脾的熏香,床边罗帐半掩。 曹静和从屏风后的浴池里起身,擦干一身的水珠,换上洁白干净的中衣,走到床边。 她伸手轻轻掀开帐子,唐玉刚服了药,已合目歇下。曹静和抬起脚来,踩着床尾从唐玉身上跨过,合了被子睡到里侧。 她翻了个身,很自然地圈住唐玉的腰,唐玉是在半梦半醒的状态,而他睡觉一向浅,一碰便醒了。 唐玉伸出手来,捉住曹静和在他腰间游离的小手,温声道: 「好了,别闹了。」 「谁闹了!」 曹静和的声音低低的,她刚从浴池里出来,满身温软直往唐玉怀里钻。 看她这心情倒是不错?想来今日出门去集英居该是一切都很顺利了。 唐玉这样想着,便问道: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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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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