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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低的嗓音传过来,惹的沈桔楠耳朵发热: “嗯,我知道啦,晚安,阿帆。” “晚安。” 挂断电话,沈桔楠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抱紧爸爸给的暖水袋,胃里已经好了许多。 急性肠胃炎,来得急,但是挂了消炎针走的也快,病后的疲惫袭来,他打了个哈欠,定了个猪猪帆和猪猪桔 夜里,沈栖平先到了家,依旧给沈桔楠煮了粥,电视里放着新闻联播,没什么激情。 父子两个头对着头吃饭,难免要开始找话题。 “桔楠,这几天学习的怎么样,有什么感想吗?”沈栖平给沈桔楠剥了个鸡蛋,一边放进碟子里一边问。 “唔,还可以,七中的老师们都很厉害,讲课清晰,教学设备也很好。”沈桔楠习惯了爸爸这样的提问,咽下一口粥如实回答。 “嗯,毕竟是省会的学校,设施设备和教师资源肯定要比县城的好,实习之后你就回来工作,你妈妈会帮你联系朋友安排。”沈栖平对这个回答很满意,点点头附和。 “爸,我还没想好呢,我觉得霞镇的学校也还可以,到时候再说吧。”沈桔楠闻言动作一滞,手指头下意识的扣着桌子边,目光躲闪。 “这有什么好想的,你这孩子怎么拎不清呢?你在这边工作,发展好,还有我跟你妈妈照顾你。”沈栖平投来难以理解的目光,还想再接着说什么。 沈桔楠囫囵吃了鸡蛋,捂着嘴巴含糊说着时间快到了就起身跑去换衣服。 去七中的路上,沈栖平还在时不时敲打沈桔楠一嘴,沈桔楠盯着车窗外往后略过的各种高楼和店铺,除了偶尔点点头之外并没有搭话。 快到目的地的时候,沈桔楠突然开口: “爸,今天学习中午就结束了,我下午就回去了。” “回去那么着急?明后天周末不在家休息两天吗?”沈栖平车子刚刚开到学校门口,停稳了,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诧异。 “嗯,下周一我还要独立上课呢,周末回去好好准备一下,教案资料都在宿舍。”沈桔楠扯了半个谎,一边扶着挎包下车,一边冲着沈栖平笑着挥挥手: “爸,我进去啦!” “去吧去吧,下午自己回去注意安全,别坐黑车之类的,到了给我们来个短信。”一听说是为了学习,沈栖平也就不多劝,冲他挥挥手,看沈桔楠身影没入人流,这才开车离开。 最后一天上午没有听课,只开了个总结大会,然后带着一行人四处参观,或者提问问题,中午,一行人准备聚餐,沈桔楠没有参加,只说自己肠胃炎不能乱吃,主带负责人知道他确实生了病,也就没有强求。 沈桔楠独自离开了七中,中午天色正好,深秋天空晴朗,却好像没有小镇那么蓝。 终于就要回去了,他心跳加速,压制不住的兴奋。 他先回家拿了行李箱,把爸爸给他的钥匙在桌子上放好,在跑去大商场一楼的肯德基,买了两个炸鸡汉堡,一份全家桶又买了一盒装着十个的蛋挞,他要给凌宇帆兄妹两个尝尝霞镇吃不到的好吃的。 本来想买可乐,但是总觉得冰可乐拎过去不方便,不如回去买玻璃瓶汽水,于是作罢。 接着立刻打车去客运站,只因为大巴车比最近一班的火车出发早一小时。 抱着满满一大包吃的坐在大巴车上,给凌宇帆发了短信告诉他到霞镇客运站大概的时间,车子发动,沈桔楠满心期待。 和来时相反,高楼大厦逐渐变得稀疏,最后在高速公路上变成不断后退的树林,最后是农田,电线杆,缓缓后退,快到的时候,车窗外广阔的天际晚霞满天,已经是傍晚,他按照约定,给爸爸妈妈各发了短信报平安。 又过了一会,凌宇帆应该是忙完了,回过短信: 【宇帆:好,我来接你,到了给我打电话】 沈桔楠看着逐渐靠近的霞镇,给凌宇帆拨过电话: “喂?你怎么才回短信!我已经要到了,来接我吧。” “好。” 下了车,沈桔楠跟着稀疏人流向外走,他本身个头不大,背着一个包,一手拉着行李箱,另一只手又抱着一大包吃的,整个人看起来都摇摇欲坠。 凌宇帆看到沈桔楠的时候,他刚刚走到路口,毫不犹豫的就向着对方跑了过去。 沈桔楠就听到了由远及近的,急促的脚步声,再一抬头,凌宇帆的身影就这样撞进了他的视线之中。 “小桔子——!”凌宇帆在他眼前站定,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 “宇帆,嘿嘿,给你和小妹的。”沈桔楠抬头看着凌宇帆,从塑料袋子后面露出一双带着笑的眼睛,满心欢喜的把袋子递给凌宇帆。 “你傻不傻,买这么多?”凌宇帆手忙脚乱的接过袋子,打开看了一眼吓了一跳: “这玩意特别贵吧?” “给你就拿着,不喜欢吃就给小艺。”沈桔楠白了他一样,不满的撅撅嘴巴。 “喜欢喜欢,你买的我都喜欢。”凌宇帆赶紧闭嘴不提金钱的问题,一只手拎着袋子,另一只手去帮沈桔楠拿过行李箱,垂眸看着青年白净瘦削的侧脸。 “这还差不多,我就是想着,你们都没吃过,偶尔吃一次,就要吃个够嘛。”对方看起来很满意,把自己背上的单肩包向上提了提,扭过头对上凌宇帆的目光。 “嗯,你瘦了好多啊,真是的……还得我照看着你。”凌宇帆无奈的看着沈桔楠更尖了一点的下巴,语气中都是心疼: “我好不容易给你养胖了一点的,又瘦回去了。” “哪有那么夸张……我就病了两天,已经好了。”沈桔楠闻言耳朵有点发热,他和凌宇帆并排走着,肩膀胳膊时不时碰在一起。 “那就是之前就瘦了。”凌宇帆笃定的开口,说完又意识到之前那一周两个人也完全没联系,心中一沉,赶紧接着说下去掩饰尴尬: “看来之后还得我带你去吃饭,不然又是瘦了又是生病的,真不让人省心。” “就知道吃,猪猪帆。”沈桔楠反驳,然而反驳的话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你才是就知道吃,一跟你说好吃的眼睛就放光,猪猪桔。”凌宇帆毫不客气的回嘴。 “你!你把吃的给我!不给你吃!我都给小艺吃!”沈桔楠心中的汽水瓶子又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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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