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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文不喜欢我们这里,但他能适应任何艰苦的环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不管在哪,他都能活下去。
这点我很难做到,如果我像他一样孤立无援,我可能活不下去,虽然我也会一点常识,也能自己混个温饱,比如去偷个玉米,拔根萝卜啥的,但我没办法长期过这样的生活。
和他一比,我算是比较幸福的,因为我还有个爱我的老爸。
我爸确实没什么大本事,他不像叶童他爸那么会赚钱,但他对我的爱,一点都不比别人少。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初中的我们,也已经一点点成长,懂的也更加的多。
我爸对我的管制越来越薄弱,有时候我晚上会偷偷出门,蹑手蹑脚的从后门翻出去,与梁启文集合。
我们会一起去山上偷桃子和西瓜,但他对吃的非常有原则,我们只拿够自己吃的份量,绝不多拿。
叶童晚上出不来,他一旦超过九点,就没办法出门了。
他家是三层的小洋楼,跟我家不一样,我家是平房,他住在二楼,根本没办法溜出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天生的夜游神,我喜欢黑漆漆的夜,它让我感觉十分心安,宁静,舒适。
除了摘水果,我和梁启文偶尔还会去镇上的工地捡钢筋去卖,我记得有一次,我们捡了一整晚,天麻亮了去收破烂那里卖。
我和他抬着都费劲的钢筋,却只卖了十块钱。
很明显那老板看我们是小孩,所以故意少给钱,我讨厌这种奸商,可这附近,就只有这一家收破烂的。
梁启文不是第一次来这卖破烂,显然早就知道老板是什么德行。
他从容的接过十块钱,并分给了我一半。
估计之前他给送信人的两块钱,就是这么来的。
我拿着手里的五块钱,觉得有些愧疚,因为大部分的钢筋,都是梁启文弄来的,他看起来很瘦弱,但是干活的时候很卖力,像一些卡在水泥里的钢筋,我都会直接放弃,而他会拿着石头砸出来。
五块钱对我来说,不算少,但真的不多,毕竟我之前最高峰的时候,手里有四百大洋。
我想把钱都给他,毕竟他比我更需要,可梁启文的态度很坚决,他说一起干活就得一起拿钱,就算我捡的少,但大半夜陪他出来赚钱,就足以分一半,我如果不要,他宁愿把这十块钱扔进水塘里。
于是我用这五块钱,请他在面馆吃了碗炒面,一人加了根火腿肠,刚好花完。
这时,他又恢复成嬉皮笑脸的猥琐样,美滋滋的吸溜着面条。
每一毛钱,他都会整理好,用一块小布包起来,塞进裤子最里面的口袋,这是他成年后出去的路费。
他很少花钱,除了跟萧涵交笔友花了两块钱雇了个送信的,我没见过他买过任何东西,哪怕是一瓶水,或者一块橡皮。
作为学渣,我比他稍微强一点,至少我还有文具,还能在考试的时候,借给他一根笔。
我算了一下时间,等初中毕业,在待上半年,我们就能满十八岁了。
原本这样的日子,那是过一天算一天,可就在快期末考试的时候,叶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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