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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步行走了足足四个小时,在翻过一片宽阔的山脊后,我和吴孟达站到了一处高崖之巅。
放眼望去,前方视线豁然开朗,远处依稀能看到一片暗红色峡湾。
赤湾到了。
由于视距忽然变得很远,我的心情都跟着开朗了起来。
我眺望到了峡湾边上零落分布的房屋,有占地面积颇广的豪宅,也有农村厕所似的孤零零小屋,另外还看到了数十座圆顶帐篷。
这些房屋建在乱石嶙峋的滩涂上,严格来说,像此等地貌真不属于居住选地,更谈不上什么是风水宝地。
况且,阿飘也需要住房吗?
“此处的常住居民大约两千出头,算是个城镇,你和我住一起没谁会管,但是……你每个月必须给城主上缴一万冥石的保护费。”
吴孟达略做思忖后接着补充道“这是奴隶贱民才享有的价格,我们给的要多得多。”
“为什么要交保护费?难道你这样的魂体还有什么可惧怕的?”
我不清楚吴孟达到底有多厉害,但是可以肯定一点,他应该很轻松就能搞死我。
“嘿嘿,你太小瞧鬼界了,我们在这里不过是蝼蚁般的存在。”
这厮表情难得的严肃了起来。
嚯嚯!
你都自称是蝼蚁了,那我算什么?
下悬崖的小径极陡,我小心翼翼的爬了下来,抬头再望,其高度起码有四十几层楼。
如果不为迁就我,吴孟达轻轻一跃就能飘老远,兴许早到家了。
他可不怕被摔死。
“大傻,这是你找来的帮手?”
远远的,一个小人儿蹦蹦跳跳快跑了过来,又干又瘦像个地精。
不过这东西的嗓门是真亮,仿佛行走的扩音器。
“你能不能小点声,我耳朵被震聋了。”
吴孟达这厮的绰号居然是‘大傻’,这让我暗自笑。
他刚来到鬼界时,肯定逢人就装疯卖傻,被人认作傻子也不以为意。
不过我有所疑惑的是,这身高不到一米的光头地精,说出的话语为何我却能听得懂?
莫非这也是开灵丸的效果之一?
“啧啧!你好大条哇!”
地精围着我转圈,它倒是把声音压低了好多,我能感觉到它没有恶意。
“你是什么种族?”
我有时候也讨厌自己的好奇心,但又忍不住想问。
我一直以为鬼界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遍地全都是人类亡灵或野兽,可事实上是我无知了。
“我是正义的岩石地精,你可以叫我‘十三’。”
好么,这个浑身呈棕灰色皮毛的东西还真是地精,这让我立刻对人间界某些个游戏或影视制作者产生怀疑。
也许他们中的个别人真的来过鬼界,甚至对此地极为的熟稔,和我一样能在阴阳两界随意穿梭。
‘大傻’吴孟达并未干涉我与十三的闲聊,不过没有多久,他就停下了脚步。
眼前是一处远离海湾的小院子,由一间正房和两小间偏房组成,看院墙的年代,没有一千年也有三百年,估计是旁人遗弃后被大傻占据。
“我要走了,还有很重要的事做,对了,你叫什么?”
地精十三显然对我很有好感,临别想知道我的名字。
“刀狼……”
我给出了一个充满恶趣味的绰号。
谐音的‘刀郎’在人间界是位炙手可热的歌手,我偶尔也会哼两句他的歌,但远远谈不上是其狂热歌迷。
青春年少时,我时常和一群黄毛混迹于街头,彼时绰号‘草原狼’,但这名字喊起来有些费舌头,不如刀狼来得朗朗上口。
而且,我渴望能拥有一柄锋利的弯刀,最好是小鬼子们用的那种倭刀,或者国内人所说的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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