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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常说有其母必有其女,沈之初不少性子都随了沈栖。一样心思敏感细腻,待人柔软,骨子里又一样敢闯敢闹,胆大随性。 有意思的是,沈之初明明从来没有和爸爸一起生活过,可不少小习惯偏偏和傅砚允高度契合。 最明显的就是挑食,父女俩忌口一模一样:葱姜蒜味道太重,两人全都不吃,胡萝卜更是碰都不碰,绿叶菜只吃小青菜,肉类只吃牛肉。 沈之初哪哪都好,但沈栖最头疼的就是她吃饭的问题,每天都要耐着性子哄她进食。 “沈之初,你能不能好好吃饭了?”叫出女儿全名,代表沈栖的耐心快耗尽了。 沈之初安安静静坐在小餐椅上,睁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望向沈栖,软软开口:“妈妈,我已经吃饱啦。” “你才吃了三口,哪里算吃饱了!?” 这份三明治是沈栖早起忙活亲手做的,蔬菜、鸡蛋、鲜肉、面包搭配得满满当当,营养样样齐全,结果沈之初就浅尝了三口,说什么都不肯再动。 饶是沈栖脾气好,这个时候都忍不住发飙:“你再挑食的话,我真的要打你屁股了!” 真不知道该拿这小丫头怎么办才好!那么挑食! 长期挑食偏食,四岁多的沈之初身形单薄,看上去仅有三岁孩童的模样。 上次沈之初肺炎住院,医生就再三向沈栖强调,一定要让孩子多多吃饭,荤素搭配均衡,不能再任由她挑嘴。 “那你再吃一点鸡蛋行吗?”沈栖继续耐着性子轻哄。 沈之初小脸皱起,露出一副左右为难的模样:“可是蛋黄我一点都不想吃。” “行行行,妈妈帮你把蛋黄挑掉,你把蛋白全部吃完好不好?” “可是妈妈,我的小肚子真的鼓鼓装不下了。” 沈之初忽闪着一双琥珀色透亮的大眼睛,乖乖朝沈栖撒娇卖萌。她从来不撒泼哭闹,也不会扯着嗓子吵闹,只安安静静望着人,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掀一落,让人不忍心苛责。 “不要这么无辜地看着我哦。”沈栖狠下心,“今天你必须把这个鸡蛋白吃下去!” 沈之初瘪了瘪嘴,小小声说:“我可太难了。” 沈栖眯了眯眼:“你说什么?” 沈之初连忙摇头,把鸡蛋白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咀嚼。 小丫头吐槽的话,沈栖其实已经听到了,一时只觉得哭笑不得。谁能想到,小丫头不爱吃鸡蛋黄的这个“毛病”,简直和傅砚允如出一辙。 那年春天过后,沈栖几乎和傅砚允同居在了一块儿。 起初,她只是偶尔留宿。傅砚允事务繁忙,每次来大学旁的房子,都要横穿海城,费时费力。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傅砚允来那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自然而然,他们两个人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很多时候,沈栖不得不佩服傅砚允的体力,这人上了一天班之后,晚上还能拉着她不停折腾。 她就不行了,她可是脆皮大学生啊! 沈栖被折腾得累了,也懒得再起身回宿舍住。时间久了,属于她的零碎物件,悄无声息堆满了傅砚允的住处。 周末的时候,傅砚允不用上班,沈栖也不和同学外出,两个人就腻歪在这套房子里。 沈栖偶尔心血来潮,会骑着自己的小电驴在大学城附近的菜市场买点小菜,再带回傅砚允的住处亲自下厨。 一直以来,她都很节俭。当年和周家划清界限后,生活开销全依仗舅舅舅妈。等到升入大学,她四处找兼职补贴自己,能不伸手要钱就绝不张口。 也是那段日子,沈栖发现傅砚允很挑食。 二人一同吃早餐时,桌上摆放的鸡蛋傅砚允从来不会动一下,只是嫌拆分蛋黄蛋白太过繁琐。难得有一次沈栖见他吃鸡蛋,却把一整个蛋黄挑出来。 “原来你不喜欢吃蛋黄啊?”沈栖看着他挑到一边的蛋黄,又好笑又无奈,又觉得这样有小挑剔的傅砚允,多了几分鲜活真实的烟火气。 “不喜欢。” “正好,我不挑这个,以后你剥出来的蛋黄全都留给我吧。” “如果不喜欢,你不用勉强。” “不勉强啊。”能填饱肚子就行。 沈栖好奇他的喜好,顺势追问:“那你还有什么不爱吃的东西?” “你上次炖的牛腩,里面有很多胡萝卜,我不喜欢那个味道。” “可是上次你全都吃光了啊。”沈栖一愣,随即恍然,于是起身钻进傅砚允怀中,双臂轻轻环住他的脖颈,脸颊亲昵地贴着他,软声试探,“你是不是看我做饭辛苦,才勉强吃完的?” “一道菜你做了四个小时。”他记得清楚。 沈栖坦言:“我只是想念妈妈做的胡萝卜炖牛腩了,外面都买不到那种口味,所以我想着自己做做看。”可不存在什么讨好男人的想法。 “那你尝到属于妈妈的味道了吗?”傅砚允一贯喜怒不形于色,但还是非常亲昵地抱着她,亲了亲她的唇角,满是缱绻温柔。 沈栖轻轻耸了耸肩,眼底带着一点小失落:“可惜啊,一点都没尝出来。” “真是可怜。” 那天的早餐,他们两个人吃着吃着,竟然直接在餐桌上缠绵,耗了整整一个小时。 最后,沈栖躺在餐桌上,红着脸看着傅砚允嘴角和指尖沾染的不明液体。她用脚去抵他的胸膛,被他反握住脚踝,又被他吃了一遍。 从那以后,每到二人共享早餐时,傅砚允总会下意识先把鸡蛋剥干净,仔细分开蛋黄与蛋白,蛋黄推到沈栖面前,蛋白留给自己,成了两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小习惯。 而现在,沈栖还得吃女儿挑出来的蛋黄。 这父女俩,真是一个比一个挑剔。 从前沈栖对女儿挑食这件事毫不在意,想着小孩子有爱吃不爱吃的很正常,不用严格管束。 可看着沈之初瘦小单薄、跟不上同龄小朋友的模样,她才意识到饮食营养必须重视起来。 不光挑食的问题,沈之初的洁癖也格外突出。 一顿午饭下来,不过衣角沾了细微油点,小丫头就吵着立刻换衣服,嫌衣物脏脏的不舒服。 这其实还好,孩子爱干净是好事,总比邋里邋遢要好。家里的衣柜里,母女两个人的漂亮衣服塞得满满当当,沈之初想穿哪一件就穿哪一件,脏衣服扔洗衣机,沈栖从没有干涉过她。 最令人头疼的是,因为洁癖,沈之初不爱和别的小朋友社交。 在云城时,沈栖每次带沈之初外出公共场所玩耍,小丫头总站在滑滑梯跟前进退两难,眼里明明想去玩,心底却嫌器材不干净。 别人碰过的栏杆,她一定要拿着湿纸巾反复擦拭好几遍,才肯伸手去碰。若是撞见别人身上沾着泥土或污渍的,她会下意识远远躲开,隔出一大段距离,仿佛生怕对方身上藏着病菌沾到自己身上。 更甚至,她还会当众指出别人身上脏,弄得双方家长都很尴尬。 当然,这种洁癖也不是随沈栖。她小时候可是名副其实的小皮猴,爬树玩沙,脸蛋衣服沾满灰都无所谓,从来不会为一点脏东西纠结。 不用多说,还是遗传了傅砚允。 大概是之前住院时险些走丢的经历让沈之初心里存了顾忌,小丫头近来很少再吵着想要属于自己的爸爸。 最近这段时间,她都很乖。 午后暖洋洋的,沈之初乖乖趴在小书桌前画画。沈栖翻出琴谱,擦了擦钢琴,坐在琴前练了一会儿手。 一转头,沈之初安安静静握着彩笔涂涂画画,手一抖,红笔蹭到鼻尖上,印出一道红红的小印子,真真是可爱到冒泡! 沈栖瞧着女儿这模样,心头软成棉花糖,忍不住抱着她猛猛啄了好几口。 可是人类幼崽这种生物,前一秒觉得她可爱到爆,下一秒就能把人气得跺脚! 天色刚沉沉暗下来,晚风带着微凉的凉意漫进院子。 沈栖准备去浴室洗澡,细细叮嘱独自待在客厅的沈之初:“你在客厅乖乖看电视,干妈一会儿就回来了,她说给你带你喜欢吃的炸鸡哦。” “哇!好耶!太棒啦!” 沈之初眼睛一亮,重重地点头,乖巧软糯地应下。可等沈栖匆匆洗漱完毕,快步走出浴室,瞬间浑身紧绷,头皮一阵发麻。 家里的大门连同院子的院门,全都敞开着,晚风呼呼往里灌,原本乖乖待在屋里的小丫头,早已不见半点踪影。 “初初,初初。” “沈之初?你在哪儿?” “沈之初!沈之初!” 沈栖家里家外找了一圈,确定以及肯定,沈之初不见了。她本想拨打沈之初的电话手表,却见手表就放在桌上。 她镇定下来,立马拨打谢芮电话,问:“你刚才回来了吗?是你把初初带走了吗?” “初初不见了吗?”谢芮嗅觉敏锐地意识到问题,“我还没回来,不过大概还有五分钟就到了。你先别慌,里里外外找了吗?”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https:52shuku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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