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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天还没亮,两人悄悄地开车出发。
驶离繁华喧嚣的纽约州,导航领着他们碾过最后一片州际公路,开上了南卡州的一座山。
山上雾很大,陆朝深慢慢地在盘山公路上移动。
麦朗蜷在副驾驶座上,戴上了卫衣兜帽,只露出了小半张脸。
冲破云雾,终点是一座石砌的山顶教堂,比他们在北欧旅行见过所有教堂都要普通,给人的感觉像是一个瘦削嶙峋的老人,名为西姆斯(SymmesChapel)。
穿过一个简陋的木门,进入一个狭小的洞口,麦朗还要低一点头才能进去。
几秒之后,豁然开朗。
教堂朝着太阳日出方向的那一面,没有窗户,也没有墙壁,只有一个巨大的十字架,背后观景台悬在海拔几百米高的断崖边。
上方的房梁上刻着一行字:
“Iwillliftupmyeyestothishills.”
我举目望向群山。
教堂的座位按照从上往下的阶梯式排列,两人找了一个位置,遵循那行文字,在天还未亮之前,欣赏风景。
陆朝深也记不得他们过去有多少次也是像这样,坐着。
正要陷入漫长回忆的时候,麦朗戳了戳了他的肩膀。
天空也从墨蓝色转为了森*晚*整*深蓝色。
“哥,你看。”
麦朗从包里拿出一个很精巧的小盒子,手指轻轻一拨,打开了。
里面躺着一枚早被体温焐热的戒指。
素圈内侧刻着"M&L”。”我本来昨天就想给你的,但是我觉得还是在一个比较神圣的地方要好一点。”
麦朗牵着陆朝深的手,给他戴上。
动作很小,周围也没人注意到,因此,没有欢呼,没有惊讶,没有陌生的祝福。
只有共振的心跳声。
麦朗看着他,继续说:“我知道现在谈结婚的事情还太早,所以这只是一个定情信物。”
陆朝深笑了笑,抬起手看了眼手上的戒指想象着等会儿在阳光下照耀的样子,没说话。
“喜欢吗?”麦朗问。
“喜欢。”
陆朝深说完,从自己做的那包满是粉色的棉花糖里,挑出唯一一颗蓝色的棉花糖。
“吃一颗吧。”
陆朝深喂给他,麦朗咬住那颗棉花糖,随后,眼睛突然睁大,
牙齿碰到一个硬物。
他把嘴里的硬物拿了出来,擦干净。
也是一枚戒指。
麦朗彻底怔住了。
陆朝深笑了笑,伸出一只手:“手给我吧。”
麦朗坐在木椅上愣了很久,陆朝深给他戴好时,他才慢慢回过神。
“你说巧不巧?”陆朝深笑着说,“我们俩刚好想到一块去了。”
麦朗握紧了他的手,靠在了他身上。
“哥,”麦朗说不出别的话了,“我真的很喜欢你。”
陆朝深笑了笑,轻轻地嗯了一声,一只手搂着麦朗的肩膀,另一只手摩挲着手上的戒指。他的直觉向来都很准,他有预感,往后每一个夏天都会像这样,温暖又明媚。
两人一起望向远方,清晨的雾色将一大片旷野模糊,阿巴拉契亚山脉连绵成片,轮廓正在苏醒。
天上飘着几朵孤独的积云,不远处有一田一隅,金黄色的杂草簇拥生长,陆朝深看着那儿,像是回到了第一次看到麦朗的旅游视频时,脑海中浮现的场面。
山谷的微风徐徐吹拂,麦子随风翩翩,翻起阵阵波浪,但根系已经深深扎进了地里。
麦子越发茂盛,土地也不再是荒夷。
日出之时,遥远的地平线上开始出现一抹淡淡的橙色裂缝。
所有人都在安静地等待。
寒冷的冬令时即将结束,北半球将再度向太阳倾斜。
朗朗阳光,也会又一次地亲吻着陆地和海洋。
面向北国,朝向极昼。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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