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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漫不经心地问:“有多少?”
系统说:“有30!”
千金笑了。
三十不能算高,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初始好感度就有50。
但这也绝对不低了,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
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
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
“真有意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没有一片云,只有点点繁星,在空中闪烁着,像是一只只眼睛,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
“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千金说。
系统仔细思考片刻,肯定了她的推测:“好像真的是这样耶。”
它说:“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
“你们人类啊……”它感叹。
“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千金平静地说道。
要杀一个人,不在于他的年龄、性别和故事,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
千金去取刀。
张三荣简直是阵及时雨,他不仅为千金解决了军团作战的问题,还为千金解决了刀的问题。
千金的刀,再一次完全卷刃了。
她需要磨刀。
张三荣的青云客栈虽然毁了,但是他本就是西疆本地人,为这片土地立下汗马功劳,之后又在城中经营多年,为千金提供一个落脚的地方,和一个出色的磨刀师傅,还是做得到的。
新磨好的刀又快又锋利,千金轻轻一弹刀刃,发出一阵金石交击的声音。
身旁的张三荣暗中咂了咂舌。
这位代号阿修罗的姑娘,真的是人类么?人类的手指,怎会发出那样的声音?
但正是这份非人感,让张三荣凭空增添一份对千金信任。
如果是这样的怪物,那么她说要杀掉叶明钦,屠灭红毛夷族,或许真的能做得到……
收刀入鞘,千金便要出门去。
张三荣来得太及时,让千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就连这个真正的锦衣卫,都承认她是锦衣卫,那么还有谁能当面指斥她的锦衣卫身份是假冒的?
就算真的有,杀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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