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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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但他不敢回去。

不是“不敢”,是“不想”。

好吧,可能有一点“不敢”。

他在枯骨荒原和金合欢走廊交界处的这片无主之地上待了十天,每天都在喂一个两岁的小崽子,教他捕猎,帮他舔伤口,晚上被他当抱枕用。他堂堂一头四岁成年雄狮,两百三十公斤的草原顶级掠食者,活成了一个奶妈。

不对,奶爸。

也不对,他一个公的,算什么奶爸。

雷夫趴在金合欢树下,用爪子捂住了自己的脸。

芬恩在不远处练习扑咬。他在追一只珍珠鸡,追得满草原跑,鬃毛在风中飘得像一面金色的破旗。

他的捕猎技术在这几天里进步神速。从“愣在原地”到“能抓到野兔”,再到“能单杀珍珠鸡”,现在已经在挑战高角羚幼崽了。

但问题是,他的扑咬姿势还是很难看。

每次冲刺的时候,他的后腿发力都不够均匀,导致起跑的时候身体会往左边偏一点。

虽然不影响最终结果,毕竟他总能靠速度和敏捷弥补回来,但雷夫看着总觉得别扭。

“你的重心!”雷夫喊了一嗓子,“重心压低!你起跑的时候屁股翘太高了!”

芬恩一个急刹车,回头看他,金色的眼睛里带着一丝困惑:“屁股?哪里高?”

“就是——”雷夫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用爪子拍了拍他的后胯,“这里。你起跑的时候这块肌肉没有完全发力,所以你总是往左边偏。”

芬恩歪了歪头,试着按照雷夫说的调整了一下姿势。他把后腿往后蹬了蹬,压低身体,尾巴伸直保持平衡——

然后他回头看雷夫:“这样?”

雷夫绕着他转了一圈,目光从他的肩膀扫到后腿,审视着他身体的每一个角度。

然后他伸出一只爪子,拍了拍芬恩的右侧后腿:“这条腿再往后撤五公分。”

芬恩照做了。

“好,”雷夫说,“现在冲出去。”

芬恩猛地蹬地,身体像一支金色的箭一样射了出去。这一次他的起跑稳多了,身体没有偏,直线冲出去大概二十米,然后才慢慢减速。

他跑回来的时候,整头狮子都在发光。

是真的发光,金色的鬃毛在阳光下像被点燃了一样,眼睛亮得吓人,尾巴翘得高高的,嘴角咧到了耳朵根。

“雷夫哥哥!我刚才是不是没有偏!”

雷夫“嗯”了一声,转身走回树荫下趴好,装作很不在意的样子:“还行吧,凑合。”

芬恩跟着他跑回来,在他旁边趴下。这次他趴得更近。不是肩并肩,而是直接把脑袋搁在了雷夫的前臂上。

金色的鬃毛蹭在黑色的皮毛上,软乎乎的,带着一股阳光晒过的干燥气味。

雷夫的肌肉僵了一秒,然后放松了。

他已经习惯了。

这就是另一个让他尴尬的事情。他习惯了。

习惯了芬恩靠着他睡觉,习惯了芬恩叫他“雷夫哥哥”,习惯了每天带肉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团金色的毛球站起来迎接他,习惯了晚上被温热的鼻息喷在脖子上的感觉。

他甚至开始习惯了芬恩身上的味道。那种淡淡的、像蜂蜜一样的甜味,混着阳光和金合欢花粉的气息。每次闻到这个味道,他的鼻腔深处就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挠他。

他不觉得讨厌。

这才是最可怕的。

雷夫低头看了一眼趴在他前臂上的芬恩。这小崽子正眯着眼睛晒太阳,下巴搁在他的爪子上,嘴唇微微张开,露出一点点粉色的舌头,看起来舒服得快要睡着了。

雷夫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迅速把目光移开,盯着远处的草原。

“你鬃毛长出来不少。”他说,声音尽量保持平淡。

芬恩睁开眼睛,抬起下巴看了看自己的肩膀。

确实。他的鬃毛比十天前浓密了很多,原来秃掉的地方都长出了新的绒毛,颜色也从灰暗的枯黄色变成了真正的金色。

“真的诶,”芬恩有点惊喜地说,低头舔了舔自己胸口的毛,“我以前在金合欢狮群的时候,大家都说我的鬃毛是最漂亮的。”

“是吗?”雷夫的语气带着一丝不以为然,“谁说的?你妈?”

“我妈妈,还有我三个姐姐。”芬恩的声音变得柔和了一些,带着一点怀念的味道,“她们说我的鬃毛像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金色的,后来才慢慢变深。”

雷夫没有说话。他从芬恩的语气里听出了一丝落寞。

那种“我已经没有家了”的落寞。

他想了想,伸出爪子,拍了拍芬恩的脑袋。

力道没控制好,拍得芬恩的脑袋往下一沉,下巴磕在了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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