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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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後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丶体弱的静聍的咳嗽丶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麽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丶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後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麽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後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後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後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擡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麽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麽?”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麽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丶看书丶美容丶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麽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麽?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麽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後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麽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麽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後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麽时候用什麽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麽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麽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後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麽;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麽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麽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麽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麽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麽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麽?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後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麽时候变得这麽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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