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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铛?
就算它很精致,看起来也并不便宜,但这终究改变不了——
它就是一只铃铛啊!
难怪他刚刚晃匣子的时候,听到了叮铃铃的响声。
“不喜欢吗?这可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霍翎将铃铛从匣子里取出来,握着上面的指环,轻轻摇晃两下。
清越的铃铛声在室内回响。
“你觉得呢?还精挑细选,你但凡随便选一件,都不可能选到这种鬼东西。”李宜春翻了个白眼,伸手去夺铃铛,不让她玩,“你还真把我当狼崽子驯了?难道不知道狼崽子会噬主吗?”
霍翎饶有兴致:“噬一个我看看?”
李宜春:“……”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像——你呲一个我看看?
李宜春朝她凶狠地呲了呲牙:“小心我去端王面前告你。”
“告什么。”霍翎说,“你现在连‘奸’夫的‘奸’都够不上,顶多就勉强够到了‘狼狈为奸’的‘奸’。”
李宜春气个半死,偏偏她说得还真是这么一回事,两人满打满算,也就见了那么几面,让他连指责她的立场都没有。
不过很快,气得半死的李宜春,就被霍翎点的那一桌丰盛菜肴安抚住了。看在霍翎还算有良心,知道用心准备庆功宴的份上,李宜春决定大度一点。
咽下碗里最后一团米饭,李宜春放下碗筷:“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霍翎:“期待什么?”
李宜春双手托着后脑勺,轻笑道:“今天之前,我原本想对你说,如果在京城待得不开心,就回燕西来找我吧。”
“但我现在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即使去了京城,你也会如鱼得水,根本不可能有回来的那天。”
真讨厌啊。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却根本留不住她。
所以他很期待,她去了京城后会生什么。
“我不回来,你可以过去啊。”霍翎说道,“你身为羌戎领,要是想去京师,向我们的天子朝贡觐见,鸿胪寺一定会很乐意招待你的。”
李宜春揪住她一缕头,缠绕在自己指间:“我对朝贡觐见你们的天子没什么兴趣。”
他舔了下唇角:“要是去京城,能让我从‘狼狈为奸’的‘奸’,变成‘奸夫’的‘奸’,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霍翎将头扯回来:“别闹了,我在和你说正经事。”
李宜春用控诉的眼神盯着这个负心汉:“我在说的也是正经事。”
霍翎目不斜视:“你有没有想过,在羌戎内部推行汉化?”
李宜春一愣,也恢复了严肃:“你想用这种办法,来加深大燕对羌戎的影响?”
霍翎笑道:“我只是随口一提,你可以回去慢慢考虑。”
过去几十年,大燕一直在用榷场交易,来控制羌戎的经济。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光是控制经济还不够。
想要推动羌燕之间的进一步融合,必须让羌人接受汉文化,认可汉文化。
李宜春深深凝望着她,点头应了声好:“我会好好考虑的。”
***
前线的战报,以最快度传遍燕西十四城。
霍泽听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学堂里念书。
同窗们纷纷围上来恭喜他,霍泽一下就坐不住了,谢过同窗们,脚下一溜去找夫子请假。
夫子知道他家的情况,也体谅他的心情,爽快批了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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