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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直茫然:“可先生刚才不是说,她因为借不到书很遗憾吗?” “不,不!!!沈某不知……其中定有误会……” 我看沈砚面色惨淡、恍惚难言,便委婉地替他解释:“殿下,这本的内容有些过于豪放,可能不太适合小姑娘看。” 闻直恍然大悟! 他宽慰道:“沈先生不用担心!本殿下刚才看了,这本是云中子写得最含蓄的一本了!谁都可以看的!” 我:“……” 沈砚:“……” 可怜的老父亲摇摇欲坠:“……待在下回家,定先去清查书房……” 我不忍直视,赶紧用力咳了两声,强行把话题转开:“倒是足够了。” “多谢。” 他伸手接过,手指抚过笔尖的狼毫,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赞叹和艳羡,忍不住拿近了观察。 他忽然问道:“这支笔颇得林先生珍视吧?” 这支确实是我用惯了的笔,可并没有特意保养过。我很好奇他是怎么看出来的:“如何见得?” 沈砚笑道:“在下虽辨认不出笔上残留的墨香,但闻之令人神清,想来此笔平时用墨必定不俗。” “咳……确实如此。” 我竭力绷住了表情——最近几日我一直在拿它描画阵旗。他闻到的其实不是墨香,而是神仙血的气味。 好在他只是随口一提,并没有追问是哪种墨,转身便找了位置坐下,开始凝神思考。 我坐在他对面,同样没有急于落笔。 ——“治水”这道题目看似宽泛,实则比具体的策问更难找到方向。 治水之道,亦是治国之道。或在疏浚,或在筑堤,或在用人,或在立法。从一个人的着手点,便能看出他的心性、立场与格局。这正是幕僚向新主君展示自身才学与抱负的最好机会。 沈砚想必也清楚这一点。 他再三斟酌后,才凝重提笔。 一写便写了半个时辰。 待他搁笔,闻直已经迫不及待了。他等不及沈砚呈递,自己先溜了过去,趴在小案上看得很认真。 看完,他又跑到我这里,也认真把我的文章读了一遍。 小孩在我们两人的注视下皱起眉头,为难地道:“林先生写的我看懂了,很厉害!沈先生写的……我也觉得很厉害!可是有些地方看不懂……” “太傅说了,不可以不懂装懂。我看不懂,就没法判断谁写的更好。” 沈砚微怔。 他看着闻直那双清澈、却稍显稚嫩的眼睛,忽而释然一笑:“……原来又是在下输了。” 我摇摇头,真心实意地道:“先生未必输在文章上,只是林某更擅长写白话。” “再好的文章,若是不能令人‘看懂’,又有何用?沈某只顾着一展所长,却忘记了文以载道之理。” 沈砚站起身,再度向我躬身一礼:“在下受教了。” 我欣然回礼。 我们交换了彼此的文章,相从而坐,从河道修葺谈到税银划拨,又从黎庶生计聊到社稷根本,再从一时之策讲到万世之利。执手泪眼,相见恨晚。 闻直:“……?” 小孩脑袋转到左边看看沈砚,转到右边看看我,最后转到后面看看早已经躲到了角落、正对着房梁发呆的锦煜:“……???” 后者察觉到他的视线,恹恹开口:“别看我,我听不懂。” 闻直当即大松一口气,两眼放光,如同找到了知己一般,快活地跑过去跟他站在一起,开开心心地也仰起脑壳盯着房梁发呆。 锦煜:“……” 287 我和沈砚一番畅谈后,携手从角落里把一大一小两根木头桩子拎出来。 我问小木头:“殿下,三局比试已过,您意下如何?” 他听懂了这句话,很认真地整肃衣冠,向沈砚拜下:“沈先生愿意给闻直当幕僚,是闻直之幸。日后闻直一定对先生以礼相待,还望先生不计前尘,也不计前嫌。” 我:“……” 好耳熟的错误用词。 沈砚扶住闻直的胳膊,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他极其艰难地忍住了没有纠正,声音发颤:“……沈砚,定不负殿下所托。” 小孩见他这样激动,自己也十分动容。他反握着沈砚的双手,动情地道:“本殿下这就去通知厨房,中午做最好吃的饭!给先生过门!” 突然被娶的沈砚含泪:“……嗯!” 完全不知道他隐忍下了什么的闻直也含泪:“嗯嗯嗯!!!” 两人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许久,文士才缓过了一口气,正色道:“殿下,沈某有一事相求。” “可否容在下先将五殿下送回府中,待与旧主辞别后,再正式来投效殿下?” 闻直急忙道:“我跟先生一起去吧!本殿下可以给先生撑腰!” “此乃在下分内之事,不敢劳烦殿下。” “可是先生得罪了五哥,万一有麻烦怎么办?” “不会的。待回府后,在下会留书一封,写明自己输了比试,无颜继续留在府上,自请离开。”沈砚耐心地解释,“如此一来,五殿下碍于对外塑造的惜才形象,便不好再过多追究,更不可迁怒于在下。” 闻直听得连连点头,若有所思。 他虚心请教:“那先生中午还回来吃饭吗?” 沈砚一怔,眼尾的细纹漾开清浅笑意,温声应下:“嗯。” 288 殿门被从内推开。 带着凉意的风裹着湿润的水汽涌了进来,顷刻间便将偏殿中积压的沉闷冲散了大半。 数名宫人鱼贯而入。领头的是闻直身边的内侍,他见到殿内的情况,眼中流露出少许惊色,脚步不由一顿。闻谦带来的侍从却目不斜视地越过他,迅速上前收拾起满地狼藉,动作颇为熟练。 他们很快便将殿内清扫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将昏迷的闻谦扶上一名侍卫的脊背,围拢着他撑起层层叠叠的伞,如同一朵合拢的花苞,簇拥着青年步入雨中,向院外走去。 沈砚如同来时一样,撑着伞跟在一行人的最后方。 走到拐角处,他手中的伞稍作倾斜,借着转身的时机对我们轻轻颔首。 那道清瘦身影随即被高墙吞没。 我看着这一幕,回想着那些侍从刚刚烘干、却再度被雨水打湿的衣服,微微皱眉。 ——从他们的表现来看,闻谦私下里绝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沈砚想要全身而退,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不等我开口提醒,闻直先一步拽住了我和锦煜。 他严肃地道:“本殿下又想了想,还是不放心沈先生。我要去偷偷跟着他!万一五哥要找他麻烦,我就揍倒五哥,把他抢回来!” “在本殿下回来之前,请两位先生留在府中,不要外出!” ……原来这孩子也看出来了。 我很是欣慰,笑着应道:“殿下放心去吧,我们二人可以自保。” 闻直:“唔……” 他犹豫地抬头看看我的脸,再打量了一下我的身形。 然后扭头看向锦煜。 锦煜言简意赅:“我保护他。” 闻直立刻露出安心的表情,用力点头:“好!!!” 我:“……” 289 与主君相谈甚欢、但还是不得主君信任的代笔走回小院,没有生闷气。 我一边推开屋门,一边从袖子里掏出阵旗,正打算狠狠描画一番,忽然见到书桌上站着一排金红色的小毛团。 它们听见开门声,整齐地转头望过来,豆豆眼里写满了期待。 一只小火鸟当先蹦到我手边,矜持地用饱满的胸脯蹭了蹭我的手指,昂起脑壳。 我被逗笑了,揉了揉它的小脑袋,又顺着它的意思把它从头到尾好好揉搓了一遍。 “辛苦你帮我送信了。” 它满意地抖抖羽毛,从翅膀底下啄出一封信,放进我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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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听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不过这是确确实实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的名字是谢雨,今年17岁。我出生没多久爸爸就跟妈妈离婚,从小就是妈妈一个人把姊姊跟我,妹妹三个人带大的。听妈妈说爸爸是个知名企业家的儿子(据说当年也是帅哥一枚),因为爱上了只是平民出身的大学校花(当然是我妈),不愿与相亲对象结婚,而被迫和妈妈一起私奔。虽然最后还是被妈妈的丈母娘(也就是我的祖母)雇的私家侦探查到地址而不得不离婚,但是爸爸在临走前把它这些年存的钱全部汇入妈妈的账户里,大概有3亿多新台币,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再加上我小时候对他的印象很不错,因此我还是很尊敬我的这位父亲的。只是后来听说他因此断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