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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孙天骜又来了一遍。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孙天骜两次的失心疯里,都保留着一丝理智,每次说话都极为隐晦,没有把他们的关系暴露出来,是以,同学们并不知道这其中的真实情况。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谁也没联系上黎海。 同样,梁栩除外。 不过那个时候的他还尚有骨气,没出卖兄弟,依旧和三年前一样,直接告诉孙天骜,他也联系不上。 自此,这场闹剧彻底落下帷幕。 随着时间的流逝,谁都以为这辈子会是桥归桥、路归路的结局,可没曾想,一只狗的羁绊,让黎海又重新遇到了孙天骜,而梁栩一个气势汹汹的电话,也彻底暴露了自己。 “放心吧,死不了。”黎海稀泥抹光墙似的安慰道:“最多让你失个业,他还能怎么样,真拿刀捅你啊!” “”梁栩摸着良心感受了一下嗯,确实感受不到丝毫的社区温暖。 他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谢谢你,让我失业跟让我饿死有什么区别,不还是个死,那还不如拿刀捅我,好歹是个痛快的死法。” “额” 额后面就没音了。 黎海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事儿。 在这个平均工资只有三千、但消费水平却超过一线的小城市里,小老百姓的失业,完全就等于是一只脚迈进了鬼门关,至于另一只脚什么时候迈进去,那取决于存款还剩下多少。 反言之,如果想要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良好公民 梁栩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了一根递给黎海,又给自己拿了一根。 “别在这抽。”黎海接过烟放在兜里。 “啊?” 梁栩按打火机的手瞬间停止在空中,“为什么?这里是什么禁烟场所吗?” “是啊。你没发现这里连烟灰缸都没有吗?” 黎海边说边把他的打火机顺在手里,“他不抽烟,你在这儿抽,等会儿他回来肯定会闻见味道” 他郑重其事的点了一下头,“信我,出了这个门,就赶紧看墓地去吧。” “草!”梁栩在心里问候了一遍孙天骜的祖宗十八代。 眼看时间快五点钟了,为了避免冤家碰头无路可走,黎海让梁栩赶紧撤退 连带着自己的猫一起。 梁栩疑神疑鬼的看着他,问道:“它留在这儿不挺好的吗?干嘛非要让我带走呀?在这儿还能享受单间生活呢,去我那儿可就只有犄角旮旯了。” 黎海无所谓:“都行都行。” 梁栩用十分不正义的眼光打量了他几眼后,问了一个十分正义的问题:“你不会是打算自己一个人留在这儿吃香喝辣享清福吧?” “我吃你大爷!”黎海没好气的问道:“你哪只眼睛看到这里有香有辣有清福了?” 梁栩眨了眨双眼:“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 “”黎海想帮他把眼角膜捐给红十字会。 “反正你先给我带走,过段时间我再去接回来,我带着它逃难不方便。” “逃什么难?”梁栩蹙眉问道:“僵尸种族准备揭竿而起了???” “”黎海想给他两竿子,顺便把他的脑子一起打包捐给红十字会。 “你先别问那么多了,不想失业就赶紧走,他马上就回来了。” “要死!”梁栩一想到失业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也顾不上兄弟死活了,连忙夹着呸,抱着猫仓皇逃走了。 晨淩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内,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正斜坐在沙发上,笑脸盈盈的看着孙天骜。 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衬得他身材姣好,加上还算帅气的面容,一眼看上去也是个人模狗样的正人君子,如果挺括的领子前没有刻意解开两颗浪荡的扣子的话,一般人是看不出来他有多风流的。 孙天骜一边收拾办公桌上的资料,一边冷漠的说道:“何晚笙,你有病就去看病,别来我这里找药。” 何晚笙毫不在意他的疏冷,一副狗皮膏药似的笑容,阴阳怪气的说道:“哎,我这不是了解到一些小情况,想过来确认确认嘛,别急着走啊,跟我说说呗。” 孙天骜:“说什么?” 何晚笙:“当然是人啦!” 孙天骜:“什么人?” 何晚笙:“还跟我装是吧?” 孙天骜:“装什么?” “” 何晚笙对于他这种“口袋里盛米汤”的装糊涂行为十分不满,当即直起身左手拍右手,大声指责道:“现在全公司都知道你谈恋爱了,可作为你身边最亲近的人,我居然什么都不知道,这合适吗?!这合理吗?!这合法” 他意识到应该大概可能是指责过头了,连忙掐住那完全不合法的话音,改口说道:“赶紧跟我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个事儿?” “”孙天骜眉头微压,淡漠中,他蹙出了一丝嫌弃,像是不对,就是被无语和恶心到了。 “你问就问,别胡扯关系。” “那你倒是说呀!”何晚笙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又伸手从裤袋里掏出了一盒烟,但一秒钟后,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又把烟放了回去。 “嗯。”孙天骜在他的催促中,走了一个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戏码。 “” 真是急惊风碰着个慢郎中,牙膏挤了半天才发现,里面是根硬骨头。 何晚笙很想脱下自己四十三码的皮鞋,啪在他三十八码的脸上,好让他知道自己到底有多欠揍。 “嗯什么?然后呢?!” 想归想,除了催促,除了追问,何晚笙的鞋还是得老老实实的穿在脚上,否则很有可能连脚都会没有。 “你想知道什么,”孙天骜在百忙之中纡尊降贵的抬头看了他一眼,“直接问。” “你说的,那我问了,咳咳”何晚笙像是什么要准备上台发言的大人物,问之前还特地先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身子。 等做完了这系列虚张声势的多鱼动作后,他才开始一连串的审问—— “她多大了?” 孙天骜:“比我小半岁。” 何晚笙:“她是哪儿的人啊?” 孙天骜:“本地人。” 何晚笙:“她家里是从政的还是从商的?” 孙天骜:“都不是。” “都不是?”何晚笙的眉头拱起了几分疑惑,像是个迷了路的大妈,眼睛里还闪过几分迷茫,“那她是做什么的?医生?老师?律师?” “都不是。”孙天骜站起身,拿起车钥匙,看着他,认真的说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良好公民。” “” 何晚笙很想冲上去揪着他的衣领,怒骂一句:你他妈说的是废话吗!!! “怎么?”孙天骜在那道充满怒气的目光中,毫无自知之明的问道:“有问题吗?” 何晚笙快咬碎了牙,才不情不愿的吐了两个字:“没有!” 舔了舔无辜的牙齿后,他决定换一把钢铁锄头,继续刨坟:“那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唔”这像是一个极其严肃又重要的问题,孙天骜沉默了整整三秒,才给出答案:“十四年。” “什么?” 何晚笙像是刨到了一个骨灰盒。 呆愣了三秒后,他打开一看:卧槽?!挖到太爷爷了?! “十四年???!!!!” 震惊这个词完全不足以形容他现在的心情和表情。 “怎么?”孙天骜又不知死活的来了一句:“有问题吗?” “有问题吗?”何晚笙像是被硬逼着按在茅坑里吃了屎,气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问题大了去了!孙天骜,你他妈还是个人吗?!” 他手脚难以自控的冲上前去,把那早已看不顺眼的衣领揪在手里。可惜怒气不能神奇的化为力量,否则那原本挺括但现在已经离挺括十公里远的衣领早就像纸一样碎烂成一团了。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硕士三年!我他妈跟你认识了十年,十年!!!”何晚笙像是个被渣男抛弃的小三,毫无形象的吼叫道:“你愣是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让我知道,我跟你是什么关系你这样瞒着我!有你这么做人的吗?!啊?!太过分了!” 得亏这是在办公室,得亏办公室的隔音好,否则他们两人这样的姿势,何晚笙这样的言语,很难 很难让人往单纯的方面去想。 孙少爷,你会照顾人吗 不过这一切说来也是情有可原。 作为孙天骜的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兼创业合伙人,何晚笙自认为自己是他最好的朋友、最硬的死党、最铁的兄弟,虽然孙天骜对他也热情不到哪里去,不过这没关系,并不妨碍他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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