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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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物以稀为贵(第1页)

两人各自就着碗里的剩粥,又浅尝了几口新酒,算是用了早饭。

林澈取过一个不大的酒篓,灌了约莫三四斤酒,用洗净的荷叶封好口,便要出门。

见林澈只带这么一点酒去卖,方清雪连忙道:

“酒篓明明还能多装些,为何只带这些?”

“要不……我也帮你一同去卖吧,两个人分头行事,总能卖得快些。”

她记得林澈弄出的酒远不止这些。

然而,林澈的反应却出奇地激烈。

“不可!”

“万万不可!”

他转过身,双手按住方清雪的肩膀,目光灼灼地盯着方清雪那双略带惊慌的眸子:

“娘子,卖酒之事,必须由我一人来做。”

“啊?”

“这……这是为何?”

方清雪被他这突如其来的郑重其事弄得一头雾水,心中泛起一丝委屈。

她只是想分担一些,为何他反应如此之大,甚至有些……凶?

“缘由我回来再细细说与你听。”

林澈语气放缓,但依旧不容置疑:

“但你需答应我,千万不能偷偷出去售卖,更不能让他人知晓咱家存货极多!”

“此事关乎我们能否翻身,绝非儿戏!”

看着林澈异常认真的眼神,方清雪虽满心疑惑,终究还是点了点头,低声道:

“好吧,我答应你便是。”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鞋尖上那朵略显褪色的绣花,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着,闷闷的。

她只是想要帮忙,为何他总把她当成需要被保护,甚至会被坏事的累赘?

林澈见她应允,神色稍霁,又叮嘱了两句,这才提着那小半篓苞米酒,转身出了那扇吱呀作响的院门。

他此行的目的地,是京城有名的“前门大街”。

如何售卖这苞米酒,林澈心中早有盘算。

无外乎两条路:一是薄利多销,走量取胜。

二是奇货可居,走那高端路子。

前者稳妥,适合长久经营,但投入大,回本慢,于他们眼下山穷水尽的处境无异于远水难救近火。

因此,唯有行险一搏,走那高端路线方可。

在京城,那些豪门贵胄,巨富商贾,为了一口新奇滋味,或是些许与众不同的享受,一掷千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苞米酒在京城,凭借其清甜独特的风味,想要打开局面并非难事。

所谓“前门大街”,是达官贵人聚集地,住着京城最有头有脸的几大家族。

这些家族的子弟多在京城为官,留在家中的,多是些告老还乡、颐养天年的旧臣。

这些人,年纪大了,牙口多半不好,烈酒伤身,清淡的米酒又嫌寡味,这醇和甘润的苞米酒正对了他们的脾胃。

更重要的是,他们有的是银子,也最舍得在“延年益寿”,“新奇享受”上花钱。

将苞米酒打造成他们追捧的稀罕物,再合适不过。

至于林澈为何只带三四斤?

自然是深谙“物以稀为贵”的道理。

东西若多了,哪怕他吹得天花乱坠,也不值钱了。

就这点量,吊足了那些老饕的胃口,方能卖得上价,卖的就是个稀缺,卖的就是个“独一份”的概念。

然而,当林澈优哉游哉地晃到宰相街口时,眼前的景象却让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只见这条在他想象中应是清静幽雅,门禁森严的街道。

此刻竟是熙熙攘攘,热闹得堪比市集。

挑着扁担的,提着篮子的,背着背篓的小贩摩肩接踵,叫卖声、议价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放眼望去,卖的都是些什么?

胳膊粗的老山参,伞盖大的紫灵芝,还滴着血的新鲜虎肉,油光水滑的狐狸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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