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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谭之洲惊讶,完全不懂宜乐话中的意思。 “对啊。”宜乐干脆坐在了狱卒搬来的小凳上,同谭之洲平视,撇撇嘴,“我早知道谭大人该忘记了,毕竟我自己也是见到你十来天后才想起。那件事于谭大人不过举手之劳,于我却的的确确是救了一命。” 谭之洲怔住,但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无法想起。 五年,五年前他刚中昙花被皇上委派出京,四处历练,那时的他不过是个才学出头的毛头小子,抱的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的一腔热血,如今却已经是官场上左右逢源滑不溜秋的“老人”,气质外貌上的变化自是不用说。 而宜乐郡主今岁十六,五年前便是才十一岁,女大十八变更不必提,他又如何能对得上。 见他这副冥思苦想不得其果的模样,宜乐笑嘻嘻,似乎存心看他笑话,等了半天才道:“谭大人可记得五年前温阳城的花朝节,你随手从一个人贩子手中救下了个小姑娘?” 那时宜乐年纪小,调皮得很,花朝节非要从公主府溜出去隔壁的温阳城玩儿,因为听说温阳城的花朝节最是漂亮,快马加鞭的话一趟不过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所以她身旁只带了个侍卫,丫鬟婆子什么的也都暗中甩掉了。后来不小心同侍卫分散,她也没急着寻人,一个人在大街上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后来被一个满嘴络腮胡的大汉抓住才慌了,那大汉和同行的人说什么“年纪小小就生得如此美貌,出门在外又是这副打扮,怕是哪个富商家的姑娘,卖去远些的地方,好生调教调教,又是一个头牌。” 头牌的意思宜乐当然知道,那些青楼女子公主府的人也有说过,语中不是同情就是鄙夷,若她堂堂一个郡主被卖到了那种地方,此生就算是毁了。她着急地哭了出来,只恨自己为什么要跑到温阳城,就算在自己家的临水城也要好些啊。 慌张中她隐约知道此时并不好把自己的身份抖落,不然激起那人更坏的心思就不妙了。眼见自己就要被打晕带走,宜乐心中绝望之时,一位身着紫袍的青年站立在几人面前,手摇一把折扇,噙着笑意,面如冠玉,仪态潇洒。 他似乎对大汉有所怀疑,问了几句话后转向宜乐,“小姑娘,这人真是你叔叔吗?” 宜乐被灌了药不能开口,大汉握着她的手十分用力,几乎都要把她骨头捏碎,她十分害怕,但一想到如果真的被卖走怕是此生再无望。热血上涌,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用靴尖狠狠碾了那大汉脚趾,又迅速咬他一口,趁他吃痛不防备之际就往青年怀中扑去,眼含泪花呜呜呜叫唤。 就算要卖,被这个姿容甚美的男子卖掉也比被那络腮胡大汉卖要好啊! 形势明朗,青年不再犹豫,直接命身旁护卫将这几人围起来,押送去官府。 由于宜乐不能说话,青年问不出什么,采用摇头点头的方式说了几句后,便决定陪她在街上等,等她家中人来寻。 后来侍卫寻到他们,对青年自是千恩万谢,希望他能一同去临水城,夫人必有重赏。 青年婉言推拒,只轻轻一拍宜乐脑袋,看了看她的手,再观她面向,微笑道:“小姑娘出身尊贵,命途不凡,此次小劫已过,今后必有大运,不必害怕。” 侍卫当他是安慰自家郡主的,又是几番感谢。 宜乐只能傻傻地望着他离去的身影,心中滚烫,似有所动,自此留下了青年的烙印。即使,她和这位青年一句话都没说过,甚至也不知道他的姓名。 从此后,她对于有着美人尖、丹凤眼的少年都极具好感,但对青年却敬谢不敏,可能下意识认为无人能与他相比。 直到与谭之洲重逢,又多方打听过他早些年历练时的去处时才能确定,当初救下自己的正是谭之洲,也无怪她之前第一次见到他就那么入迷。 谭之洲听罢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小姑娘正是郡主。” “可不是。”宜乐笑眯眯道,“宜乐对谭大人那时的英姿,可是念念不忘啊。” 谭之洲难得红了脸,“郡主莫取笑谭某……” 宜乐摇头,起身踱了两步,莞尔道:“所以谭大人也不必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本郡主救你,也不过是还多年前的恩情,别无他意。至于拿龙纹玉牌救你,其中另有内因,不过不方便对谭大人道出。” “谭某明白。” 宜乐顿了顿,接道:“若谭大人为京中某些流言所扰,像方才那般美人垂泪,到时也可直接同我说,本郡主当面去证明。” 她说的显然是最近京城传的正盛的‘宜乐郡主看上了谭之洲’一事。 “不必。”谭之洲正色道,“我于郡主不过举手之劳的小恩,郡主对我却是大恩,以死相报尚不足惜,又怎能因为这种小事麻烦郡主。清者自清,流言止于智者,这事我已和巧璇解释过了,她也不会误会。至于其他人等的想法,与谭某并无干系。” 宜乐眼眸一亮,很快黯下去,“谭大人果然豁达,如此本郡主就不必担心了。” 谭之洲何等聪慧,哪能看不出宜乐今日来说这些话全是为了自己。但他并不能表现出来,只能以后寻机报答恩情,此时若他表示了一丝触动,对郡主,对巧璇都是不公。 “那……”宜乐退后两步,目光不自然地望向他处,“我就先预祝谭大人三日后的安然出狱了,还望谭大人今后行事能够谨慎些,不要再做这种糊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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