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06章 你敢乱点鸳鸯谱那皇位就别坐了12(第2页)

晨希陪着杜若兰到处逛逛,这皇室专用的度假山庄,还真是不错。晨希可没打算当皇帝,所以也就不会住到皇宫去。这避暑山庄都是一个居住养胎的好地方。

晨希崛起后,很多人都想往他身边塞女人。被满清鞑子压制了一百年,汉人一朝夺回权力,就有些控制不住。不过晨曦死死的拽住缰绳,绝对不能放松一步。李自成和洪秀全就是没有控制住自身欲望,这才崩盘,虽然无论怎么崩盘,他都有绝对实力能挽回。但那样太麻烦了。他也怕把这个世界给玩崩了。

为了不让别人烦他。晨希告诉大家他与杜若兰的婚事是上天的指引。那天也是天父告诉他来抢绣球的。这下谁都不敢随便插手晨希的后院。

听到晨希如此说,众人虽然内心有所狐疑,但事关天父,他们也不得不信。不过杜若兰对此坚信不疑。此刻的她宛如沉浸于蜜罐之中一般,满心欢喜却又不知该如何自处。甚至偶尔还会心生忧虑,暗自思忖着以自己这般平凡无奇之人,究竟有何能耐能够拥有像天帝之子这般出类拔萃、风度翩翩的夫君呢?

见此情形,晨希赶忙出言宽慰道“莫要胡思乱想啦!”紧接着便开始娓娓道来一段关于杜若兰前世种种善举的故事——原来那时身为凡人的晨希下凡历练之时曾遭遇诸多困境与磨难,幸得杜若兰前世心地善良且乐善好施,多次向其伸出援手相助才得以顺利完成使命并修成正果……

这则故事虽略显老套俗气,如果是在现代,人家只会给他一个白眼。但毕竟生在这样一个年代里,对于那些单纯天真的女子而言着实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

最后,晨希更是信誓旦旦地表示他俩命中注定便是一对恩爱有加的眷侣,并许下诺言定会守护杜若兰此生今世不离不弃直至白头偕老。面对如此甜言蜜语攻势之下,杜若兰早已心醉神迷、无法自拔矣。

让她幸福满足的过完一生,可不是让她变成一个依附在男人羽翼下的小女人。对方的兴趣爱好也是需要支持的。

现在太平军实行的是推倒一切并重建活动,所以传统的商业肯定是不行的。不过在未来几十年里,还是可以实行另一种商业模式。那就是国企,这完全可以交给杜若兰去试试。

杜若兰听到晨曦的这个想法后,感觉很不可思议。这种模式她还从来没有想过。她也怕自己做不好,给晨希添麻烦。

这个世界本就是个草台班子,很多事没必要那么斤斤计较。有时候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并不一定是行业最顶尖的。但只需要大致的行动方向就行了。实在不行,不还有晨希的帮忙指导吗?晨希鼓励杜若兰大胆去尝试,而且她作为女性,这一举动,说不定也能推动女性的解放。

杜若兰的性格其实很矛盾,她骨子里有着女性的不服输,可又被这个时代所打压,不敢尽情的展露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这个时代的女性已经被打压到历史最低谷。

乾隆之所以会对小燕子那么宠溺,正是由于她那与众不同、活泼开朗且无拘无束的个性特质,才让这位身处深宫之中的帝王感到身为父亲的乐趣!毕竟像小燕子这般灵动俏皮之人,绝非那个时代寻常深闺女子所能比拟的存在啊!

男人们往往都是一种充满矛盾的生物体他们既渴望拥有一名端庄娴静、恪守妇道的妻子留于家中操持家务并相夫教子;可与此同时呢,却又忍不住去爱慕那些不受传统礼教约束、自由自在如同野花儿一般的女性角色……真是既要又要。

小燕子既不是被礼教束缚的女人,也不是外面的野花。她就是一个四处流浪杂耍卖艺的江湖女子,就像一只普通的野鸭,突然进入天鹅群里。让人对她充满好奇。然而她始终明白自己只是一只野鸭。

自己不懂礼自己不懂礼仪,处处出丑,惹人笑话,这些她不是不明白,但为了荣华富贵。哪怕是当一只逗人喜乐的猴子,她也甘愿。

但当小燕子看到杜若兰如此知书达理,美貌端庄,温文儒雅时,内心不免生起嫉妒之心。这大概就是她身为一个女子,为啥要跑去抢人家绣球的原因吧!

杜若兰现在也知道当日抛绣球那伙人的真实身份?对于小燕子,她当然是心生恼怒了。

晨希告诉她小燕子一开始将绣球扔向的那个人是满清五阿哥。晨希没有从对方脸上看到失落,反而是满脸后怕。由此可见,杜若兰并不是蠢笨之人。

现在依旧保持着满汉不通婚的政令,杜若兰只是一个商贾之女,别说嫁给五皇子,就算是给人家做妾室都不配。所以杜若兰根本不会奢望嫁给皇子。

又想到他们后来极力鼓动自己嫁给那个乞丐,差点让自己痛失晨希这么好的良人,杜若兰气的牙痒痒的。

偶尔晨希也向杜若兰聊聊小燕子他们所谓的爱情观。每次都将杜若兰震惊的久久不能回神,简直不敢相信这个世上还有如此神经病之人。当然,对于晨希的话,她是无条件信任的,虽然不知道晨希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对方的消息。

经过检验,可以确定杜若兰的三观还是比较正的。毕竟不是男女主,在剧情中也只是一个没台词的炮灰,三观正才叫正常。

就在晨希扶着杜若兰在街上闲逛时,突然一个小女孩慌慌张张的向他们冲来。晨曦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小女孩,避免他直接冲到杜若兰身上。

“快,大哥哥快放开我!再不跑就来不及了,被他们抓到我就死定了”

“别跑,你个死丫头,给我站住,我看你往哪里跑。”

喜欢快穿之反派也想做个好人请大家收藏.快穿之反派也想做个好人2o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