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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斯蒂文森……啊,是,那位先生是住在这里没有错……”
一手将传单压在怀里,另一只手摁住自己险些掉落的短檐帽,男孩下意识回答对方的问题,“但您为什么要找他呢?那家伙就是个怪人,没人愿意接近他……”
边说着,他仰起头想要看清是谁来打听那个怪人的下落——在产生其它任何印象之前,那双鸦黑发丝下的酒红眼眸便占据了他的所有视野。
不,或许那颜色并不是透彻的葡萄酒红,它要显得更深一些,浓郁到令对方被这双淡漠眼眸注视时,仿佛连本能都在心生畏惧。
男孩恍惚眨了下眼。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像是见到了某种更特别的、好似被划去了世界另一侧的黑暗存在。
但在下一刻,那又似乎仅是种荒谬的错觉——他松开按住帽顶的手,用它来揉了下眼睛。
于是,那双自深渊望来的眼眸看上去不过是普通的红,眼眶下的那处肌肤甚至泛着浅淡的青黑;没被衣物遮挡的肌肤则透着不健康的苍白,气色连同龄的普通人也比不上。
包括握着伞柄的手指也是骨节分明。若是强行忽略食指关节那处的深重淤痕,整体可以称得上是极为优雅的修长纤细。
还有皮革制成的长筒棕靴、暖和厚实的毛呢大衣,笔直合身的黑色长裤,一看就知道用料极好,哪怕说是手工订制都没人敢提出质疑。
无论怎么看都是一副贵族的做派。男孩在心底嘀咕。这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也会来找那个怪家伙?该不会他真的像给自己吹嘘的那样,是个什么博士还是医生吧?
附近的邻居没人爱和他往来,以至于刚听到这个名字时,他还以为对方终于招惹来了仇人。
“但我则听说他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医生,”
对方客客气气的开口道,“嗯,也有可能是斯蒂文森博士。鉴于这两者的单词相同,而我也未曾有幸登门拜访过他,得到更进一步的了解。”
“我可不觉得那算是出了个好名声,这位尊贵的先生。”
嘀咕完这句的男孩想起自己还有传单的任务要完成,赶紧站直鞠了个躬——弯腰时,那叠传单最上面一张的内容便暴露在陀思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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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直走到下个岔路口时右拐,能看见一栋蓝与黄交织的小房子。没错,那就是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处了。但我们都知道他的脾气是出了名的古怪多变,先生。”
男孩直起身体时,好意提醒这位先生道,“他总是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今天还说曼达婆婆的狗听话可爱,明天就会威胁要杀了它,理由是无法忍受空中飘过来的狗毛。”
“还有朱蒂斯姨妈好心给他送苹果馅饼,他也能在彬彬有礼接下礼物、表示喜欢的第二天就翻脸,说那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灾难的东西……”
男孩一口气用了许多话,连举好几个例子来告诫这位先生如果非要与他接触,就千万不能相信他说的任何一句话——这是附近住民们多年来的经验之谈。
幸好那把伞一早就倾斜了些,将男孩也笼罩在被庇护的范围内。
“我明白了,”
并没有打断这段话里的任何一个单词,直到男孩结束长篇大论的劝说,微微颔首的对方才继续开口,“我会当心的,感谢您的援手,这位合格的小绅士。”
“真的吗!”男孩显得很高兴,又特意强调了一遍对方接下来要走的路之后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这可能是他和贵族距离最近的一次交谈了!
陀思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才继续朝那栋建筑物走去。
他并非不清楚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处,仅是确认下这位的性格是否真如传闻所言那般喜怒无常罢了。
这个答案,正符合他的期望。
这次前来英国的他甚至换了身入乡随俗的装束。将那套带有俄国元素的披风与带有护耳的哥萨克帽换下后,缺少极富辨识性特征的他就不再显眼了,十分顺利的用假名偷渡到英国,即使踏上这块土地也无人在意。
虽说陀思丝毫不在意自己是否被英国特务机关[钟塔侍从]盯上,但这次来拜访的对象太过特殊,他还不希望有人能从这次的会晤里分析出任何关于他自身异常的端倪。
毛呢大衣穿在他的身上也非常合适——它是修身加腰带的英伦设计,是自英国风靡世界的经典审美。
或许有些人是不爱系腰带的类型,但讲究礼仪的陀思向来将衣服穿得细致、服帖,一丝不苟,衬得腰身窄瘦,略宽的袖口长度盖过手背。
拐过路口,他找到了那栋有着蓝黄配色的小房子,罗伯特·斯蒂文森的住所。
院门没有上锁,草坪太久没有修剪清理过了,长度早就没过脚背,还有许多枯叶与野花落在其间。
陀思走过略微泥泞的石板小径,在屋檐下收起伞,抬手按响了门铃。
——直至门铃安静后的一分钟内,也没有任何人来开门。
陀思又按了一次,还是没有动静。
这不太合理,因为那位“怪人”在情报中极不爱离家的,除非采购生活必需品,否则就算出门也不会离开院落的距离。
两次门铃没有按来这栋小楼的主人,反而是引来了隔壁的邻居。
她是一个身材略丰满,头上紧紧扎着发髻的中年女士,特意开门出来,隔着院落向陀思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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