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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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刚坐下没多久,其中一个穿着鹅黄色祥云袄的靓女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叫一声:“骇死我了!”  “一惊一乍的,你要干什么哦。”那女人的同伴对她翻了一个白眼。  “不是啊。”那鹅黄色衣服的女人指着桌子下方,叫道:“刚刚有个玩意忽然坐在我脚上,吓我一跳。”  她的同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正看到桌子下坐着一只灰色的,像棉花团子的玩意。  “这是什么?”同伴好奇道。  棉花团子:“汪!”  几个人震惊道:“是狗?!”  鹅黄色衣服的女人连忙弯下身,伸出手把那棉花团子从桌子下面抱出来,那棉花团子露出了一只小耳朵喝两颗龙眼核一般的黑溜溜的小眼睛,女人打量片刻后,震惊道:  “还真是一只狗?!”  “哎,还怪可爱的。”几个同伴凑上来,好奇地看着这只很蓬松,但又有点脏的小玩意。  “但是它怎么只有一只耳朵?”  “我看看……好像另一只耳朵受伤了只剩下一半了。”  “啊,好可怜。”  “它好像还有点臭。”  “看起来在确实是该洗澡了。”    远处的墙角,亨利在默默围观着这一切,也不是说他非要盯着路人看,只是这里也没有手机,他唯一的娱乐方式也只有默默围观路人了。  想着,他的目光落在那只流连在几个青春靓丽的男人和女人之中的棉花团子,心想:  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  亨利思考了几秒钟,忽然站了起来,他数了数身边的流浪狗,果然数量不对,少了一只狗。  亨利再次看向那只被漂亮的男人和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棉花团子,一拍脑袋,心中大喊不妙。  完了,这狗什么时候跑到那边的?!  阴谋诡计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这一群脏兮兮的流浪猫狗。  亨利又一拍脑袋,心想:完了,完了,我要怎么解释才好。  他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连忙起身快速走去糖水粥铺那边,那几个男男女女的桌子前,  其他流浪狗亨利走了,也一窝蜂跟上去。  刚走到摊位那儿,亨利就见到摊位老板提着勺子拦住他,叫道:“喂,我警告你,滚别的地方乞讨去,你别想在我的地盘骚扰我的顾客。”  不是,竟然把他当乞丐了。  不过亨利现在身上脏兮兮的,胡子没刮,脸上带泥,再加上他一个洋人本来体毛就多,看起来确实和野人乞丐差别不大。  亨利连忙解释道:“我不是乞丐。”  “你怎么不是乞丐?”老板嫌弃地看了亨利一眼,一勺子指着亨利身后的狗,说道:“你还敢在我的摊子附近拉帮结派?你以为我怕你不成?”  “它们不会攻击你的。”亨利无奈道:“我来找我的狗。”  “滚,我们这里不吃狗肉!”老板骂道:“原来你是倒卖狗的偷狗贼啊,怪不得偷偷摸摸,举止猥琐,哼,再不滚我就不客气了!”  “不是啊!老兄,你能不能听我说话的时候过过脑子呢?!”  亨利要崩溃了,他指着那只被男人女人各种玩弄的棉花团子,用全摊子的人都能听到的音量大声说道:  “那是我的狗!我想把我的狗带回去,有错吗?!”  说完,这不大的摊子忽然陷入死寂一般的沉默。  鹅黄色衣服的女人抱着狗,走到亨利面前,一脸不舍:“原来这只狗是你的,我们还给你。”  “呜呜呜~”  那棉花团子似乎是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了美女的温暖怀抱,两只豆豆眼睁得老大,湿漉漉的,还把下巴搁置在美女的小臂上,就像是在哀求:“你不要放我走~”  亨利见状,两眼一转,心中有一个主意。  他想着,看这几个男人女人的穿着,家境应该相当不错,又很有爱心,养几只狗不成问题。  这些狗跟了他们定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就算是被他们拿来看家护院,也比跟着亨利在四处流浪,抓田鼠吃野果饱腹的日子强。  于是亨利大脑飞速转动,想了一个办法推销这些流浪动物。  他忽然一拍大腿,哎哟一声,说道:“这位心地善良的小姐,如果你真的喜欢这只狗,我就给你讲一讲它们的故事吧。”  接着,亨利开始讲述这些日子他们被歹徒追着杀,东躲西藏的日子,为了使其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亨利还各种添油加醋,不仅采用了经典的三幕剧的戏剧结构,还把例如莎士比亚,武侠小说一类的作品元素添加其中,说得那几个年轻男女捂着胸口不敢相信,惊呼不已。  而摊位老板作为一个感性之人,听到这些小动物的悲惨经历,更是激动得眼眶落小珍珠,给亨利舀了一碗椰香小芋圆,道:  “原来是我误会了你们,真不好意思,我送你喝一碗小糖水赔不是。”  “谢谢你。”亨利接过椰香小芋圆,喝了好几口,又对着那几个年轻男女说道:“如果你们能给它们一个有爱的家,我真的感激不尽。”  亨利本以为这几人会犹豫一下,没想到他们立马答应:“我们能收养这些可怜的小东西,真是再好不过了。”  “真的吗?!”他们答应的太快,亨利一时间竟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觉得欣喜无比,毕竟这些小狗真被收养了,能给他减轻不少负担。  “当然了。”其中一个身穿紫衣的男人道:“小兄弟,我看你面生,看容貌应该是五州之外的异族人吧,虽然不知道你怎么流落到此地,不过我看你懵懵懂懂的,还是向你介绍一下这附近的区域吧。”  “我知道,这里是眉山。”亨利道。  “没错。”男人点点头,说道:“可你知道这眉山是哪一个门派的势力范围么?”  “门派?势力范围?”一听到这几个中文词组,之前在那叫做蚀教的地方的惨痛回忆一瞬间涌入大脑,亨利顿时心跳加速,额头冒汗,心想,完了,他不会又跑到了什么奇怪的邪教区域吧?  可这几个男女看起来不像坏人啊,起码比蚀教那群疯子面善。  “以眉山为中点,方圆五百公里都是‘合欢宫’的势力范围。”紫衣男人指着他的同伴们,说道:“我们都是合欢宫的弟子,养几只猫猫狗狗在宗门里还是不成问题的。”  “原来是这样。”亨利道。  不过总觉得合欢宫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呢,估计是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导致脑子反应变慢,亨利一时间竟然觉得一片空白,想不起来在哪本小说里看到过这个名字。  紫衣男人打量着亨利,说道:“既然我们已经决定收养了这些小狗小猫,小兄弟,若是没有急事,便去我派的府邸小住歇息几天吧,我看你一副疲惫的样子,这几天照顾那么多小动物辛苦了。”  “真,真的吗?”亨利惊道,连小芋圆都忘了咀嚼,直接吞进肚子里。  这个门派的人也太热情了吧,和蚀教那群变态恐怖分子比起来,这合欢宫的人简直是仙人下凡,让亨利如沐春风啊。  “当然是真的。”紫衣男人微微一笑:“放心好了,我们不是坏人,我们门派的宫规森严,规定不能随意杀人,不能欺负弱小,自然是不会害你。”  紫衣男人见亨利还有些犹豫,又说道:“你是客人,我们是主人,待客之道不必多说,我们定会安排好你这几天的衣食住行,绝对会以最高标准的规格来待你。”  “那当然好!”亨利眼睛都不眨一下,高兴道。  好吃的食物,热水洗澡,干净暖和的床……想想就觉得诱人,亨利累了那么多天,已经不想再思考那么多了。  他连忙喝完剩下小半碗小芋圆,和这一行年轻男女有说有笑的,等这些男人女人都吃完糖水后,便毫无防备心的跟着他们去了所谓的合欢宫。  后来,亨利会想起这段草率的决定,都会后悔无比,恨不得狂扇自己一百个耳光。  他发誓,这是他做过的第二后悔的选择。  第一后悔的选择是参加霍克博士的实习项目。    南洲荒山,蚀教。  月光暗淡,透着寒气,阴风阵阵,渗入骨髓。  荒山某处天台,常无灯双目紧闭,盘腿而坐在一竹编软垫之上,他的身后和左右两侧,分别架着放着两个脸盆大小的铁锅,锅中燃烧着旺盛的火焰。  他的面前正中位置,摆放着一个人类头骨,头骨两侧各点燃着一根血红色的蜡烛,看起来分外诡异,仿佛这个蜡烛是用人的脂肪血肉制作而成的。  一个人影正低着头,弓着腰背,双膝跪在头骨前方。  只见这个跪着的人头顶没有毛发,又矮又肥,脸色惨白中透着不正常的青,瞳孔混沌,眼白发红,看起来极为可怖。  如果此刻,亨利站在这里,定能认出这个人是谁——是霍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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