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
跨年这天早上,丁闻提前打过招呼,顾清尘需要出席公司的晚会,所有早早走了。
奉惜早就好透了,柳绾绾说学校真的请来了神秘大咖,元旦晚会肯定超级精彩,奉惜说了一声想回学校参加晚会,丁闻嘱咐她注意安全,就放了人。
中午顾清尘就派人送了很多衣服过来,吴峰拎着大包小包进来,奉惜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琳琅满目,摆了一地。
奉惜有些不知所措,吴峰放下东西之后又要出去,“还有一些鞋子和包,我再去一趟车库。”
奉惜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太多了,我穿不着这么多衣服。”
吴峰还是去了。
大衣、羽绒服、各种面料的衣服裤子、裙子,修身的、宽松的、甜美风、御姐风、美拉德色系、马卡龙色系,各个大牌的秋冬最新款......
顾清尘真是大手笔,果然,他手指缝儿里随便漏一点,就够奉惜养活自己的了。
“顾先生说让你挑几件喜欢的。”吴峰放下一摞鞋子,终于搬完了。
奉惜有些发懵,她只在批发市场见过这么多衣服鞋子,但是那些袋子上的鎏金logo,都显示着其价格不菲。
她翻了翻,有些衣服太过大胆,领口开得像脸盆,而且都很薄,但是摸在手里很柔软,找了其中最朴素的一件黑色修身毛衣,领口相对高一点,后腰的位置绣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穿上之后,感觉身上的温度都被锁住,意外地很暖和,奉惜恍然大悟,原来有钱人冬天穿得单薄,但是人家一点都不冷,同时兼顾了风度和温度。
又挑了一条牛仔裤,奉惜穿上之后,感觉自己的腿长了好几厘米,裤子的剪裁很神奇,衬托得奉惜的小腿修长,大腿纤细但丰腴,显得臀部又翘又高,腰口收得窄窄的,高挑又勾人。
奉惜站在镜子前,感叹着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衣服一穿上,她感觉自己现在是个可以打九分的大美女了。
鞋子倒是很内敛,都是休闲款式,奉惜长舒一口气,她最怕高跟鞋,太炸眼了。
挑了一双黑白配色的,精准无误,就是奉惜的鞋码。
奉惜小时候总是光着脚乱跑,以至于她的脚有些大,不过她也没有自卑过,正好穿表哥剩下的男鞋,小时候一直不缺鞋子穿。
所以呀,很难不动心,顾清尘细致入微的考虑,换成任何人都会招架不住,奉惜已经快举手投降了。
但目前,至少顾清尘没有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奉惜看着眼前满地的奢华,其实仔细想一想,做那位前任白月光的替身也不错,至少能吃得饱穿得暖,把人哄好了还能给自己撑腰。
尤其顾清尘风度翩翩,文质彬彬,家教良好,丰神俊朗,是个当仁不让的优质富二代。
如果能在他身边常待,保不齐能赚许多钱,那么毕业之后就能把外公从老家接到上京来享福了。
奉惜摇了摇头,笑自己想得太多,顾清尘那么优质的男人,怎么可能轮得上自己?
快到傍晚了,还约了柳绾绾和林欣,奉惜随便拿了一件低调的大衣就去了学校。
路上,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一群群学生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他们的步伐轻快,话题围绕着即将举行的元旦晚会,热议不断——那位神秘大咖到底是谁?
奉惜一身衣服,力求简约不张扬,却难掩其独到之处。
剪裁恰到好处,仿佛每一寸布料都懂得如何勾勒出身姿的曼妙,既衬托出她独有的气质,又巧妙展现了身形的优美线条,奉惜虽然没有化妆,但在路上走着,还是吸引了一大批目光。
在礼堂前,奉惜看见了林欣,好久不见,小跑着到林欣身边。
林欣很惊讶,睁大眼睛,“哇,惜惜,你好漂亮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温祈和顾程言结婚两年,一直是周围人眼中的模范爱侣。温祈自己也以为,他们能一直平稳的生活下去。直到朋友回国后,顾程言态度越来越淡,心不在焉的时候越来越多。直到结婚纪念日的晚上,顾程言说朋友有事,挂了他的电话,然后彻夜未归。直到温祈得知,顾程言口中的朋友,其实是他少年时代的白月光。起初和贺卓鸣见面时,温祈误以为他就是那位白月光的未婚夫。他对这人自然看不顺眼,竖起所有防备。高大俊美的青年单手插兜,在月光与灯光下神情晦涩,目光幽幽你跟顾程言说话也这么凶?后来和贺卓鸣见面时,恰逢顾家晚宴。顾程言从正厅寻到楼上,到处都不见温祈,使得他心急如焚,几近失态。而就在一墙之隔,他要找的人被捏住下巴,吻得指尖都颤栗不已。走廊的动静传来,温祈垂眸他快来了。头顶的青年将人箍在怀里,闻言一口咬上他的耳垂,笑声中带着肆无忌惮知道,欢迎他看。...
本书作者认为是he,受不了不要看,阴谋论被特意复活的殷千昭,以及一衆新人旧友之间的故事。复活後的殷千昭并没有太多前世的记忆,以人族戏子的身份被绑进鬼族的地界,认识了鬼族的帝爵大人赫连燕北,以及其他鬼,而他的记忆是在与烬同行後一点点找回。残缺的魂魄何时能够完整依旧是个未知数。非人非鬼亦非神的异类殷千昭,命途早已注定...
林茜,娱乐圈的小透明,与江予墨恋爱五年,一直隐藏恋情,她甘愿做姐姐背后的恋人。林茜爱江予墨入骨,就算看见江予墨跟其他女人拥吻,她也只能咬牙吞泪,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好,她不停的完善自己,尽力呵...
黑所有人严重ooc!真的ooc!真的ooc!无脑甜文勿代入现实这是个同人文男主小西弗一开始就是喜欢女主的不喜可点击退出←不是自谦,真的写的很尬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0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麽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麽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麽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麽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写小说就图一乐,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勿cue人参公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