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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药方放在男孩手里,说其中有一味便是她的名字。
待她成为了名震北央的大夫,他自会知晓。
男孩则说,那等他高中状元,她亦会知晓他的姓名。
鼓角悲荒塞
异族的鼓角撕裂了小镇的宁静,铁蹄踏过之地,一片狼藉。
马车边,眼中噙泪的女孩迟迟不肯上车,她回首望向倒了一地的药架,抱紧了怀中装满草药的包袱。
杈上杜鹃一声悲啼,她猛然后退了一步,压抑许久的泪水旋即夺眶而出:「我们为什么要逃!这是我们家的铺子!」
少年一把拉住泣不成声的幼妹,哽咽道:「走!往南边走!南边有太平,我们还会有秦家医馆的!」
官老爷都往太平地跑了,留在北央的将士不过是一盘散沙,他要如何向她解释这生养他们的故土即将改名换姓……正当少年想时,女孩手一甩奋力挣开他,趔趄着步子往后退。他诧异地看向幼妹,不知是什么给了她如此大力气,竟有力道可以甩开他。
女孩止住哭腔,声音嘶哑地骂道:「哥!有点血性!」
骂吧,她若要骂,便让她骂吧。少年跳下车板,把幼妹强行抱上了车,只有活着,才有命去争,多少年轻鲜活的生命像水汽一样蒸发了在战场,她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又能改变些什么!
马蹄向前,车辙在向太平地,生死相依的秦家兄妹在同国家的命数一起颠沛流离。病色残阳泼洒在无数交错的马蹄坑和车辙痕上,大地仿佛在一夜之间生了顽疾——黄土在战火中呜咽,田地里的野狗在撒欢,而田地的主人在逃难。哒哒马蹄声中,少年抱紧妹妹昏昏欲睡,嘴边唱起了曾经听不甚懂的戏词,词里有一句「宁为太平犬,莫作乱世人」。他唱着唱着,睡着了,夜里他做了梦,梦里,他们都会拥有明天。
夜深时分,马车在拐弯处慢行,呼吸安宁的女孩陡然睁开了眼,她抱紧包袱,一个快步跳下了马车,在地上连滚了好几圈,擦出血丝的手却死死护住包袱不放。少年在睡梦中惊醒,抓紧车板边缘不断呼喊她的名字,女孩则追赶着马车,撕心裂肺地同他告别:「哥!你往太平走,做你的太平人!我,我要做乱世的狗!」
女孩独自向北走去,在此之前她不曾一人离开家,更不知晓军队在何处。她抱着一腔热血,哪里有硝烟,便往哪里去,终于在某个鸦雀无声的村落里,遇到了一位落单的士兵。
「小姑娘!你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逃!」
秋日絮状的光映在女孩清澈的眸子里,她没有说话,而是把包袱打开,抓出了一大把草药。士兵用手掌捂住溢血的手臂,发昏的瞳孔里,突然有了一抹亮色。他不是什么正规兵,他入伍不过两月,本来是想混点官粮让家小过上好日子,以为不过是流点汗,流点血,混个年,便能回到家中继续耕地。
这点苦头,他是吃的。
但他从未想过,要为魏国付出性命。
令他没想到的是沉寂多年的边地,毫无预兆地爆发了战火,连初出牛犊如他,都知道前方注定是逃不掉的败局。在没有希望的战局面前,为什么要战呢?他也想往南逃,逃到深山老林里,就此隐姓埋名度过一生。
他想着想着,不知何时已与队伍脱离,等意识过来,再一睁眼,迎接他的是秋晨冰冷的霜。他独自蜷缩在坍塌房屋的一角,眨了眨眼,睫毛上的冰霜便融化在了眼中。
对!他们想保护这座村庄,但敌人的弯刀太可怖,他亲眼看到战友惨死在弯刀下,浓稠的鲜血顺着刀尖低落。那一刹那,他想到的不是冲上去为战友报仇,而是转身拼命地逃,逃到了最不起眼的角落,逃离吃人不吐骨头的战场。冷汗不断从额角流下,他捂住嘴,大气都不敢出一个,脑海中不断回放着滴血的弯刀。他便这么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天亮变为天黑,等到火光灭作烟尘,等到喧嚣归于死寂。
他,是一个逃兵。
逃避战火,逃避死亡,逃避责任,作为他代价他余生都将陷于战友惨死的梦魇。
但在看到小女孩拿出草药的那一刻,他的骨肉不受控制地咔咔颤栗,心里似泼了一瓢热油,豁然燃起了一团烈火,明亮而炽热——倘若今生只能做成一件大事,那便是,将她安全地送入军中。
他们一边逃难,一边获得大部队的消息。支援的军队还未到,他们不过是和平民一样,一路在向南逃。
多月辗转,他如愿将女孩带到军营门口。守兵要他报上姓名与籍贯,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将小姑娘推给他,说这是秦家医馆的小大夫,能救好多人,请一定要把她留在军营。守兵看了看小女孩,他家里也有过一个女孩,但她们的眼神,完全不一样。
「姓名,籍贯。」
男人推着小女孩的肩膀,依旧没有答话:「孩子好几天没吃东西了,你们带她去吃点东西吧。」
守兵唤来一个小兵带着女孩走了,男人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见她回头唤了声大哥哥,笑着同她点了点头:「多吃点。」
「姓名,籍贯。」
小女孩走远了,男人脸上堆起的笑容骤然褪去,他抬起干涩的眼皮,低声请求道:「答应我,唯独不要让她知道我的名字。」
守门的士兵随之一愕,只见男人拿出匕首对准了胸膛。
「钟佑民,我是一个逃兵。」
星河落曙山
后来明珞公主远嫁和亲,战火喧扰的北地,以皇族少女背井离乡为代价,终于获得了渴求已久的平静。只是北方不再是从前的北方,多少年后,当魏国子民提及北地,他们所指的,再也不是被蛮子占领的故土,而是,军队驻扎的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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