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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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罗箐带他们去了自己常去的米线店,声称这里是洛城最好吃的过桥米线,并强烈推荐经典特辣口味,“这里的辣椒只香不辣,你们放心吃,这个口味最香。”南淮说好,然后点了一份原味。上桌时他那份汤白得像清汤火锅,罗箐大呼这是米线的邪教,好不给她面子。崇秋说:“他不能吃,我来。”南淮看他一眼。罗箐也不挑人,转手给他点了一份经典款。等吃完,罗箐同样打包了一份原味,带回去给奶奶。午饭崇秋付的钱。看在这顿饭的份上,罗箐自告奋勇做他们的导游,领着两人四处乱逛。她的风格和南淮很合拍,没有计划,主打随机应变,走到哪里就在哪里附近逛一会儿,看看节目,这边结束,再赶往下一场。罗箐还去主办方那儿领到三个集章本,每去一个地方就盖一个那里特制的章做记号,仿佛在做某种游戏收集任务,一个下午的时间,收获颇丰。天一黑,洛城变得更加热闹,路边沿街一时间涌现各种各样的摊位,并不全是卖商品的小摊,还有许多只支着一张小桌板的简易摊,有的甚至只有一块黑板,上面用不同的字体分别写着:“嗑瓜子,一小时五元”,“免费喝酒”,“有偿算卦,不准不要钱”,“看手相,信我你就来”……摊主大多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最多的是免费聊天的摊位,几个人围成一圈,坐地上或小马扎,中间点着一个火堆。罗箐说这是简易版围炉夜话。她熟门熟路,身形矫健地穿梭在人群中,很快找到空位,招呼他们过去坐。两人往那个方位走,中途南淮被人撞了一下,没有道歉,那人径自走了。崇秋:“没事吧?”他回头,刚才的人已经消失在人群中,找不到踪迹。“没事。”南淮不甚在意地拍了拍被撞到的部位,还抽空回应了罗箐的招手示意,“在等我们呢,走吧。”“嗯。”并肩走了几步,南淮忽然停下,“要不要喝点东西?”崇秋:“你想喝?我去买。”“我去吧,”他按了一下崇秋的肩膀,把人往摊位那边轻推了一把,“你先过去,别让罗老板等急了。”崇秋还想再说什么,他摆摆手,转身径直走了。“这里。”罗箐招招手,崇秋走到她身旁坐下。她往后看了看,“他人呢?”“买水去了。”崇秋答。罗箐点了点头。熟了以后,她和南淮一样健谈,没一会儿就跟身边几个陌生游客聊到了一起,女孩们主动把零食分享给她。罗箐大方地分了崇秋一半。相比之下,崇秋就显得不是很合群。他沉默地剥着瓜子,一边心不在焉地听她们聊天,一边时不时回头看一眼。不一会儿,他等的人拎着三杯果茶回来了。“这什么?”罗箐问。南淮坐到崇秋左侧的空位,单手戳进吸管,随口道:“柠檬茶。”距他们的位置不远处就有一个饮品小摊,小黑板用荧光笔写着“今日特调:暴打渣男柠檬茶”。罗箐:“好喝吗?”“没尝过,”南淮喝了一口,轻“嘶”了一声,“有点酸。”崇秋给他剥了颗糖,又将分享得来的瓜子划给他,不经意看了一眼那个摊位。他眯了眯眼睛,这个距离,如果刚刚南淮在那里,他应该能看到才对。“怎么了?”注意到他的视线,南淮问。他神色如常,不像发生了任何事。或许他去了另一个地方,也可能是人太多,看错了。“没事。”崇秋摇摇头,没有放在心上。本来就是聊天的摊位,人一多,话也就更多了起来。“我们这儿有个姓周的,嗯,算是地头蛇吧,”罗箐也打开了话匣子,指了个方向,“在那边有一条街,他的。”“他开了个赌场,只有本地人知道。那个男的,就是一直跟着我那个,叫郑宏,是他那赌场打手里,算是一个小头目。”“去我那儿修过几次车,突然说喜欢我,让我跟他,这不是有病吗?我连他是谁都没记住。”罗箐嗑着瓜子,另一只手里的塑料袋晃得哗哗响,“我跟他说我不谈恋爱,对男的没兴趣。他说那是你没见过男人的好,让我跟他试试就知道了。放屁,老娘不用试也知道他是个傻逼。”“反正这事儿你们不用管,”她最终说,“我心里有数。”崇秋没嗑瓜子,手心成了南淮的果盘。罗箐翘着二郎腿,“不说我了,你们呢?”崇秋:“什么我们?”罗箐看看崇秋,又看看南淮,感觉两个人像是在跟她装傻,没意思,她拍拍手,“算了,当我没说。”他们旁边是个乐队,共五个人,民族风与现代服饰混搭的穿衣风格,男鼓手扎着小辫,女键盘手剃了个寸头,迷彩外套包裹着露脐背心和热裤,长靴踩着鼓手的椅脚,浑身上下都明晃晃写着“不好惹”。吉他和贝斯手同样一男一女,两人兼任今晚的主唱,从流行歌曲唱到乡村民谣,语言和曲风一样多变,中文英语粤语甚至方言,没有这群人不会的。剩下一个看似打杂实则什么都掺一脚,一会儿去帮鼓手换位,一会儿又跑去整理电线,挥舞着荧光棒混迹于围观群众中当气氛组,又过了会儿,他拿了个话筒和崭新的吉他过来,邀请其他人也来唱一首。递了一圈,没一个人会弹。吉他被递到崇秋面前,他也拒绝了。关于乐器他只学了钢琴和小提琴,吉他乐理倒是也通,但他并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那人倒也不强求,顺延到他右边,问罗箐:“美女要不要来唱一首歌?”罗箐凉凉看他一眼,“你看我像歌吗?”“好的。”那人识相地收回了话筒。剩下最后一个,他已经不抱希望了,看了看南淮,“这位,帅哥你……”“我试试。”“好嘞!”几乎是喜极而泣的语气。南淮把吉他从他手中接过去,随手拨了两下弦。“他还会这个?”罗箐问崇秋。崇秋摇摇头,他也不是很清楚。事实上他对南淮的很多事都知之甚少。南淮做过什么,会什么技能,喜欢什么,都是在亲眼见过之后他才知道。到刚才为止,他只知道南淮喜欢吃不太甜的甜点,或许偏好粤菜,不太能吃辣,喜欢猫、狗,很多小动物,看《小王子》,会开车,抽烟但没有瘾,喝酒,修车。而现在又多了两件——唱歌和吉他。崇秋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南淮盘腿席地而坐,垂眸拨动琴弦,开始有些生涩,似乎不太熟练,渐渐的,似乎找回了记忆,断续的音符连成了整句,乐声自他指尖缓缓泄出。他声音很低,比起唱更像是在哼,咬字轻得仿佛暧昧的吐息,伴着崇秋从来没有听过的曲调,不是耳熟能详的流行情歌,也不是崇秋学的古典音乐,反而更像是童谣。一开口,四周就静了下来。乐队的人显然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他们学习能力强,没一会儿几个人就记住了调子,在下一段开始时成功加入了伴奏。许多人被吸引到这个角落,他们围着一团小小的篝火,目光全部落在左侧面那个身影。南淮半抱着吉他,几缕碎发随低头的动作垂在额前,高耸的眉骨和长而密的睫毛在眼下投下阴影,光与暗在他身上呈现出奇特的交融,面前是橙红的火,背后是深沉幽暗的夜。他面上挂着惯性的浅笑,然而这个角度看起来又像是面无表情,分明的轮廓带着天然的冷意,崇秋和他之间只隔了不到半米,却恍然觉得他离自己很远。直到唱完一首歌,他抬起头,那股突如其来的疏离感才在眨眼之间消褪得干干净净,又变回了那个南淮。他在所有目光中准确捕捉到属于崇秋的那一个,轻眨了一下眼睛,笑了。作者有话说:给崇哥上个呼吸机(不是)“结束了?”乐队的人有些意犹未尽。南淮把吉他还给他们,“结束了。”他似乎没注意到其他所有人都在看他,亦或者是早已对这些目光熟视无睹,活动了一下手腕,随口问崇秋:“好听吗?”听到他的声音,崇秋才从那个笑中回过神,“很好听。”他有些遗憾自己为什么没有买花。虽然有些俗套,但这个情景除了花之外他不知道还能送什么。“好听!”罗箐的声音也插进来,大方宣布,“车多租你一天!”“谢谢罗老板。”罗老板又送他一把瓜子,“不客气!”“说真的,你不考虑搞个驻唱当副业吗?”罗箐算盘打得啪啪响,“这样,我们合作,我开店你来驻唱,我们俩加在一起直接横扫酒吧一条街。”她做了个豪情万丈的手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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