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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黎看着几乎绝对黑暗的屋子,犹豫了一下,便走进去:“可以拉开一点窗帘吗?”
这里是个放映室,一片漆黑是因为四周的遮光窗帘被拉了个严实,中间的硕大屏幕上正在放映一部电影。
仅仅是一个画面,时黎就认出来了,他看向季铭寒:“你在看《序曲》?”
“嗯,刚好看到有这张碟,就放来看看。”季铭寒带上门,将一半窗帘拉开,走回来拍了拍松软的沙发面,问他:“要一起看一会吗?”
碟片这种东西已经被时代淘汰很久了,它虽然不实用,但确实很有纪念意义。所以现在很多文艺片都会推出典藏版碟片发售,当年《序曲》也发售过一段时间。
时黎没有拒绝,挑了个地方坐下。
足够容纳两个人的豆袋沙发异常松软,舒适度极高。他还没坐稳,就听见季铭寒有些低沉的声音响起:“其实你不来找我,我也想去找你的。”
时黎没说话,季铭寒在黑暗中望向他:“如果我那天没有这麽冲动,也就不会犹豫你还想不想见我,现在应该也就不会是自己一个人。”
他这话一出口,算是堵住了时黎想要翻旧账的机会,只要不是个太冷血的人,都不会在现在这种情景下说出硬话。
时黎来之前打好的满腔腹稿,都被他塞进了碎纸机。
“你是在说我不是人?”时黎开了个并不好笑的玩笑,季铭寒配合着摇了摇头,他随即别过脸,但也没有望向屏幕。
时黎:“要聊聊吗?”
季铭寒似乎并不很悲伤,脸色还是轻松的:“五年前的你看着比现在开朗多了,那些歌都是你唱的吗?”
时黎没想到他聊的不是那件伤心事,而是眼前的电影。
“只不过是演戏而已,不过歌确实是我录的,我学过音乐剧。”时黎道。
《序曲》的主角名叫卓咫,本是个地下酒吧驻唱,但是音乐风格太过独特放肆,总被顾客投诉太吵闹。一次机缘巧合,让卓咫成了一代歌星,他叛逆的音乐红透半边天。又一次意外,卓咫因酒驾致人死亡而自己失明入狱後身败名裂。
影片正播放到一半,恰好是卓咫召开万人演唱会时的镜头。
他染着一头白发,长发近乎遮住眼睛。怀里雪白的吉他上带着点点血迹,吉他弦上还在滴血,这个疯狂的歌手刚结束一段尽兴的表演,发间夹着汗珠,手指被琴弦割破到血肉模糊,艳丽的红色触目惊心。
卓咫把手中带血的拨片擡手往观衆席一扔,碰巧接住的姑娘尖叫已变成哭喊,继而此起彼伏的哭喊自观衆席袭来。
时黎那张浅淡的脸上带着恣意的笑,他擡手蹭了蹭脸颊,鲜血恰好蹭在他鼻头眼下,在聚光灯下美得近乎惊艳。
他说:“哭起来傻死了丫头们,笑一个吧!”
他的笑容张扬放肆,言语不羁自由。颓废丶叛逆丶仿佛沾了血的劣质玫瑰,叫人又爱又恨。
房间内一时只剩影片的声音,卓咫在与台下的粉丝交流。
时黎很少会看自己演过的片子,那会让他觉得别扭,因为那是另一个人。
对于时黎来说,这些经历各异,结局不尽相同的漂亮生命都顶着自己的脸,着实有些怪。
他偶尔瞥一眼屏幕,突然听见季铭寒问:“那五年牢是他替别人坐的吧。”
语气肯定的让时黎怀疑他已经看过一遍。
“我告诉你就算剧透了。”时黎即使坐在沙发上,坐姿也很好看,他後背不靠东西,腰背直直的。
整部影片是倒叙加插叙结构,开篇即是卓咫出狱後回到地下酒吧继续当驻唱,他眼睛看不见,弹吉他的手法却丝毫没有退步,想来是在暗无天日的牢笼里,手指在虚空中反复练习过无数日夜。
现在进行到插叙部分,卓咫曾经巅峰的辉煌期。
看到这里观衆应该都对这个酒驾撞死一对母女的叛逆儿厌恶至极,季铭寒却一语道破结局。
“那就是我猜对了。”看他的反应,季铭寒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角。
时黎好奇:“你是怎麽看出来的?”
季铭寒认真道:“他的眼睛很漂亮,应该不会骗人。”
时黎显然并不相信这个理由,于是季铭寒又说。
“前面有句台词,你说你大概是个疯子,但不是没有底线的傻子。”
门口突然传来细微声响,不过恰好被音响的声音盖过去了。所以当曼里斯扑到两人中间时,他们才反应过来。
季铭寒摸了摸曼里斯的脑袋,被它舔了一手的口水。
他慢慢道:“像酒驾伤人这麽愚蠢的事,卓咫应该做不出来。”
这也是卓咫一角演绎难度极高的原因之一,全片几乎是他的个人传记,如果这个角色呈现不好,就是满盘皆输。
就如同《波西米亚狂想曲》中的弗莱迪,如果没有拉米·萨义德能够问鼎奥斯卡的演技,那片中皇後乐队中的灵魂人物也不会如此生动。
仅是在地下酒吧这个场景里的戏,卓咫就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状态。
成名前的“爱听听不听滚”,成名後毫无预兆突然现身,差点把酒吧挤爆。最後是出狱後,卓咫像是变了个人,他的歌也像变了种风格,变得温柔纯净了。
五年牢狱把一个人从滴血玫瑰变成白色细沙,稍微一过火就会像精神分裂失了其中意味。
“谢谢你相信他。”
时黎突然对季铭寒说,他就像在以朋友的身份,替卓咫感谢他。因为在卓咫身败名裂後,愿意相信他的人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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