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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番外:弗里西娅与拉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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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安详的,平和的,像是昏暗居室内养在污水里的粉色波斯菊,亦或者是衰败萎颓的飞燕草。
关于古典插花的那些技巧我记不清了,大抵一开始就是知之甚少,临了的时候模糊了也没什麽不好的。那时候我们的阁楼在黄昏中有着暗黄的色泽,鲜红色的太阳像是街头那个大学生一直卖的画上一样。很抱歉,我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它,我们带出来的那些东西都已经作为房租交给楼底下的季雅太太。
——她应该是叫做“季雅”或者更复杂的名字,这里人说话总是一副大舌头,我不知道,我没有办法理解。
——对了,我看过欠条,她叫阿芙多季雅。
我们的小继承人前些日子患了咳病,上帝呀,我真希望他能够活下来……如果他是个女孩就好了……我应该带他去药房,可是我们没有足够的钱。
——所以,你什麽时候能回来?
七月初的傍晚酷热异常,我从斗室里出来。这间斗室是我从季雅太太手底下租的,它位于C胡同。我走到街上,也不知道应该做什麽,只是慢悠悠地走着,停在一座桥面前。
我的儿子就在斗室里躺着……他病了。
我现在不应该出来,但是我又应该出来,或许我得找个邮局,写点东西给我的姐妹们。
可是……
我又想起离开的那天晚上,我们坐着骡子小心地离开庄园,又在一处水草丰沛的地方使用了些小把戏,才得以在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啓新生活。我丢下了最重要的东西,将那些痛苦与责任完全抛给她们。我是个懦夫。
一时半会,我没有找到继续闲逛下去的理由,于是又慢吞吞地走回去。当我回到屋子的时候,季雅太太正在熬汤。白色的蒸汽打在她湿漉漉的头发上,显得整个人又油又湿。她的眼睛像是剔骨刀一样戳在我的肋骨中间,咧开嘴说:
“……把你的肺痨儿子扔出去……”
我的脸快速抽动一下,像做贼一样跑上楼梯。窗台上的乌鸦已经闯进来,它停在我们小继承人的床前。
——你什麽时候能回来?
就像干瘪脆弱,亦或者是腐败发臭的花朵一样,故事的结局变成斗室里的一团烂泥。我把最後一枚戒指卖给一个女人之後,去街上找到木匠,让他用边角料给我打一口歪斜的小棺材。
但是它太小了,我只能将我们的小继承人折成两半放进去。
——你能在那天回来吗?
——
我那时候骑在矮墙上,当时应该是去约克郡度假——应该是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罕见的晴天,香料与药酒的味道浸湿整个城镇的每一块长砖。
卡罗就坐在我边上,是阿米库斯·卡罗,他大我几岁,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怂恿我给墙里面最小的那个麻瓜念一个恶咒,很抱歉,我本来是准备这麽做的,因为我将迎娶阿米库斯的妹妹。
後来你的父亲跑出来了,他拿着麻瓜的魔杖,那东西的声音可真大,阿米库斯的耳朵流了两天血——尽管我觉得这只是他意图留在这里享受酒精的托词。
真抱歉,我对你的家人做过这样恶劣的事。真希望迪明迦一切安好,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回到那个地方,然後在圣诞节的火腿大餐之後和所有人喝一杯甘草利口酒。
後来你应该知道了吧,那就是我们的故事了。我觉得它老套极了,又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
我得去找点门路,我的叔叔博金已经不再资助我们了。我不应该咒骂他,因为我知道,卡罗家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很大压力。这不是他的过错——当然,也不是我们的。
我得想点办法,钱在床垫下方的那个小盒子里,我会在春天回来。希望那个时候金德已经能够自己读完彼得翁故事集。
故事的中途似乎早已显现出苦涩意味,就像是女方家族一直垄断的小镇酒精贸易一样。那个阴风惨惨的城镇中一贯是不欢迎巫师的——无论是挨了枪|子的阿米库斯·卡罗,还是试图与恋人逃走的拉姆齐·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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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世界许我一枚盛星,从年少情挚,到未来可期这是我自己的故事,只做记录,无关其他两天或者三天一更,但随我心,毕竟是上班摸鱼,有一定的风险性,哈哈哈内容标签都市情有独钟破镜重圆甜文治愈腹黑其它张兴越丶阚弘文丶炜玲玲丶马寅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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