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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他又凭依着自己在祖母面前受到的宠爱,将盛佑重新推向了长凌国际——凌氏的总公司。
十一岁的孩子自然不会有利用人际关系布局的念头,只知道在他以孩童的身份获知的长凌人风评里,认可盛佑的人不在少数。若不是职场之上有心人的刻意诬害,若不是那一次资金链危机向凌邈的错误求援,盛佑也许会成为凌邈得力的左膀右臂。
但凌邈太过自我的疑心病,让盛佑从此走向了人生的另一条路。
那是十三岁。
随父母回国的凌清远,终于再次见到了那个人。
七年的时光让她和他之间变得陌生,但再见之时,男孩依然能在树影斑驳间找到那一抹年少时熟悉的轮廓,血脉维系的情感随时间的长河撒欢奔涌,流过万水千山,百花缭乱,最终仍旧不可逃离地皈依,触动了那张网上静止的丝线。
他依稀记得那一天自己敲开老旧居民房的门,应门的男人皱着眉打量了他许久,而他也犟着一张脸一言不发,直到男人哂笑一声问,来找你姐姐的?
其实他不想承认,但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别的理由能解释他出现在此的原因,所以保持沉默成了他的回答。
“她今天去舞蹈室了喔。”男人把他请进屋子,像是对待小孩一样拿出了糖果招待他,而他只是四下张望,拒绝了男人的好意。
那时的男人盯着手中的糖果,苦笑自嘲:“也是,你什么好东西没吃过,怎么会稀罕这种小丫头喜欢的东西。”
他伸出掌心向上,问男人要了一颗糖果——只因为那是“小丫头”喜欢的东西。
后来他三不五时去那间老房子,听凌耿叨叨她的轶事。
后来他也注册了微博,只为偶尔扫几眼她练舞的“丑态”。
后来他学会了难过的时候,就到老房子外远远瞻望她获得自由的快乐。
也是那个后来。
他知道她不会再想回来了。
“很快就回来”。
并不快。
也不会回来。
嫉妒,贪婪。
都是原罪,都是无妄念想。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在决定再也不来老房子的那天,他捡到了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那双眼睛湿漉漉地乞求他带它回家,总仿佛在哪里见过。
这是他头一次感到被需要,也是头一次除了优秀之外被有所期待。
所以他犯了个错——留下了它。
家里并没有一只狗的栖身之地,他在家附近为它搭了个窝。
如果不是那一场台风,他一定不会冒险把土豆带回家,更不会让它被父母发现。
如果不是多年来积累的怨忿被父亲激发,他一定不会当面反抗,更不会让它为了保护自己被扔进窖井。
可惜假设是弱者的借口,现实没有如果。
会好好读书的。
说什么我都听的。
我什么都不要,就把它留给我好不好?
听我说。
求求你们听我说。
为什么,你们谁都不愿意听我说话呢?
我也是。
也是。
……人啊。
原来这样的他,谁都保护不了。
唯一能做的,只不过是在一张纸页上,为它画上一个十字架。
生命渺小而又卑微,如它,如他。
那还是十三岁。
离家出走的男孩走在茫茫街头,左边是夕阳下的阡江,右边是林立的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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