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11章(第1页)

“时间差不多了,今天的课就先到此为止吧,我们下周再继续,同学们切记要安静有序的离开教学楼,这个时间段,视察领导随时都有可能进出。”

嘱咐完,教授先行一步离开大教室。

完美发挥后,江歧路拿起椅子背上的外套,瞥了周成一眼,语气不咸不淡的说道:“盯你爹一节课了,不累吗?”

说完,径直走下课桌旁的楼梯,打算离开教室。

在周成的印象里,江歧路是个学习成绩不突出,性格老实且怂的人。

因为高中那点儿事儿,以前在学校里遇见,他都会绕着他走,更别说敢这么跟他说话了。

突然被怼,他心里不痛快,为了挽回一点儿面子,干脆追上去跟在后边,故意拿江歧路的家境说事儿。

“这么久不见,你就这个态度?好歹是高中兼大学同学,还是一个宿舍的舍友,以前见面还知道问个好,现在怎么回事儿?在宿舍那会儿你就跟吃了枪药似的,素质呢?礼貌呢?”

“哎呦,我忘了,你爸欠一屁股债,成天酗酒到处乱跑,人都见不着,你妈又是个病秧子快死了,没人教育你,你素质缺失,倒也能理解。”

说前面那几句的时候,没涉及到父母家人,江歧路本来想忍着不搭理他。

但周成越说越过分,嗓门还不小,生怕其他人听不见一样。

实在忍无可忍,江歧路止步教室门口,转身回怼,“那咋了?”

周成噎了下,没等他继续输出,江歧路继续说道:“好像你比我还要了解我家的情况,一天到晚挂在嘴边叽叽哇哇说个不停,怎么?你羡慕?”

“要不这样,咱俩换换,让给你体验几天,期待吗?”

周成想反驳,但半天没说上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声嗤笑,“我羡慕你?你没搞错吧江歧路,就你那烂成屎一样的生活,谁会羡慕啊。”

“你好像根本没听懂我在说什么,我是单纯笑你没家教没礼貌,至于你家怎么样,我才没兴趣。”

听这种人谈礼貌和家教,江歧路有种看见屎开口说话的厌恶感,意外且恶心。

上辈子爸妈不要他,他没少被人这么嘲笑。

奈何是真的没有爸妈,以至于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别看这辈子的爸妈不是亲的,实际情况也确实有些糟糕,但足够有底气让他反驳一句“那咋了”。

江歧路同样用鄙夷的眼神盯着周成,一语中的,“你爸妈天天围着你绕,都快把你哄成胎盘了,也没见你多有教养和素质。”

“有那时间没事儿找事儿,不如回宿舍把你自己的垃圾处理干净。”

“还有,你打游戏真的好菜。”

周成气到红温,“你他妈——”

但没等发泄,旁边几个金融系的女生看不惯,也纷纷跟着吐槽。

“先管好自己吧周成,你有点儿太过分了,怎么能在公共场合随便说人家的家事呢,再怎么样跟你也没关系吧?”

“对啊,我看人家歧路一直都挺有礼貌的,反倒是你,一口一个礼貌和教养,自己说的话做的事倒是半点儿没沾边儿。”

这时,江歧路本班的人也过来维护,“以前就看你经常欺负他,差不多得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总欺负老实人干什么。”

“就是,歧路你别理他。”一个跟江歧路差不多高的男生走过来,把胳膊打在他肩膀上,转移话题道:“一会儿有事儿吗?咱去图书馆,看你好久没来学校了,带你勾一下知识点去。”

自从确定自己喜欢男人以后,对于同性之间的触碰,江歧路心里莫名有了抵触。

他有些不自在,但又不敢表现的太明显,毕竟这个男生是原主的同班同学,关系也还算不错。

只能找个借口先拒绝:“昂,我一会儿”

“他一会儿没时间。”

听到有一个跟简明绯极度相像的声音替自己回绝,江歧路以为自己幻听了。

他瞳孔颤了下,怔在原地好久,直到身后传来不少的惊呼和议论,他才意识到刚刚不是幻听。

真的是简明绯。

“天呐好帅啊!声音也好好听!是门口那个开豪车的帅哥!”

“我的天啊,他难道是我们学校的?以前没见过啊!”

“他刚刚是不是在跟那个男生讲话?救命,我不是疯了吧,他俩怎么有种夫妻相的感觉?”

江歧路顿了顿口水,感知着背后那束滚烫的目光,觉得自己胸膛快要被它穿透了。

随着身边其余人的注意力转移,他木讷的转过身去,只敢将视线停留在简明绯西装外那件风衣的领口处。

“你、怎么在这儿?”

简明绯睨着江歧路低垂的眉眼,见他甚至不敢跟自己对视,心里那股说不上来的幽怨和委屈更强烈了。

他强行压着胸口的起伏,没说话。

余光没看见文管家或是其他的随行人员,江歧路又问:“你自己、自己一个人来的?”

看他们两个反应的有些不大对劲儿,旁边的男同学问道:“歧路,这你朋友?”

面对陌生男人询问关系,简明绯占有欲突然爆表,打算宣示主权,说一句“我是他男朋友”。

奈何江歧路直接抢在他前面嗯了一声,说:“你们先走吧,我一会儿再去图书馆。”

听江歧路承认了他们是朋友关系,情窦初开的小少爷瞬间有种没被骗财但是被骗了色的崩溃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