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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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秋收之后有一段相对空闲的时间,虽然还是要每天上工,但劳动力度没有之前大,人也可以松快一些。

知青们有了时间,就从村民那里收了一些本地的土特产,寄回家给家里人聊表心意。村民自己晒的山货,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买也便宜。当然,肯定没有专门卖的那些好看,大家都实惠,不求品相好,东西好就行。

昭明不做特殊那个,他也收了本地的一些菌菇、笋干、藕粉之类的,打包好了,寄到家里去。他从来就把个人情绪和个人义务分得清,甭管心里怎么想,面上总是做得到位,让人无可指摘。

他还向村里的木匠借了工具,找村长要了些木头,自己花了一张图纸,说要做一个自动撒种子的小机械。和他同屋的知青觉得有意思,也帮着一块儿做,后来连老知青也加入进来,这里面还真有几个精通机械的。

其实昭明做的就是后世很常见的手推式播种机,可以设置间距和每次掉落种子的数量。而且是站着一路推过去,所以不费劲,不需要一次次弯腰。他这会儿虽然是没有这个记忆,但隐隐约约的有些灵感,就开始琢磨了。

其实之前村里播种使用的是耧车,前头牛和驴拉着,后头跟着一人。但这种播种方式有缺陷,根据来的技术员的指导,种子和种子之间应该有个严格的几厘米的间距,而且每个坑里的种子数量有一个准确数字,传统耧车做不到这点。

那么怎么办呢?为了增产,本地播种就采用了一个十分原始古老的方法,还是要前头的拉着犁一路开垦,后面的人一次次的弯腰撒种子,覆盖一层薄土。这样不断弯腰,其实是一件很累人的活,对脊椎也很不友好,容易驼背。

知青们因为干活不老道,人家嫌弃他们不让他们干播撒种子的活,但昭明哪怕只是在一旁看,都觉得累人。他就琢磨着,能不能弄出一个手推式的播种机。

但他一个城里娃娃,了解种地也就是这小半年的事,虽然脑子里似乎模模糊糊的有个概念,也就知道个概念,具体真不清楚。所以他已经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慢慢琢磨。

谁知道老知青里还隐藏着两位机械大佬,他百思不得其解的,人家一听就明白,反手就是一张力学图纸,再隔两天就做出了小模型。

大家拿着简陋的模型在地里走了一圈,用小石子假装种子。

“成了?”发起人昭明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果然啊,什么都得找专业的才行。

于是他们做了一个标准的出来,中间有些金属部件还是专门去县里淘来的。县里有专门出售自行车零部件的地方,自己组装自行车比买现货实惠,生意一直不错。

他们叫了村长和大队长,演示一番。大队长的眼睛都瞪圆了,手摸着还没来得及打磨的播种机,像是摸着什么宝贝,啧啧称奇,“还是有文化好啊。咱们干一辈子,就和粮食睡在一起,也想不出这么个宝贝来。”

大队长拿着这个播种机去了公社里,公社的干部又带着去了县城。这样半个月,奖励就发下来了,每个参与的知青都记了二十个工分,还有一份荣誉报纸——是的,他们这群人和这个小机器很荣幸的成为了县城报纸的头版头条,甚至还有记者下来给他们拍了照片。

工分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份荣誉,和档案上的记录。

这会儿的人都还是比较淳朴,知青们也一样,他们看着报纸,一个个都快哭了。

下来了两年,可算有了一点建设农村的真实感。

机械大佬双目含泪拍着昭明的肩膀,“你想想,还有什么咱们能发明设计的,大家都想想,集思广益。”

发明从来不是一件容易事,知青们搞出手推式播种机之后一直再无新闻,但村民并不觉得失望,他们干了多少年农活都没整出一个来,这些年轻人几年就弄出了减轻劳动量的工具。

他们虽然习惯了一直弯腰撒种子,但要是不必一直弯腰,岂不更好。

突然就觉得知识也不是坏东西,至少学了之后他聪明啊。谁还嫌这种工具多呢?

负责播种的大多是女性和老人,她们一上手,嘿,不用频繁弯腰了,也不会一天下来腰就跟断了一样。这一下感受到了好处,看那些知青就更加和蔼可亲了。

人都现实,只有和自己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时候,才会真正上心。

那些得了利的人家,家里收了什么,若是有多的,还会送一些过来。

这不,村里一个老大爷种了不少冬瓜,有一个特别大,自家吃了三日都没吃完,多的剩下怕坏了,左邻右舍都分了一些,知青点也分得一大圈。

正巧,知青里的圆脸青年老家刚寄了一段火腿,是陈放了三年的火腿,红褐色的肉,切下一片,阳光下仿佛火焰。小余同志沉吟片刻,双手一合击,“就做火腿冬瓜汤吧。”

火腿若是做的不好,就会又咸又干,但小余同志是做菜的好手,她把大块火腿过了水,去掉多余的盐分,然后切片,叠成完整一块,中间切开两段,每一片都长不过一寸,厚不过两毫米。

火腿片先煮,见那清水翻滚冒泡如龙吐珠,又如一串串细小珍珠。待到火腿咸鲜滋味慢慢出来,汤汁滚成微琥珀色,再倒入洗净切块的冬瓜,其后放了一点虾米提鲜。

看着步骤仿佛很简单,其实切片要多大,什么时候放冬瓜,都有规矩,一切按着最恰当的位置摆放,才能出来一锅清淡咸香的火腿冬瓜汤。

一众知青捧着自己的饭碗,围着一大锅的火腿冬瓜汤吃得一本满足。火腿片褪去粗盐腌制后过咸过干的缺点,保留了腌物的浓香和鲜香,而冬瓜吸足了汤汁,变得半透明,口感爽糯柔滑,还带着说不出的厚重咸香。这二者实在是相辅相成,天作之合。

饭碗里面虽然只有糙米红薯粥,桌上也只有一叠本地榨菜和一碗汤,但没有人露出什么不满来。大家都吃得十分开心,工作后吃饭的时间一向是他们最期待的。

小余同志很谦虚的表示这锅汤其实还没有做好,冬瓜有些老了,火腿的部位不是最合适的,她在掌控火候这点还不够老练……但是那又如何呢,就算那么多限制条件,依旧不影响这是一锅好汤。

立志要做一个文学家的眼镜同志吃完了饭就文思如泉涌,他说要写一篇散文,别的什么也不写,就写他们今天吃的冬瓜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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