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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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沈伟嘀咕道:“就是因为我没工作了,二弟妹的工作才应该给我啊。”

“可拉倒吧你,给你了你三天就能弄没。”吴艳花道,“到时候咱们一家喝西北风啊。”

沈伟说:“喝不了西北风的,老二不是每月都寄钱来吗。”他脸色一变,“二弟妹现在带着大宝小宝去随军了,老二不会不寄钱回来了吧。”

沈爱国眉毛一竖,张口便道:“他敢!”

吴艳花也撇撇嘴道:“他敢不寄钱回来,那就是不孝,别忘了谁生养的他,要真有那一天,我就找他们领导去,让他们领导给咱家好好评评理。”

三个儿子里,虽然沈劲最孝顺,可她就是最不喜欢他。

大儿子沈伟是她和沈爱国的头一个孩子,又是儿子,她真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也正因为如此,养出了沈伟拈轻怕重、好吃懒做的性子,这一点,吴艳花是绝不承认的。

小儿子沈鹏就更不用说了,小儿子大孙子,老人家的命根子,三个儿子里,就属他长得俊嘴又甜,不疼他疼谁呢。

唯独老二沈劲,虽说也是个儿子,从怀孕到生下来,也没见他怎么闹腾,倒比怀老大的时候少受不少罪,所以给取了个名叫沈劲(省劲)。

也不知道是不是名字取对了,沈劲人如其名,还真的挺‘省劲’,从小到大都没什么让他们两口子操心的地方。

后来沈劲念扫盲班、十六岁通过选拔进部队,不到三十岁就成了团里的一把手,对他们夫妻俩也孝顺,每月领到部队发放的工资补贴,都原封不动地寄回家,邻里街坊提起他们这个二儿子,都是要竖大拇指的,羡慕他们生了个好儿子。

可邻居们越是夸赞,沈爱国和吴艳花心里就越是不得劲。

三个儿子里,他两对沈劲的关注是最小的,付出的心血也是最少的,偏偏就他成才了。

反观沈伟和沈鹏,一个上工不到一个月就把从老子那里接替来的铁饭碗给弄丢了,一个十三、四岁就敢去撩拨人家年轻漂亮的大姑娘,各种嘴花花,还动手动脚,要是赶上严打那几年,被抓去判流氓罪都算轻的。

是,二儿子是样样都好,可唯独有一点,娶了个姓资的媳妇。

他们沈家多好的人家啊,三代根正苗红。

那陆家呢?陆老爷子倒是个好的,跟他们家老爷子一样是当兵的,还救了他们家老爷子一命呢。

可惜生了陆文珺老爹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名下厂子好几家,敛财无数,剥削民众,简直是社会之蠹虫,还嫌自己老婆生了三个女儿都生不出儿子,在外面包了个小的。

也是老天不长眼,小的还真给陆文珺老爹生了个儿子。

十年内乱前,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了风声,把名下的财产全都变卖了,带着小老婆和刚出生胖乎乎的小儿子跑到了国外,现在不知道在哪过潇洒日子呢。

真是好人没好报,恶人乐逍遥。

这样的人家,沈爱国两口子怎么愿意跟他们结亲呢。

儿子们渐渐大了,吴艳花是做梦都害怕陆家会找上门,让他们家履行婚约。

夜长梦多,吴艳花和沈爱国一合计,干脆让沈伟先把婚结了,反正沈鹏年纪小,沈劲又去当兵了,到时候陆家人问起来也有借口。

沈伟这婚结的匆忙,吴艳花找媒人介绍了个看着条件还不错的姑娘,也没细细考察,就把人娶进了门。

娶进门了才发现,这姑娘跟沈伟简直天生一对,两口子一样的好吃懒做,一样的好逸恶劳。

吴艳花本以为娶了媳妇进门,自己能松快不少,没想到这个大儿媳,碰到好事跑得比谁都快,干活就不见踪影。

可怜她一把年纪了还要操持家务,跟她同样年纪,娶了儿媳妇的,哪个不是在家里啥事也不做,天天享福。

这笔帐,她一块算到了陆文珺头上。

累等我长大了,能干工了,就赚钱还给……

后来沈劲回家探亲,她把两家有婚约的事说漏了嘴,他这死脑筋,非要履行婚约。

说什么大哥躲了,他不能躲,既然祖上有约,就得履行,一诺千金,不然沈老爷子在地底下也不会安宁的。

吴艳花是说也说了,闹也闹了,怎么劝都劝不动,没办法,只能捏着鼻子把陆文珺迎进了门。

虽说这个二儿媳人长得挺漂亮,还有份不错的工作,进门后也替他们沈家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可那又怎样?

她是姓资的,有那样的家世背景,吴艳花都嫌她脏了门楣。

万一哪天,上头又……,像十年内乱一样,把那些姓资的、地主、富农,全部抄家,抓起来批斗,那她们家岂不是要被陆文珺连累?

而且陆文珺可是读过书的,听说文化还挺好,常常看到她在家里拿着本书在看。要批斗,最先找的可就是这种知识分子。

想到这些,吴艳花就后怕不已。

别说她胆小,她实在是被那几年吓坏了。

多少好好的人家啊,一下就家破人亡,颠沛流离……

所以,沈爱国和吴艳花对陆文珺连带着她所生的大宝小宝,不能说是漠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厌恶了。

吴艳花每每想起这些事,半夜起来都要捶胸口,长吁短叹的。

这次陆文珺带着大宝小宝去随军,两口子可算是放下心里的一块大石头。

现在他两每月就盼望着沈劲把钱寄回来就行,至于陆文珺,哪凉快哪呆着去,眼不见心不烦。

大宝小宝……虽然是男孙,可有那样一个妈,估计以后也没啥出息,就当作没这两个孙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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