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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也顾不上那么多了,这个宴会很重要,会见到一些重要的人物,如果耽误了,可能损失这一辆车都挽回不回来,她咬了咬牙,对曹山道了谢,打了一辆车就走了。
曹山坐进车里,感觉新鲜极了。这是他第一次一个人坐在驾驶座位上,他生活的小城市,父母算是工作还不错,但也是工薪阶层,到了北京也只是偶尔打车。
但现在,坐在车里把着方向盘,幻想着这是自己的车子,开心的碰碰这,按按那。
看到中控那有一张cd,是雪村的《东北人都是活雷峰》,这张cd刚出没多久,就火的一塌糊涂,可曹山没兴趣,他又打开了收音机,放的是王力宏的新歌《唯一》,还不错。
等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救援车来了,一通修,总算修好了,师傅帮他把车开到路边,就走了。曹山继续在车子里等着沈思,刚开始还觉得新鲜好玩,可后来就变成了苦等,实在熬不住了,钻进后座睡觉去了。
沈思参加的宴会是Jeff主持的,有很多海归,也有他留学时的同学,大多事业有成。宴会上很多男人都对她献殷勤,沈思虽然不是标准美女,但高挑的身材和温婉干练的气质还是很容易得到男人的欢心。她见到了Jeff的妻子,那个1米9的大女人,王一梅。果然和排球名将王一梅长得极像,吊眼嘟嘴,又高又壮,优点是皮肤很白,当然,如果她那与身高相称秒杀一切女人的硕大的大屁股也算是女人味儿的话,也算是优点吧。王一梅宽宽的白肩膀露着,大身子被裹着,配上那大红色的晚礼服就像是一个大老爷们男扮女装一样,她暗笑,怪不得Jeff每次和自己做爱都很珍惜的样子,家里有这么个母老虎,能有兴趣才怪。
有一个男人和沈思很聊得来,沈思也对他有些好感,这个男的叫Jim,是微软公司市场部总裁,广告的生杀大权就归他管,据说没有成家,是个钻石王老五。Jim一见到沈思就被她高贵的气质所吸引了,而沈思对他印象也不错,只是碍于Jeff的面子,不方便和Jim太过熟络。但在沈思心中,这个男人不错,相貌气质是个拿得出手的男友,而工作嘛,要是能找微软做一单,绝对小不了。
宴会结束后已经是11点多了,Jim开着他的奔驰e35o送沈思回家,很友善的送她到楼下就开车走了,沈思回到家,静下心来才觉得有什么事,突然想起来车子还在公司那扔着。她赶忙换上牛仔裤,穿上运动鞋跑出了家门。
在出租车上,沈思一遍遍拨打曹山的手机,通了,但没人接。她只好一遍遍催着师傅能开快一点。沈思有点慌了,富康在2oo1年可是值一辆4o8的价钱,她忍不住想,曹山难不成真是个骗子?在北京打拼,哪有心地这么纯真的孩子呢?她有些后悔轻易相信了他的话,她甚至想到了报警。出租车到了地方,她现车子停在路边,心里踏实了,走近了,才现曹山在后座上睡着了。
9月底的北京夜里很冷了已经,沈思透着车窗看着曹山蜷成一团,心里一阵感动。
她敲着窗户把曹山敲醒,打开车门的一刹那,沈思闻到了自己车子里从来没有过的味道,是淡淡的汗味和某种味道混合的气味,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小伙子身上特有的气味,她不禁脸上微微一红。
“christie,你回来啦?车子修好了,你开回去吧,我回家了。”
曹山揉着眼睛从车里钻出来,夜晚的秋风吹的他打了个冷颤。
“别,shine,谢谢你啊,真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看着眼前这个睡眼惺忪的小男生,沈思心里一阵爱怜。她现,自己对曹山的好感虽然他和前男友很像,但绝不是全部,她所认识的男人里,大多是彬彬有礼的男士,说好听是绅士,说不好听假模假式故作矜持的男人,总少了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可曹山不同,他很瘦,但浑身却散着旺盛的精力,这是年轻的本钱,那些人近中年的男人们,再保养,再锻炼也成不了小伙子的。
曹山听沈思要送他,赶忙摆着手说“不用了,我家离这太远,耽误你不好,要不这样吧,我打车回去,明天你给报了。”
“上车!”沈思笑着命令着。她被曹山感动了,更对自己下午对曹山不信任感到羞愧。在他们这家广告公司里,做业务的很多都是低素质低学历的外地人,因为门槛低。但曹山不是这样的人,他诚恳,率真,而且还有那么一点点艺术气质,这让沈思感到很喜欢,甚至有和他多呆一会的冲动,她也想感受一下回到过去刚毕业时候的情景。
沈思开车一路向北,几乎都过了天通苑,才往左一转,上了坑坑洼洼的小路,一直往前开,在黑暗中又走了一会,才在一个公交站前停下。
“呵呵,到了,前面就是我住的地方,谢谢你送我回来。”曹山笑着指着前方一幢黑漆漆破败的二层小楼说。
“哦,我应该谢谢你才对,真的很谢谢你。那,我走了。”沈思调转车头往城里开去。一路上她都在想着曹山手指的那幢破败的小楼,没有一盏灯亮着,在已片荒地瓦砾中孤零零的立着,而边上是紧锁铁门的菜市场和各色已经关了门黑漆漆破败的小平房,她从来没想到曹山住的是这样的环境。沈思这个高材生,毕业平步青云找到好工作,拿到好收入,租到好房子,怎么能理解野鸡大学毕业的无所依靠的这些被踹到社会上的毕业生,他们卑微而贫苦的生活呢?她和曹山本来就是生活在这个都市中截然不同两个阶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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