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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骄傲的罗秀(第1页)

“有一种力量,专为消灭邪恶而存在,那就是我。”芬格尔斯·落李·玛吉斯陶醉在最新一辑的《骑士》小说月刊里,念着英雄希罗的台词,脸上露出向往沉迷的神情。

“低俗。哪里有这种英雄,专为消灭邪恶而存在?让你们这些无聊空虚的贵族小姐整日为他神魂颠倒,茶饭不思,苦苦等待一月,就为了感受一下他的虚荣历史,这本身就是一种邪恶,他应该先消灭他自己。”罗秀·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吹开红茶上的一层乳白色泡沫,不屑地说道。

她优雅的红唇微微上翘,似乎总是一种高傲冷漠的笑容,她的眼睛眯着,看着她的同伴,用一种怜悯和轻蔑的眼神,根本不介意显露出让人难堪的嘲讽。

不同于罗秀小姐的高贵优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芬格尔斯的个性十分温柔,她略微丰满的小脸蛋上带着两个标志性的酒窝,笑起来格外甜美,对于自己这个朋友的个性,她早就习惯了,也不在乎她的嘲讽,只是握紧了朱红色茶杯的杯底,淡淡一笑,“罗秀,这可是帝都无数贵妇千金追捧的月刊,包括克莉丝汀姑妈。”

作为樱兰罗帝国内鼎盛的两大豪门,玛吉斯家和烈金雷诺特家关系并不算太好,但也不会有刻意敌对打压对方的想法,在皇帝陛下的授意下,两家人多有联姻,罗秀的祖母,和芬格尔斯的外祖母是表姐妹关系,芬格尔斯称呼罗秀的母亲为姑妈,倒没有刻意拉近和罗秀关系的意思。

“你是在提醒我,我在嘲讽自己的母亲吗?”罗秀将茶往桌上一顿,漂浮着的泡沫顿时散开,她左边的眉角挑起,让坐在她左手边的芬格尔斯有些不自然地往外靠了靠。

熟悉罗秀的人,都会明白,这个烈金雷诺特家的大小姐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很危险。

“我……我没有这个意思,罗秀……格利沙尔塔小姐,你别误会,我只是想向你推荐这本月刊。”芬格尔斯不敢再亲昵地称呼对方的名字了,她清楚地记得,半个月前,财政部的某个大臣的夫人曾经对罗秀的父亲是个“帕杰斯”而笑,就被罗秀当着众多名媛贵妇的面泼了一脸的酒。

“帕杰斯”,也是《勇士》中的一个角色,一个很强大的男人,却因为怕老婆,而担当了衬托英雄希罗男人气概的配角笑料。

罗秀的父亲,安德烈·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樱兰罗帝国军方大员。

人如其名,安德烈这个词,在法兰语中便是勇敢,骁勇的意思,他的武力强横闻名帝国,却是出了名的怕老婆,在纳妾成风的樱兰罗帝国完全是个异类,一生对妻子克莉丝汀忠心不二,从无风流绯闻,这倒成了帝都众多闲人嘴里的谈资。

安德烈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罗秀最崇拜的就是父亲,怎么可能容忍别人嘲笑他……同样的,对于自己最敬爱的母亲,罗秀同样无法容忍他人的些许不敬。

……

一方爱玛施的丝巾递了过来,纤细的手指搭在了芬格尔斯的肩头,“擦擦吧,以后少和她来往就是了。”

芬格尔斯委屈地耸了耸肩头,她的样子很狼狈,和罗秀将红茶倒在她的头顶然后潇洒离去的姿态相比,芬格尔斯越觉得罗秀讨厌了。

柔润的丝巾占满了香浓的红茶水,芬格尔斯顺手将这条价值不菲的丝巾丢进了纸篓,嘴角的酒窝敛去,握住了搭在自己肩头的那只纤细的手指,漠然道:“我真不明白,罗秀凭什么这么嚣张,难道我的身份还不如她?她多少要有些忌惮这么得罪我吧。”

“有些人,她的性子和身份无关,和家族无关,更不是因为权势和名利。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讨厌的人。我想她就算生在斯兰罗那样的地方,也敢把这杯红茶泼到你脸上。”只有最优雅的艺术家才拥有的白嫩修长手指,抚摸着芬格尔斯柔软的脸颊,她的声音如同她的手指般精致,“我的小芬格尔斯,不要在意罗秀的无礼,不管她如何,你总应该保持自己的风度。”

“斯兰罗?樱兰罗帝国本土三大行省最落后的一个吗?如果她出生在哪里,倒是不会有把红茶泼过来的机会了。”芬格尔斯不无轻蔑地说道。

樱兰罗帝国本土只有三个大行省,面积最小,却最富饶的樱兰罗行省以帝国之名命名,足够说明这个行省在帝国的地位,这里集中了整个帝国的富豪名门,所有亲王,公爵,侯爵的封地都集中在这里。

铁兰罗行省则是帝国中产阶级聚集的地域,有支持整个帝国富裕阶层奢侈生活的各种作坊,同时也是帝国的工农业基地,最大的农场,最大的工厂,都坐落在广袤的铁兰罗大平原。

而面积最大,位置极北的斯兰罗行省,却是帝国最为贫寒的地方,这里一年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大雪冰封,解冻的日子极端,农作物无法生长。

这里的居民以狩猎采矿为生,更多的人则是加入帝国军队,人们的出路有限,加上恶劣的自然条件,还有一些历史因素,让斯兰罗行省十分贫瘠,被人称为“被遗弃的行省。”

烈金雷诺特家族当然不是来自斯兰罗行省,贵族们都以和斯兰罗行省扯上关系为耻,但也有一个例外。

“克莉丝汀夫人真的喜欢看《勇士》?”

“不知道……我也只是听到谣传,说克莉丝汀夫人追看每一期的《勇士》。”芬格尔斯有些快意地笑了笑,虽然下场有些凄惨,但是看到罗秀恼怒的模样,也算赚回一些了。

“这怎么可能。克莉丝汀,在古西拉语中,是始祖的追随者,门徒的意思吧……以她如今的地位和修养,看这种流俗的月刊太失身份了。据说她在怀着罗秀的时候,曾经在斯兰罗行省的雪山中苦修,我想这种经历大概影响了罗秀的性格,像雪山一般高傲,如同斯兰罗的暴民般桀骜不驯。”女人侧着身子,身上包裹着黑纱,透出神秘的气息,白皙的手指和黑色的服饰形成强烈的对比,淡淡的语气,让她在不经意间就露出了名门女子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

芬格尔斯突然很失礼地大笑起来,再无保留半点淑女的风范,小腹跳动起来,让她看起来笑得很夸张,“大概罗秀也是在哪里把脑子冻坏了,很难想像,集中了无数精英的名门烈金雷诺特家族,会有这样一个,连续五年学院考试排进全院倒数前十的另类。”

“芬格尔斯,看来你有得得意了,明天不就是那个日子了?罗秀又要出丑了,希望你明天笑得矜持一些,不要太露形了。”

芬格尔斯轻笑一声,嘴角的酒窝散出迷人的味道,像只狡黠的狐狸,和罗秀相反,入学六年,她的成绩从来没有跌出过全学院前五。

她在想,骄傲如罗秀,明天如何面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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