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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一颤眼睫,两根睫毛落上鼻梁。 男人声音发哽:“藤蔓果然是你。林子墨呢?” 前者齐铭还能大致猜到其中暗意——傍晚被逼无奈之下他使出技能,这人可能被他不小心磕到碰到。 但是后者…… “你是谁?” 格外悠长的寂静。 齐铭心道不对,他慢半拍想起这人是谁了,刚想改口,却被怒上心头的男人一肘击中头顶,男人大腿紧锁住他咽喉,就这样给予他重击。 后脑着地,身上还压了这样高大一个成年男性,齐铭实实在在晕过去一阵子。 再次恢复意识,是面前被人猛泼一盆凉水。 烟草气,混杂着不详的血腥味。 齐铭头痛欲裂,但出于对危险的本能还是顽强挑开眼皮,他对上一只血葫芦,没忍住打了个激灵。 “……小叶?” 那人穿着白衣黑裤,因为哥哥珠玉在前,他身上实在没什么能称作闪光点的优点,按部就班了十几年,除去每次提到林子墨,这人都是一副寡淡表情。 只是这时候,他在哭,泪水给满脸血污洇出弯弯绕绕的粉色纹路。 他一开口,先呕出一口鲜血。 “子墨……他说他是子墨的男朋友……子墨的男朋友应该是我……我已经答应子墨的殉情邀请了……” 他边说,齐铭边抖,颤着一把嗓子让他别说了。 他到底管不住没长在自己身上的嘴,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只穿着漆黑作战靴的脚狠狠踹上叶逸后脑。 “操!你知道他哥是谁吗?!”齐铭怒火中烧,虽然叶逸身上许多点他都看不过去,但这人好歹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就是对一盘看了多年的猪肉也是有感情在的! 叶逸痛呼一声,头颅沉沉埋下。 越过他漆黑发顶,齐铭跟那眉眼桀骜,唇缝中抿一根细烟的男人对上目光。 被觊觎的貌美丧尸 “叶逸回消息了没?” 叶鞘净身高一七五,在末日来临前属于正常身高,只是末世到来,优胜劣汰,身高腿长跑得快的人在没有智商四肢发达的丧尸前总是更有优势。 即便再不想承认,叶鞘也知道在自己一手建立的北方基地里自己的身高已经“不正常”了。 跟在他身后给他递水拎衣的“第一护卫”身高直逼两米,瓮声瓮气回他:“齐铭的消息终止在昨天下午七点四十六分,一直到今天十二点前再没有发过一条消息。” 叶逸抿住吸管,虎牙习惯性地磕在玻璃吸管上,补水过后摆摆手示意拿走水杯,着手翻看桌上堆成小山的丧尸晶核。 头也不抬问道:“也就是说十二点之后有消息发来?” “……是。” “说,别让我费劲挤牙膏。” “……那边不是齐铭。那人说自己叫瞿菁。” 话落,叶鞘拨弄紫水晶般丧尸晶核的手停住,直刺出眼皮下的浓密睫毛压成一片,指腹按上下唇,眼神有些放空,倒退坐上宽大座椅。 叶鞘低喃一句:“瞿菁?” 大个子正要介绍这人是谁,却见叶鞘略一抬手,做出暂停的姿势。 叶鞘知道这个名字,末日来临前就知道,之所以认识这么个小流氓,还是因为他那个不省心的大个子弟弟。 他早就说过叶逸只长个子不长脑子,年少时只是阴阴沉沉不善言辞,遇见那个叫林子墨的小明星之后就更无敌了,哭哭啼啼哭哭啼啼,家里老两口说他是哥哥不能放任不管。 但叶鞘能怎么管?他给叶逸房间搬进两箱依云瞪眼让他喝完,美其名曰家里老两口怕你哭多脱水,等这注水猪肉因此远远跑到离家几千公里的城后,叶鞘险些被家里二老打死。 因为这,叶鞘能记恨他一辈子,这之后为他摆平所有关于林子墨的大小事时他都憋着一口气,让手下人做事狠决点。 万万没想到啊。 林子墨那个得了肺癌最多有一年活头的包养对象竟然在末世出现,甚至来他眼皮子底下蹦跶。 叶鞘摆摆手,吩咐手下:“别管,冤有头债有主,那是叶逸的私事。” 可手下久久没回应,等叶鞘不耐烦抬头看他,这人才打着磕绊倒出点羊屎球:“可是瞿菁手里有药,咱们派去解决他们一小队的人,全被他收拾了……” 咔嚓—— 叶鞘手里的精装钢笔折成两半,他一顿一顿偏过头,眼珠子却仍死死钉在原位,挤在眼头眼尾,莫名狰狞。 “你、说、什、么?” 大个子的胆子也是长得格外大,硬着头皮道:“叶队,您昨天说要亲自去城接弟弟,这个消息可能是通过齐铭之口传进瞿菁耳中,他还说,还说要您亲自带着一个叫林子墨的男人跟他交换小叶。” 钢笔笔油流了叶鞘满手,他却毫不在乎,一手撑上耳廓,那是只被咬下一半耳朵尖的残耳,是叶鞘身上除去身高唯一的缺点。 每次怒气上涨到叶鞘承受不住的地步,他总会这样抚摸它。 叶鞘曾在醉酒后对大个子吐露过,这是他初恋咬的,大个子顺嘴一问,您初恋是谁啊。 当时叶鞘也是这么个姿势,大个子当时只以为他这是在怀旧,没提高防备,这句话之后,叶鞘突如其来迎面一脚,他穿着红底皮鞋,踹完大个子的脸,鞋底上的红分不出是属于大个子的血还是原本色泽。 也是那时,大个子知道了这个动作下蕴含的意义。 大个子终于感到害怕,一寸一寸不着痕迹往门边挪。 手指刚贴到门把手上,叶鞘忽然起身,从手边抽屉摸出枪弹,下巴尖示人:“去做准备,我要去城亲自会会这个瞿菁。” 他扯开唇角,极尽凉薄残忍:“还有那个活在传闻中的林子墨。” “小辣椒,你确定咱们躲在这里就行?” “老大是说把药藏在这里,”小辣椒表情为难,狠狠抓了抓头发,“嘶,但他也没说咱俩该去哪。” “算了,就在这里吧,老大藏东西的地方肯定安全,咱们静观其变吧。” “……嗯。” 这是一栋废弃居民楼,破落,腐朽,与这座钢铁城市格格不入。 听到仓仓应声,小辣椒跳下天台护栏。月光冷凉,披在身上,引起莫名空虚,他不禁按了按胸口口袋中的硬物。 看去仓仓,小男孩儿抿抿唇瓣,手心也紧紧捂在心口位置。 两人视线在空气中短暂交汇,却又立即错开,他们对彼此做出这样动作的原因心知肚明。 丧尸病毒爆发后,有意志不坚定的人趁机敛财作恶,甚至发展成队伍,这些人中多是报复社会的穷凶极恶之徒,活着不安生,面对死亡时也带着一种“我死了,所有人都要来陪葬”的偏执念头,这样的团伙创造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团队里凡是队友死了,成为丧尸,他们有义务斩下队友身上的一部分器官或组织,在自己濒死之时吞进肚中,以达到一种明面上“同生共死”的义气。 实则是为了确定自己能够变成丧尸,为祸人间。 对此,凡是心有良知的领导者都会对手下队员耳提面命,队员若是成为丧尸,或是有成为丧尸的征兆,所有人必须第一时间对他下手,取出晶核,让他得以安息,至于队友的尸体,千万不能碰。 不只是给死去的人留下全尸,更是为了活人不受感染。 可是…… 在沈鸢死后,队长追去那怪异巨树时,瞿炎和仓仓对视一眼,不约而同选择对地上的尸体出手。 他们割下了她的小指。 “我们又不会吃,我们只是留个念想,同生共死三个月,沈鸢什么也没留下。” 小辣椒平时最不喜沈鸢,听他说出这话,仓仓满是惊讶地看他,却也没评论小辣椒思想上的对错,默默把那根断指用布料包裹严密。 一直到见到队长之前,仓仓只说了一句话:“不要被队长发现,他会生气的。” 小辣椒又恢复之前风风火火的模样:“这道理谁不知道,你这小屁孩真是多嘴。” 他说完就侧过头,可是仓仓还是捕捉到了,小辣椒在哭。 他哽咽着嗓子,半天又转过身:“你说,队长为什么要杀沈鸢。明明北方基地发了声明,说让丧尸重新变回人类的血清有了雏形,只要我们把沈鸢带回去,就——” 他的话没说完,男人带着肃杀之意,倒挂在二楼窗台看他们。 小辣椒屏住呼吸,只听去而复返的瞿菁冷声道:“丧尸,该杀。” 当下小辣椒只有一个念头——队长,要是于你而言亲近的人变成丧尸,要是林子墨变成丧尸,你会不会也这样利落地手起刀落? 他到底没问出这句话,瞿菁把银白色的保险箱塞进他怀里,要他们去来市时路过的一栋老式居民楼,要他们在楼顶天台等信号。 “什么信号?”精神状态还算好的仓仓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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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青春女大,她给全体脆皮难鲨的前辈们丢脸了遇到意外,她真的被鲨了。幸好不知道哪里的心软的神捞了她一把,在穿越小说烂大街的时代,她也赶上了末班车穿了。好消息是个看起来和平繁荣的古代,不是乱世谢天谢地!坏消息是隔壁小日过得不错那里orz好消息是贵族小姐,吃喝不愁欧耶!坏消息贵族小小的,野心大大的。面对一心想让她进宫成为后妃的便宜爹和忧心忡忡只希望她平安的女宝妈,女大表示我办事,你放心!我们的目标是在平安京后宫女官部门捞编制!旱涝保收的金饭碗,打工人的好选择,你值得拥有。第一卷桐壶魂定方知我非客get第二卷朱雀云遮日蔽今念昨ing注1女主容貌仅清秀水平。倾国倾城是源氏物语的顶级女配们的设定,与女主没半毛钱关系。女主只知道源氏这个作品人物,不知道具体剧情。女大可能做事不周全,但不要骂女主和作者,要骂就骂吃人的封建社会。2搞事业一辈子,快乐就好!3重点是,一定不能染黑牙orz4不喜别骂自退。5原著是架空朝代!6最重要的是,希望现实中每个女孩子都能在尘世闪闪发光!最后,预收女官们养的三花猫猫的脑洞从源氏物语出发和明石姬的脑洞传闻中的明石姬放在了专栏,喜欢的话可以看看~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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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听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不过这是确确实实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我的名字是谢雨,今年17岁。我出生没多久爸爸就跟妈妈离婚,从小就是妈妈一个人把姊姊跟我,妹妹三个人带大的。听妈妈说爸爸是个知名企业家的儿子(据说当年也是帅哥一枚),因为爱上了只是平民出身的大学校花(当然是我妈),不愿与相亲对象结婚,而被迫和妈妈一起私奔。虽然最后还是被妈妈的丈母娘(也就是我的祖母)雇的私家侦探查到地址而不得不离婚,但是爸爸在临走前把它这些年存的钱全部汇入妈妈的账户里,大概有3亿多新台币,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再加上我小时候对他的印象很不错,因此我还是很尊敬我的这位父亲的。只是后来听说他因此断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