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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元凯靠坐在墙角,稀里呼噜说一些她听不懂的话。终于,找对了。余嘉不自觉碎碎念着,说进门进门。架起元凯,往里面送。刚进踏进玄关,面前站着个人,套个大t恤,两条腿光溜溜。披头散发。
“哪儿去了!”灯光下,她睁不开眼。余嘉吓了一跳。连忙把元凯往她怀里一送,钥匙放在当门小台子上,说了句再见。鼠窜。那女子还在身后喊,“别走呀!就在这住没事……”
坐上夜班公交。余嘉还觉得头皮发麻。也是,白元凯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没有女伴呢。那光着腿的女人,八成是他女友。余嘉有点后悔今晚的“送佛送到西”——看到不该看的。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她在心里碎碎念着。她觉得这一晚简直像闹了鬼。
谁知隔天小白来电话,一表示感谢,二是特地解释,说头天晚上家里的那女人是他堂姐——在国外随便玩惯了,回国还是一派豪放作风。
余嘉没做任何评价,她只是感到奇怪,这种事,何必再提。
是姐是妹是女鬼,与她何干?
电话里,余嘉笑着,“年轻人,享受生活应该的。”
口气像大姐。她躲在这种身份里才感到安全。
白元凯道,“你不信?”
余嘉只好顺势说:“青年才俊,没个人照顾也不行。”没待元凯往下辩解,她便说还有事,匆匆挂了电话。
(2)
和史同光确定恋爱关系后,余蕊才发现这个男人的情史并没有她想象中那般丰富。
他的油嘴滑舌是天生的。听久了,你会明白圆熟老辣是三十以后的事。她发现这人本质上还挺贫乏,甚至无味。余蕊大胆揣测,史同光估计没轰轰烈烈爱过(又有几个人有呢)。
赶上大城市拆迁,家里坐地收房,他得了第一桶金。然后一起混世的几个朋友开家政公司又赚一笔。然后开了螺蛳粉店,细水长流。现在靠吃分红过日子——他那几个小皮包公司,比余梦的公司还闲。
史同光生对了地域,赶上了好时候,不过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恐怕没有多少姑娘会青睐他。因此,到了三十岁,他格外需要找余蕊这样的女孩谈谈恋爱,弥补自己缺失的青春。
余蕊从余爽那搬出来。和史同光租在卫星城。房租当然是史包办,筑个小爱巢。余蕊喜欢猫,史同光弄来三只。余蕊早出晚归,史同光做家庭煮男。不想做的时候,他就接上余蕊出去吃。余蕊有应酬,他一定去接。当初他嘲笑余义骑电动车到酒店门口等。五十步笑百步,一样——有过之无不及,不过电动车换成了汽车罢了。
余蕊觉得史同光把她看太紧。但她能理解他。他有危机感。如果不是她在大城市混累了,想找个归宿,他恐怕不会跟她有缘份。
余蕊当然恋爱过,跟黄旗,跟祖良才,虽然情况各异,但都有单纯的成分。因为都付出过感情,所以即便时过境迁,大家还是朋友。可是,余蕊有点受不了的是,史同光太把恋爱当恋爱。以前没经历过,现在免不了用力过猛。史同光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跟她在一块。腻着。且疑心特重,虽然他尽量靠修养克制,但仍时不时露出来——像狗时不时龇着嘴,露出獠牙。余蕊一方面觉得麻烦,另一方面又有点可怜史同光——土地干旱了太久,好不容易逢着甘霖,她仿佛感觉有张嘴在她身上吮吸。饥渴地。
当然,钱上老史不含糊。宣布在一起的第二个礼拜,他就开始送礼物,包,车,就差没送房。有史在,余蕊经济上轻松很多。不过,她也不希望花史同光的钱花得太狠。她谈这个恋爱,是奔着结婚去的。她把史当作一个好的结婚对象来培养。
比自己大一点。不要太帅。不算穷,也不必大富。有正常的家庭。父母能帮衬一点。最好本地人,有点根基。读过一点书,不要太多。心思复杂,但对她简单。大气。
以上。
余蕊觉得自己能驾驭这样的男人。进而开启她理想的婚姻生活。
晚上十一点,史同光的车在路边趴着。余蕊从酒店走出来,上车,系好安全带。过去她上车总会说一句不好意思。次数多了,便不客套。史同光没说话,车开动。他扭开音乐。是余蕊喜欢的久石让。
“关了吧。”余蕊头疼。闹了一天,任何音乐现在听都多余。
“何必呢。”史同光忽然说。
余蕊不吭。看手机,群里在发局上拍的照片。
“等于挣钱买药吃。”
史同光说第二句,余蕊已经明白他的中心思想。他一直都希望她别出去工作。只是过去,他从未这么明着劝。这次算第一次正面说。余蕊不是没想过,工作确实累,可刚跟史谈,她不可能一下把所有时间都放他身上,太冒险。而且她得做做姿态。即便辞职,也得是他求着她。这样将来花他的钱才理直气壮。
史同光继续,“你就说,这工作做得还有乐趣吗?”
废话,什么工作有乐趣。再有乐趣的事,成为工作也会无趣。
“看你这样我难受,我心疼,我恨不得我……我自己去喝!”史同光有点激动,“我恨不得……”
他恨不得撕了那些男人。
他嫉妒。他是个雄性动物。
余蕊道:“挣钱不就这样么。”口气无奈。
“我给开工资,我给生活费,咱们不干了行不?”终于说到正题。
余蕊笑:“那不成包养了。”
“说那么难听,我是你男人,你是我女人,这不应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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