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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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第1页)

赵崇义醒来的时候,首先闻到的是苦涩的药味。

那味道很浓,浓得几乎呛人,像是把整座山的草药都塞进了一口锅里熬煮。他皱了皱眉,试图睁开眼,却发现眼皮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他费力地抬起眼皮,入目的是一片昏暗的光线,以及头顶上那些破破烂烂的茅草屋顶。屋顶上有几个大窟窿,阳光从那些窟窿里透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道光柱,光柱里漂浮着无数细小的尘埃。

他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床板很硬,硌得他后背生疼,身上盖着一床薄薄的破棉被,棉被上打满了补丁,有些地方的棉絮都已经露了出来,结成一块一块的硬疙瘩。他环顾四周,这屋子真是寒酸到了极点——家徒四壁,空空荡荡。除了他躺的这张床,墙角还摆着一张歪歪扭扭的木桌,桌上放着几只破碗和一双裂了缝的筷子。另一边的墙角堆着几捆干柴,柴堆旁是一个用几块石头垒成的简易炉灶,灶膛里正燃着微弱的火苗,火上架着一只黑乎乎的陶罐,那苦涩的药味就是从陶罐里飘出来的。

炉灶边上,烤着两个红薯。红薯已经被烤得外皮焦黑,裂开的口子里露出金黄色的瓤,散发出诱人的香甜气息。那香味混着药味,在这间破旧的茅屋里交织成一种奇怪却又让人安心的气息。

赵崇义试图坐起来,刚一动,浑身就传来一阵剧痛。那种痛不是尖锐的刺痛,而是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酸软和胀痛,像是全身的骨头都被拆散了又重新装回去。他闷哼一声,又躺了回去。

就在这时,门口的光线一暗,一个人影走了进来。

那是个年轻男子,中等身材,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衣裳上满是泥点和汗渍,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他的眉目生得很英俊,细眉大眼,鼻梁高挺,国字脸,轮廓分明。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嘴——他的嘴边结满了黄白色的硬块,密密麻麻的,像是结了一层痂,看起来有些骇人。

他见赵崇义醒了,眼中闪过一丝欣喜,快步走到床边,关切地问道:“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好点了没?”

赵崇义看着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活动了一下四肢,虽然酸痛,但似乎没有伤到骨头,内脏也没有大碍。他哑着嗓子道:“还好……谢谢。”

那青年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嘴边的那些碎硬块随着他的笑容而牵动,让人有些心酸。他转身走到炉灶边,拿起那只陶罐,倒了一碗黑乎乎的药汤出来,小心翼翼地端到床边。

“先把药喝了。”他说,“这是我找村里的郎中讨的方子,治跌打损伤的。你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能活着真是命大。我那天在河边洗衣服,看见你漂在水里,还以为是个死人,吓了一大跳。后来发现你还有气,就把你背回来了。”

赵崇义接过药碗,那碗温热,药汤苦涩,但此刻却让他感到一阵温暖。他低头喝了一口,苦得他眉头直皱,但他还是一口气喝完了。喝完之后,他把碗还给那青年,问道:“我叫赵崇义,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那青年摆摆手,憨厚地笑了笑:“什么恩公不恩公的,我叫徐文胜,就住这村里。你叫我文胜就行。”

赵崇义点点头,看着徐文胜那张年轻却满是风霜的脸,又看了看他嘴边那些黄白色的硬块,忍不住问道:“文胜兄弟,你嘴边这些……是怎么回事?”

徐文胜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嘴边,苦笑道:“这个啊……是吃红薯吃的。”

“吃红薯吃的?”赵崇义有些不解。

徐文胜点点头,叹了口气:“我家穷,从小爹娘就没了,吃百家饭长大的。那时候村里人可怜我,这家给一口,那家给一口,勉强活下来。后来长大了,总不能老靠别人接济,就自己种点地。可这村里的地不好,只有红薯还能凑合。我就天天吃红薯,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吃到现在,嘴边就结满了这玩意儿。吃久了,都习惯了。”

他说着,走到炉灶边,拿起那两个烤好的红薯,一个递给赵崇义,一个自己拿着,剥开皮,咬了一大口。金黄色的薯瓤在他嘴里化开,他嚼着,嘴边又沾上了新的红薯碎块。

“你吃不吃?”他含混地问,“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好歹能填饱肚子。”

赵崇义接过红薯,也剥开皮,咬了一口。红薯很甜,很软,烤得恰到好处。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这一口下去,整个人都活了过来。他大口大口地吃着,直到把整个红薯吃完,才长长地舒了口气。

“多谢。”他说。

徐文胜摆摆手,自顾自地吃着,一边吃一边问:“你为什么要跳崖?”

赵崇义答道:“一群人在追杀我,我没办法,只能跳崖。”

徐文胜没有多问,只是点了点头:“哦。”

赵崇义有些意外。换作一般人,肯定会追问是什么人,为什么追杀。但徐文胜什么都没有问,只是安静地吃着红薯,仿佛那些事与他无关。

“你不好奇?”赵崇义问。

徐文胜摇摇头,憨厚地笑了笑:“有啥好奇的。你不

;想说,我就不问。谁还没点难处?”

赵崇义心中涌起一股暖意。这个素不相识的青年,救了他,给他熬药,给他烤红薯,却什么都不问。这份淳朴和善良,让他感动。

他问道:“文胜兄弟,这村子叫什么名字?”

徐文胜道:“华绪村。华山的华,思绪的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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