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县衙后堂,秦远文正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正蒙》。这是他从温州带来的,闲暇时翻阅,也算是一种消遣。但他此刻的心思根本不在书上,而在眼前这副金黄色的铠甲上。铠甲就摆在旁边的架子上,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胸甲上那只展翅的雄鹰栩栩如生,护手上的云纹层层叠叠,腿甲上的山峦起伏连绵。秦远文伸手抚摸着那些纹路,感受着那种细腻的质感,嘴角浮起一丝满足的笑。“好东西,真是好东西。”他喃喃道,“那个姓赵的小子,恐怕做梦都想不到,这副铠甲现在是我的了。”他又从腰间拔出浮穹剑,几缕细微的电光在剑脊上游走,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他挥舞了几下,剑光闪烁,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灵动。“还有这把剑,也是我的。”他把剑收回鞘中,放在桌上,继续翻看那本《正蒙》。正看着,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王典史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大人!大人!不好了!”秦远文眉头一皱,把书放下,沉声道:“进来。”王典史推门进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他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身材干瘦,一副精明相。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又是惊恐又是兴奋,很是复杂。“大人,大事不好了!”他喊道,“交趾兵又来了!”秦远文脸色一变,腾地站起来,道:“什么?交趾兵?在哪儿?”王典史道:“刚才!就在城门口!有一队交趾兵冲进来,抢东西,抓人!有二三十个呢!”秦远文心中一紧。他虽然不把那些平民的性命当回事,但交趾兵骚扰县城,直接影响到他这个知县的政绩。他连忙道:“现在呢?走了没有?损失怎么样?”王典史喘了口气,道:“走了走了!被人打跑了!”秦远文愣了一下,道:“被人打跑了?谁打的?”王典史眼睛一亮,道:“大人,您可不知道,今天可出了个壮士!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刀,跟那些交趾兵干上了!一个人砍倒了三四个,还跟他们的头目单打独斗,把那头目也给伤了!那帮交趾兵吓破了胆,灰溜溜地跑了!”秦远文越听越惊,道:“一个人?这么厉害?什么人?”王典史道:“是个外乡人,昨天才到的。听说是从两浙路来的,姓赵。大人,这样的人应该嘉奖啊!让他来县衙,咱们好好表彰表彰,也显得大人您爱民如子!”秦远文愣住了。姓赵?他又问:“他全名叫什么?”王典史道:“好像叫赵崇义。大人认识?”秦远文没有回答。他的脸色变了又变,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赵崇义?那个被他割断脚筋的赵崇义?那个应该躺在浮空山上当瘸子的赵崇义?怎么跑到思明州来了?秦远文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脊背升起来,直冲天灵盖。他想起那天晚上,赵崇义昏迷不醒地趴在地上,他亲手割断了他的脚筋。那种刀刃划过筋腱的感觉,他记得清清楚楚。那种伤,没有半年绝对好不了。就算好了,也是个瘸子。可王典史说什么?一个人,拿着一把长刀,砍倒了三四个交趾兵,还伤了他们的头目?秦远文深吸一口气,摆摆手,对王典史道:“你先下去。这事本官知道了。”王典史愣了一下,道:“大人,那嘉奖的事……”秦远文不耐烦地挥挥手,道:“知道了知道了,你先下去。本官自有主张。”王典史虽然满腹疑惑,但也不敢多问,只能退了出去。秦远文在屋里踱来踱去,脑子飞速转动。赵崇义来了。他真的来了。他是来报仇的。他来找那副铠甲,来找那把剑,来找自己算账。怎么办?秦远文停下脚步,望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又看了看桌上的浮穹剑。这两个宝贝,他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绝不能还回去。那个赵崇义,既然来了,就让他有来无回!他走到门口,朝外面喊道:“阿春!叫阿春来!”不一会儿,阿春跑进来了,躬身道:“老爷,您叫我?”秦远文道:“你去查查,那个姓赵的,住在哪儿,平时都干什么。快去快回。”阿春领命,转身跑了出去。秦远文坐在太师椅上,手指轻轻敲着桌面,心中盘算着。赵崇义那小子,虽然腿伤了,但能打败交趾兵,说明他还能打。自己虽然有铠甲护身,有浮穹在手,但武艺一般,真要跟他单打独斗,未必是对手。而且,那小子诡计多端,湖心岛那一仗就看得出来。不能跟他硬拼,得想个办法,借刀杀人。借谁的刀呢?他忽然想起王典史刚才说的话——交趾兵。那个被赵崇义打跑的交趾头目,一定恨他入骨。如果能让交趾兵去对付赵崇义……秦远文嘴角浮起一丝阴冷的笑。过了半个时辰,阿春回来了。他气喘吁吁地汇报道:“老爷,查清楚了。那个姓赵的,住在城东的悦来客栈。掌柜的是个女的,叫侬丽红,是本地土司的女儿。姓赵的今天就出门转了一圈,正好遇到交趾兵,就打了起来。现在在客栈里,好像是腿伤复发了,一直在房间里没出来。”秦远文道:“腿伤
;复发?他的腿恢复到哪一步了?”阿春道:“听客栈的人说,他走路有点跛,走久了就疼。应该是还没好利索。”秦远文点点头,心中稍安。原来那小子还没好,那就好办了。一个瘸子,再厉害也有限。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街道,沉思了片刻,道:“阿春,你说,如果交趾兵再来,那小子会不会还出手?”阿春道:“肯定会。今天他不就出手了吗?那个人,我看就是个爱管闲事的,见不得别人受苦。”秦远文转过身,看着阿春,道:“你找个可靠的人,去一趟交趾那边,找到今天那个头目。告诉他,那个打伤他的人,就住在悦来客栈。让他带人来报仇。”阿春眼睛一亮,道:“老爷的意思是,借交趾人的刀,杀那个姓赵的?”秦远文点点头,道:“对。咱们不露面,让他们狗咬狗。不管谁死,都是好事。姓赵的死了,咱们除了后患。交趾人死了,咱们也算为民除害,还能落个好名声。”阿春连连点头,道:“老爷高明!老爷真是高明!小的这就去办!”秦远文又道:“小心点,别让人发现是咱们干的。找个生面孔,能说交趾话的。”阿春道:“是,老爷放心。小的有门路。”他转身要走,秦远文又叫住他,道:“等等。再让人盯着那个客栈,看看姓赵的有什么动静。他要是离开,随时报告。”阿春应了一声,退了出去。秦远文走回太师椅前坐下,望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笑。赵崇义啊赵崇义,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投。既然你来了,就别想再活着回去。他拿起浮穹剑,拔出来,剑身幽暗,电光游走。他轻轻抚摸着剑身,喃喃道:“宝剑啊宝剑。很快,你原来的主人就要死了。以后,你就是我的了。永远都是我的。”窗外,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半边天。远处隐约传来几声狗叫,更显出夜的寂静。秦远文收起剑,站起身,走到窗前,望着那个方向——那是悦来客栈的方向。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冷的光芒。赵崇义,今晚好好睡吧。明天,有你好看的。夜幕降临,思明州城外的官道上,两个黑影正匆匆赶路。阿春走在前面,手里提着一盏防风灯笼,昏黄的光芒只能照亮脚下三尺见方的地面。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男子,那是他找来的通译,是个常年在边境做生意的商人,会说一口流利的交趾话。两人专挑小路走,绕过了城门口的哨卡,朝着交趾方向摸去。“阿春哥,咱们这是去交趾军营?”通译压低声音问,语气里带着几分紧张,“那地方可不是好去的,那些交趾兵凶得很,万一……”阿春头也不回,道:“怕什么?有银子开路,那些兵也是人。你只管翻译,别的不需要你操心。”通译不再说话。两人走了约莫一个时辰,前方隐约能看到点点火光。那是交趾兵的营地,驻扎在离思明州二十里外的一处山坡上。营地不大,大约有二三十顶帐篷,周围用木栅栏围着,门口燃着两堆篝火,几个士兵正在巡逻。阿春在离营地还有半里地的地方停下脚步,把手里的灯笼灭了。他对通译道:“你在这儿等着,我先去探探路。”他一个人摸到营地门口,那些巡逻的士兵立刻发现了他,端起刀枪,叽里呱啦地喊了起来。阿春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知道不是什么好话。他连忙举起双手,脸上堆起笑容,用汉语道:“别误会,别误会,我是来送礼的!”通译从后面跑上来,用交趾话翻译了一遍。那几个士兵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走过来,上下打量着阿春。阿春连忙从怀里掏出几块碎银,塞到他手里。那士兵掂了掂分量,脸上露出笑容,挥挥手,示意放行。阿春和吴通译被带进营地,来到一顶最大的帐篷前。那士兵掀开帐帘,朝里面说了几句什么。里面传来一声粗哑的吼叫,紧接着,一个矮小精壮的身影从帐篷里冲了出来。正是武耀飞。他光着上身,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绷带,那是白天被赵崇义划伤的伤口。他的脸上满是怒容,眼睛瞪得像铜铃,看到阿春和通译,吼道:“什么人?敢来我的营地?”通译吓得腿都软了,结结巴巴地翻译了一遍。阿春却面不改色,抱拳道:“武将军,我是思明州秦知县的人。今天白天的事,我们老爷听说了,对那个姓赵的也是恨之入骨。特派我来,跟将军商量个事。”通译翻译完,武耀飞愣了一下,随即狞笑道:“秦知县?那个缩头乌龟?白天老子进城的时候,他躲在县衙里不敢出来,现在倒派你来了?”阿春笑道:“将军息怒。我们老爷不是不想出来,是不方便出来,他有头等大事要研究。但他心里,也是恨不得把那个姓赵的千刀万剐。”武耀飞盯着他,道:“为什么?那个姓赵的跟他有什么仇?”阿春道:“这个……说来话长。总之,我们老爷的意思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那个姓赵的,现在就住在思明州城东的悦来客栈。我们老爷想请将军再去一趟,把他给解决了。”武耀飞眼睛一亮,但随即又皱起眉
;头,道:“让我去?凭什么?老子今天吃了亏,正想着怎么报仇。可那个姓赵的,有两下子,我一个人……”阿春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双手奉上,道:“将军,这是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等事成之后,我们老爷还有重谢。”武耀飞接过布袋,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银子。他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脸上的怒气消了大半。他掂了掂分量,狞笑道:“好!你们秦知县,够意思!那个姓赵的,住在哪儿?告诉我!”阿春道:“城东悦来客栈,二楼靠东那间。将军要是明晚动手,我们老爷可以在城内接应,保证万无一失。”武耀飞想了想,道:“明晚?好!老子明晚就带人去,把那小子剁成肉酱!顺便把那个客栈也给烧了!”阿春媚笑道:“将军英明!那就这么说定了?”武耀飞把银袋往怀里一揣,道:“说定了!你回去告诉秦知县,让他等着看好戏!”两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笑了。阿春告辞离开,带着通译原路返回。走出营地,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些火光,心里不禁赞叹。老爷这一招,真是高明。让交趾人去对付那个姓赵的,自己坐山观虎斗。不管谁死,都是好事。他加快脚步,消失在夜色中。悦来客栈,二楼房间里,赵崇义坐在桌边,手里拿着一块布,正在慢慢擦拭那把长刀。刀身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冰冷的光芒,刀刃上还有几处细小的缺口,那是白天和交趾兵打斗时留下的。他用布轻轻擦拭着那些缺口,仿佛想把它擦平,但那些缺口已经在那里了,怎么也擦不掉。就像他的脚,虽然能走了,但那条疤永远都在。就像他的心,虽然伤口在愈合,但那份被云逸欺骗的耻辱永远都在。他放下布,握着刀柄,挥舞了几下。刀光闪烁,带着轻微的破空声。但那种感觉,和浮穹完全不一样。浮穹握在手里,是一种沉甸甸的信任。它好像能听懂你的心意,它会在你危险的时候自己出鞘,像是在告诉你:别怕,我在这儿。而这把刀,只是一把刀。冷冰冰的。赵崇义叹了口气,把刀收回鞘中,放在桌上。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望着远处的夜色。县衙的方向,灯火通明。那个恶霸,此刻应该还在研究他的铠甲和宝剑吧?他穿着那副金黄色的铠甲,握着那把浮穹剑,一定得意得很。他想起浮穹剑在灰熊扑来时自己出鞘的那一刻。那一道幽暗的白光,那一声轻微的嗡鸣,那种仿佛在说“别怕,我在这儿”的感觉。那是他的剑,和他心意相通的剑。现在,它却在别人手里。他想起那副金黄色的铠甲穿在身上的感觉。那么轻,那么暖,那么让人心安。现在,它却在保护那个恶霸,为他抵挡刀剑,保护他的性命。他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陷进肉里。他忽然想到白天那个交趾头目——武耀飞。那个人走的时候,说还会回来的。他一定会再来。如果他再来,自己该怎么办?然后呢?秦远文还在县衙里,穿着他的铠甲,握着他的剑。赵崇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能急,不能乱。一步一步来。他关好窗户,走回桌边,躺下。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时岁考入了家附近的贵族学院。那里晚上上课,过外国作息。但学校里好多帅哥美女,足矣治愈她日夜颠倒的苦痛。黑发红瞳冷漠的剑术社社长,貌美长腿勾人的话剧团团长,路过从不给人眼神的神秘...
文案预收文夫君他爱哭但超凶外凶内软爱哭攻x颜控心软哥儿受文案下拉最底下正文已完结,番外缓慢建设ing~深情隐忍痴迷老婆鬼王攻x大胆温柔身子极差凡人受陆宁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人生由不得自己。比如被逼着学习他不爱的琴棋书画,比如被逼着去结交世交子弟,再比如现在被穿上大红嫁衣送进了门。可他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那家人要他抱着牌位拜堂他也受了,在烛火跳动的昏暗房内,他抚摸着深深刻在牌上的名字牧云庭。能逃离那个家,或许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可惜啊,他注定无法触摸到自己所嫁之人。牧云庭睁眼便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阴曹地府,望着跪在台下的一衆阴鬼手下,无聊的把玩着手上的玉扳指。突然他感受到心神一动,带着扳指的手指上浮现出一根细长红绳,延绵不绝。深夜总会被惊醒的陆宁,身边终于来了一位,能为他遮挡黑暗的人。他们被一根天定姻缘线牵袢。牧云庭望着身处人间的陆宁。陆宁回望身陷地府的牧云庭。或许他们还要被这姻缘线捆挟生生世世,可牧云庭甘之如饴,陆宁温柔以待。夫君他爱哭但超凶文案越泽捡回了一个男人这男人英俊潇洒身姿健壮器宇不凡就像是他理想中的夫君而他作为一名医者,自然要义无反顾的将人带回去好好疗伤越泽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就知道他身世不凡,但作为无法拒绝英俊男子的哥儿,他还是把人捡了回去勤勤恳恳为他疗伤,想办法找回对方失去的记忆,在相处中他觉得两人似乎真的是一对恩爱夫夫直到男人的家人找了上来越泽面色平静的收下他们给的费用,听着他们语无伦次的感谢,看着站在他们身边越发矜贵的男人,终于从梦境中清醒但还是在那家人急匆匆找到他说男人旧伤复发时惊慌失措的赶了过去喝下那家人备下的茶水,再次清醒时却和男人躺在一起越泽惊慌想逃,却被死死摁住腰肢为什麽要走?为什麽对我的离开那麽淡然?难道你真的喜欢隔壁那个小白脸不成?!越泽懵了,不是,你哭什麽啊?!该哭的不是我吗?!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天作之合甜文古代幻想轻松牧云庭陆宁端庄猪咪一句话简介死鬼老公轻点爱立意嫁给对的人,每天都会幸福...
非双洁,非女强,前期微虐後期独宠新帝即位第四年,宫中的端妃娘娘暴病而亡,彼时沈珈芙还未及笄。宫中太後自沈氏而出,半年後,太後以病为由召沈家女入宫侍疾。沈珈芙从曲州入皇城,示于衆人前时温和乖巧,如一朵俏丽的解语花,谁也不知她于人後在帝王面前泫然欲泣,一步步紧紧勾缠着帝王。帝王冷淡威严,对谁也不放在心上,一开始冷眼看沈珈芙笨拙地讨好,後来看沈珈芙蓄意地勾引,直到太後说出送她回曲州,他眼看着沈珈芙眼眸微亮,似欲答应。他勾唇轻笑,将她飞野了的心再次收入笼中,许了她位份。之後看她将整个後宫搅出浑水,却再不舍得说她半句不是。-人人皆知帝王偏爱艳色容颜,如盛宠的淑妃和已逝的端妃,又如乐女出身的兰婕妤。在沈珈芙入宫之初,妃嫔们瞧见她的脸蛋都放下心来,她还不足以让陛下上心。可谁知後来,她们眼睁睁看着沈家女入了後宫,又步步升上高位,稍稍蹙眉都能让帝王软下心肠,逐渐占据了帝王的一整颗心。...
(本文双男主,双洁,师尊主导,无第三者和情敌,部分虐,主调甜,结局he)仙门第一人迟长夜,人称摇光仙君,常年一袭青衣,半张玉面,是三千仙门的仙子仙君们追逐的梦中情人。可惜摇光仙尊面冷心冷,甜咸不爱,活人勿近,座下连个徒弟都没有。一衆迷弟迷妹收拾收拾碎了一地的心达成一致摇光仙君属于三千仙门,谁都别想独占!谁承想,仙君一日下山,居然捡回一只小狼崽子,并宣布收徒了!少男少女们刚刚收起来的心再次碎了一地,呜呜呜,仙尊,收徒的话,您看我行吗?迟长夜谢邀,不会带娃,一个已经烦死了。耿星河命犯灾星,生而不祥,五岁失祜,为耿姓富商收养。到十六岁出落得公子如玉,世所无双,却偏偏屋漏又逢连阴雨,家资被夺丶父母双亡。幸得摇光仙君所救,收在门下,从此日出是你,月升是你,满天繁星皆是你。迟长夜将泥淖中的耿星河带回山上,精心教导只是养着养着,小狼崽子想吃肉了?迟长夜冷笑着将人撂倒想欺师犯上?下辈子吧。一朝封印破裂,魔气肆虐人间,耿星河一夜之间成为人人喊打的灾星恶魔,面对仙门围堵丶千夫指责,摇光仙君与他的爱徒又该如何破局?...
僞骨科非典型追妻季骁是伴随季予风长大的生长痛,季予风自以为是的追逐那麽多年,最後发现所有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切爱恨在生死前都不激烈,後来季予风明白了,他们占有彼此近乎一半的人生,从一开始便是趟坐错方向的班车,于是他一个人漂泊去远方。可一直把自己推远的哥哥突然回头了不控攻不控受,纯爱但狗血,两个人都够拧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