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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杰斯被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坐起身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夸张的大床上。
当然,所谓夸张,也只是比起他之前睡过的那些床来比。
望向窗外,这里是巨湖农场,他发觉自己身上的伤口上的布条已经被拆掉,重新进行了仔细地包扎,上面还没有什么血迹。
回想着昨晚,他好像被咬的还挺惨的。
刚想下床,突然感觉浑身一阵酸痛,脚腕和手腕都隐隐发疼,他脚下一欠摔倒在桌边的桌子上,好不容易抱住桌子才没有整个人摔地。
“格瑞德?”他喊了一声,但是没人应。
按照太阳光照过来的方向来看,现在应该是刚过中午。
他探了探头,努力往窗外看去,正看到农场的空地上一个女子坐在台阶上,怀里抱着熟睡的小女孩,粮仓那边有几个年轻人在忙忙碌碌的不知道在做什么,老太太就在不远处站着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
女孩似乎没受到什么伤害,昨天杰斯和格瑞德也实在是没有精力去仔细检查她的情况了。
看了一会儿,女孩的妈妈抬了抬头,好像注意到了从窗户里往外看的杰斯。
她跑进屋内,把女孩抱进另一个房间,出来的时候正撞见杰斯想要抱着桌子把自己扶站起来。
“这位先生!”女孩的妈妈扶住他说:“你最好还是先别起来了。我叫艾米丽·福莱尔,昨天你见到的那个男人的妻子,你们救了我们的女儿。”
“我记得你的。”杰斯觉得头有点疼,女人连忙帮他坐回到床上。
他看了看周围,窗边,看到自己的棍子和包都摆在窗户下面的柜子上,才终于放了心。
“那个矮人呢?”杰斯问:“他的伤怎么样?”
女人说:“矮人先生腿上有一些不严重的咬伤,他的身体很强壮,应该几天就可以恢复。”
杰斯回想昨天晚上格瑞德被几头老狼围攻时的场面,敢情他还有余力呢。
不过格瑞德习惯穿着皮护腕和皮靴出门,无论天气多热都是如此,这也是为了对付野兽时避免受伤的重要护具,没准起到了重要作用。
杰斯看着外面亮堂堂的天,想起今天早晨答应了去上班的。
现在怎么都晚了,但也不能在这里久留。
他走之前还有没完成的事,那个卷轴,那个用兽人语写成的卷轴即使是经过这么一番乱七八糟的冒险,还是不停地骚抓着他的好奇心。
“帮我拦个马车吧,福莱尔夫人。”杰斯说:“越快越好,我需要赶快回暴风城,酬金交给那个矮人就行了,我还有急事。”
“真的没关系吗?”福莱尔担心地说:“而且,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表达谢意。马特早晨叫了几个附近农场的帮工找到了一些狼的尸体,准备了一顿狼肉,现在他们正在剥狼皮……有几头狼的皮还很完整,可以卖一点钱,也可以做成过冬的衣物,这都是作为感谢送给你们的。”
听到有狼肉吃,杰斯肚子咕咕地响了一阵,不争气地吞了一口口水。
而且还有狼皮袄子拿,再加上浑身酸痛,他大概实在是挪不动道了,不如先躺一会儿算了。
他一歪头,松了口气,说:“我想吃水果,有没有水果吃,什么都行。”
“啊……”艾米丽点了点头便跑进另一个房间,手里端着一个木盘子急匆匆地跑了回来。
“这里有北郡修道院的葡萄,不知道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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