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0章(第1页)

民风淳朴小村庄

石森信之介也不知道事情最终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就仿佛是一场幻梦般。

这并不代表着石森信之介在怀疑那晚上的事情的真实性,只是他对那时候的一切发展都感到很奇妙,如同梦一般的奇妙。

总感觉……原本的那种即将面对绝境求生的绝望场面,在一个拎着购物袋的一般路过普通好心男大学生出现之后,画风就突然变得清奇起来了。

并且这画风一骑绝尘,怎么也扭转不过来了。再最后,事情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解决了。石森信之介没有被抓,也没有死,甚至身上连一点伤口也没有。

等第二天上课后,石森信之介的周围谁也没有察觉到不对。——任谁都想不到他们的这位同学昨天晚上原本究竟经历了怎样的生死时刻。

……是的,最后石森信之介还是迷迷糊糊地就回学校去了。

就像安归舟说的那样,他在那个时候往回赶还能抢在门禁之前。第二天最早的课是八点半的,因为是在寝室歇息,所以石森信之介的起床时间也不算太早,最后踩着点在上课前五分钟赶到了教室。

石森信之介的心中有着许多的疑问。

比如说,安归舟昨天晚上真的只是碰巧路过那里吗?究竟是怎样的巧合才能让人正好到那片荒地去呢?不过考虑到现在的学生在没课的时候整日整夜地捣鼓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说不定安归舟还真就是闲着没事干溜达到那格外偏僻的地方去了……

又比如说,安归舟真的只是出于那种好心的理由让自己先离开那里回到学校去吗?虽然确实不像假的……但是自己离开之后呢?那三个在地上躺尸的家伙要怎么办?安归舟究竟想要怎样处理他们?不会就只是放任不管吧?

再比如说,安归舟为什么会有这样好的身手?石森信之介不是很懂打架方面的事情,如果是他自己的话,那就是抡起拳头一阵瞎揍,打到哪里算哪里。但是昨天晚上他隐隐也能看出来安归舟似乎特别擅长打斗,就算面对着两个明显是专业人士的打手也完全不落下风。

说真的,这下真的是被他给装到了。

当时围观在边上的石森信之介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石森信之介原本见安归舟一言不合就直接往前冲了的情形之后,也不打算逃跑了,想着怎么也要上去帮他一把。

结果没想到到后面,石森信之介反而选择了躲在边上围观。——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害怕了,而是他看了出来安归舟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应付的过来,自己贸然上前反而有很大的可能会给他这位神秘的室友添乱。

再加上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在那个时候自己就是个拖后腿的,所以还是尽量站远些吧,不然倒是要是出现了什么自己被挟持然后“不许动不然我就杀了他”这样的剧情,那可就太有乐子了,有乐子到石森信之介都想找个板砖把自己拍死。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安归舟顺利用从购物袋里掏出来的电击枪连续放倒了三个人,顺利解决了石森信之介的危机。

再然后……

再然后,即使满心疑惑,但是当石森信之介听到他的那位室友说出了“你应该离开了”这样的话之后,他竟然真的就完全没有再多问,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回了学校。

为什么呢?

石森信之介等缓过神来后,也想过为什么当时的自己就真的这样离开了。

他那个时候明明知道自己至少也应该询问很多问题,在搞清楚或者嘱托完一些事情后才能勉强安心地离开。但是在听到那个人这样说之后,他只觉得“就这样吧”,就在和安归舟简单道别之后就真的毫无留恋地转身离开了。

……是的,他们两个甚至还认真地说了“再见”。

现在想想当时的情形,石森信之介简直忍不住想笑。因为他们两人把当时的场面搞得好像真的是什么在校外偶遇同学,然后简单聊个两三句话就挥手告别一样。

所以为什么呢?

石森信之介心想。

是因为安归舟那时候所表现出来的实力足够震慑人心了吗?石森信之介清楚,如果当时安归舟也想要对自己出手,那自己绝对再没有逃脱的可能性。

还是因为围绕在他那位室友身上的一切都实在是太过神秘呢?神秘到令自己在某一瞬间突然意识到,安归舟背后所代表的秘密可能也不比有关隐蛇村的要少,所以贸然提问,也许同样会令自己陷入到危险的漩涡之中吗?

不。

不是的。

讲台上的老师将ppt又显示了新的一页。石森信之介抬头看了一眼,随后伸手将课本也翻过一页。

……或许是因为,安归舟也没有问他,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

既然安归舟没有问,那么石森信之介也不会问。

这仿佛是什么约定俗成的事情一般。平日里其实并不算熟悉的两个人在那一刻竟然展现出了惊人的默契。

大家都是背后有着秘密的人。所谓秘密,那么显然都是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我不会去主动询问你的秘密,所以你也不要来询问我的秘密。

石森信之介在那天晚上直接就离开了。他没有跟安归舟说什么“不要报警,警方估计也有他们的人”“不要放走他们,他们看到了我的脸,如果他们成功离开了,那我可能会死”之类的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