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啊。”
马车里,方重勇现阿娜耶的目光似乎带着审视与犹疑。
“呃,昨天父亲跟我说了,我没办法继承医馆,以后最多只能开药铺。”
阿娜耶有些颓丧的说道。
医馆和药铺,乍一听似乎区别不大,但这里头的乾坤可谓是三言两语说不完。从医馆到药铺,在唐代几乎可以算是社会阶层的跌落。
“如果开医馆那么简单,到你家上门提亲的人,肯定已经把门槛踏破了。人财两得岂不美哉?”
方重勇慢悠悠的说了一句。
一个穷小子泡医官的女儿,学习完医术后抱得美人归,然后开自己医馆,又成为御医,巴拉巴拉的。
这样的故事,随便想想就好了,这年头是不可能生的。
盛唐是繁华的,但社会阶层之间无形的隔阂与天花板,也是随处可见,无所不在的。
要开医馆就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要有营业执照就必须要去参加科举的“医科”,或者是太医署的专业考试。
最起码,你得是在国子监里面学习过的人,还要有一定的专业背景,比如说家里世代行医之类的,才有可能拿到营业执照。
这些都是无形的社会门槛,也是医官们社会地位的保证之一。这是植根于社会的强大力量,不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打破的,哪怕是基哥的圣旨,用处也不大。
听到这话阿娜耶一愣,像是想起什么一样,随即苦笑道:“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说话太直接了。”
她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那张脸漂亮得迷死人。可是奇怪的是,哪怕她父亲是医官很有社会地位,来家里提亲的人却是一個也没有。
现在想来,娶她的男人只可能是军户,她父亲肯定看不上。而不管是谁,只要没有医官的“执照”,就无法继承这个医馆,将来医馆被降级为“药铺”,一样也会跌落目前所在的社会阶层。
门当户对,这是婚姻中很现实的问题。阿娜耶的情况就是:想娶她的人家她父亲瞧不上,他父亲瞧得上的人,也不会去娶一个有西域胡姬血统的女孩当正室夫人。
“我给辛军使治过刀伤,他已经是整个河西最年轻的军使,如今也快而立之年了。
你今年多大年纪呢,怎么就能当副军使呢?”
阿娜耶好奇问道。
“其实我还是朝廷的检校千牛卫大将军兼州府参军,代白亭军军使。我现在都不知道自己身上有多少个官位。”
方重勇无奈叹息道。
对于他来说,有名无实的官位就是专门拿俸禄的。有名有实的官位更不得了,每一个都麻烦得要死。
比如说这白亭军副军使,当了这个不管事的小官,他为了跟那帮人打好关系,就得替他们解决一些现实的问题。从白亭海往凉州城跑,大腿内侧都磨得皮开肉绽。
“看你的样子,我感觉做官挺容易的啊。”
阿娜耶忍不住感慨道。
听说眼前这孩子比她还小一岁,居然就已经身兼数职了。
“不提了,都是些没用的。”
方重勇摆了摆手,不想跟阿娜耶说自己老爹是方有德,幽州节度使。他现在的一切全都是“拼爹”给拼来的。没有自家那个渣爹,他现在什么都不是。
“那个……”
阿娜耶欲言又止。
“嗯?”
方重勇现今日阿娜耶的话比较多。
“我想去长安,学医术。”
阿娜耶咬着牙说道。
“我大唐的医者基本可以分为三类:明确为医生者、仅有著书、书名者和通医理不以医为业者。这三者只有第一种可以直接行医。
但无论如何,得到官府承认都是很有必要的。没有官府的执照,几乎不可能摆脱各种麻烦的纠缠。
长安可以学习医术的地方,有太常寺所属的太医署、殿中省所属的尚药局和太子东宫所属的药藏局。第一个不招收女医官,而后两者虽然招收女医官,但基本上都是为了宫廷服务的,终身不得婚嫁。
若是入学,也是由宫内宦官值守,待遇如同宫中奴婢。
当然,女医官也不排除被圣人或者哪个王宫贵族看上,直接成为妃嫔什么的。那样身份也就变了,不再是医官了。总之,踏入其中,几乎就没有出宫的可能。
这条路很窄也不好走,你真的想好了么?”
方重勇说完,看到阿娜耶那张俏脸红一阵白一阵的,粟色的长都在颤抖着,那双如水的蓝眼睛里写满了惊恐。
女人学医术,就是专门为宫廷中的贵妇看病,甚至被看上就直接成为妃嫔了?
阿娜耶其实只是单纯的想继承父亲的医馆而已,她今日上马车之前想的是去长安学成归来,拿到医馆的“执照”可以在凉州城内行医。
没想到这条路,根本就是一条绝路,最起码不是她想走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题名保母保母,不要跑!!作者墨羽宸文案我,应小年,一个平凡的小设计师,某一天,上司丢给她一个重大的任务。她居然就莫名奇妙滴成为了宝宝的褓母。天啊这小孩是哪裡来的应小年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薛队你不要什么?应小年我不要年纪轻轻就养小孩薛队小奶娃姨姨妳不要小葆吗?!应小年我我郝天晴小年糕...
成海凉,作为一个梦想是躺着就可以养活自己的米虫,在酒馆有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虽然因为他面无表情并且不会读气氛,就算他有一张天生冷淡的姣好面容,在店里的人气还是不怎么高。好在这对凉没什么影响,毕竟他只要每天能吃能喝能睡,就满足了。但是某一天,他的老板跟他说因为要去什么满开剧团当演员,酒馆只能被迫倒闭。失去工作的凉只能带着零碎的家当,回到自己的老家横滨晃悠。某天,他遇到了自己以前来找他聊天的一位客人。成海凉(面无表情举手,学猫咪爪爪挥了挥)中原先生,请问你要养我吗,我吃很少的哦1非爽文轻松向,依旧是不能拯救全人类的类型。2偏野猫系,后期开始转家猫青年男主,年龄设定比中也大两岁。3对,所以算是年下。4和隔壁已完结的春花秋落有少部分联动,但没看过不影响阅读。5HE姑且是不用说都可以保证的,但写到编号五好看点,姑且写上吧。...
文案绡虞穿成了一本仙侠文中的炮灰狐狸。书中这只狐狸被反派魔尊派去引诱他的死对头闻钰,却引诱失败,被刀了。绡虞穿过去时,原身正在引诱闻钰。闻钰看着她,眼神淡漠妖?绡虞搂紧漏风的衣衫,马上叛变道长饶命!我是好人!呸,我是好妖!书里的闻钰当时放过了原身,没下杀手。绡虞想着,比起被刀了,不如供出反派诡计,取得闻钰信任,先保住小命然後跑路。闻钰听了她的供词,似笑非笑派你来引诱我?绡虞连连点头,谁知他话语一转那就引诱给我看。绡虞震惊JPG书里没这句啊?本以为自己说了反派诡计後就能逃脱,结果她被闻钰勒令跟在他身边。接触下来,绡虞觉得这人怪怪的。白日里的闻钰清冷克己,与她保持距离,偶尔揉碰她的狐狸耳。夜晚里的闻钰黏人肆意,与她耳鬓厮磨,总是抚摸她的狐狸尾。时间一长,绡虞有些吃不消,想跑路,却不小心撞见闻钰在夜色中肆意杀戮的模样。白衣染上绯红,脚下血流成河。世人皆称我为闻钰剑尊,他走到绡虞身前,俯下身来却不知我还有一名,唤作晟漓。绡虞被他这副模样吓得脑袋有点晕,随即脑中一个激灵。书中的那个反派,大名就叫晟漓。见鬼,她肯定是见鬼了。闻钰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君子,从不僭越。直到某日清晨,见到身旁小狐狸尾巴上凌乱的绒毛,以及乌青的眼底。小狐狸醒来,满脸的疲倦与埋怨。这才发现,他的身体里住了只魔,这只魔在黑夜中占据他的身体,做的却是他渴盼已久的事。于是他不再克制,手掌抚上。小剧场多年後,绡虞受着身後之人的力道,咬着唇,腹诽书里都是骗人的,明明这个时候他早已经死了那人双臂环住她,亲昵地贴于她耳畔小鱼儿又看了什麽画本子,且说与我听听,我去学一学。11V1,男主两个人格,人格会融合2白天闻钰,夜晚晟漓,後期会颠倒3感情剧情五五分4私设较多,非女强非爽文!!!推推预收恋爱脑他被我攻略了文案祁九琏看完追了三年的文後,隔着屏幕无能狂怒。死洱子,你居然写死了楼煜!作为书中人气远高于男女主的男三,楼煜真身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蛟。却被作者写成了痴爱女主丶为女主掏心掏肺,最後因剖心救女主而死的恋爱脑。气得她怒码千字长评,还没发出去,穿成了书里的角色。祁九琏我马上就改了你的破剧情。她开始花式隔绝楼煜与女主接触,纠正楼煜的恋爱脑。楼煜要为女主挡伤,她一把推开女主楼煜要挖妖丹救女主,她抢了女主就跑。终于等到他变得正常,一激动不小心受伤,醒来一睁眼,就看见楼煜在她床边放他胳膊上的血。她吓得一骨碌坐起来你干嘛呢?楼煜扬起唇你喝我的蛟血,可以养伤。祁九琏震惊不是,你怎麽又开始恋爱脑了?楼煜的一生都被剧情控制,爱女主无法自拔,为女主而死。重来一世,他拾起刀,只想毁灭这个虚假的世界,却被一名少女扑了满怀。少女满眼都是他,眸中的欢喜多得溢出,野蛮地闯入他阴暗泥泞的世界。可他不满足那一丁点的碰触,贪婪地想要更多。那些觊觎她的日日夜夜,想的全都是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任由自己索取。正常是装给她看的,不这样,又怎麽将她诱到自己身侧?楼煜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柔情与卑劣,只求他的太阳,永远只照在自己一人身上。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穿书成长炮灰绡虞男主南城毁端木颖燕子穹其它狐狸,反派一句话简介可恶,他竟然有两个号!立意好好生活...
接档文今日不宜追妻,感兴趣的读者大人可以点点预收~关键词年上先婚後爱追妻火葬场天子骄子老狐狸男主×武力爆表假惺惺女主一肚子坏水vs逢场作戏高手。为了窃取虎符,江越盈一朝从小小影卫变成假公主,嫁给了权势滔天的燕北王谢铮。谢铮俊美无俦,战功赫赫,称得上大宣第一钻石王老五。京城权贵们咬碎了牙,恨这个不知哪儿找回来的公主摘了桃。前有狼後有虎,外面还有豺豹虎视眈眈。为了尽快逃之夭夭,江越盈发誓要扮演一个合格的舔狗。结果大婚当晚就扇了谢铮一巴掌。江越盈发现谢铮此人阴晴不定,难伺候得很。她矜矜业业当舔狗的时候,他连个眼神都不给她。她摆烂不伺候的时候,他又饶有兴致凑上来。还喜欢在外面搞妻管严人设?搞得那新帝还时不时对自己发疯。一个精分,一个神经病,谁人知她苦。她痛恨在这方寸之间周转,被利用丶被欺骗。一次偶然机会,她得以偷走虎符,终于逃离这诱人的深渊。谢铮收到自家那个假公主逃走的消息,忍不住冷笑一声真是捂不化的冰块,自己这些年的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欢喜冤家甜文穿书正剧...
...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隔壁的几个怪邻居作者金子衿完结番外文案我开始慌了。住我右边的邻居是个粉毛天线男,他家每天都被炸的稀碎又瞬间复原。住我左边的邻居是个白毛眼罩男,他可以瞬间移动别人还碰不到他。住我后边的邻居是个橘毛帽子男,他能把牛顿气的活过来一万遍。就在昨天,他们约架了,时间在明天,还让我当见证人。起因是白毛猫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