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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看见她的第一眼这只猫可神气了,因为她当时趾高气昂的站在小丑肚子上“喵嗷喵嗷”扯着嗓子却格外可爱的叫嚷着。
同时她那时毛发油光水滑,一看就是被精心呵护丶教养着的好猫。
而现在呢……
她为了救他,为了救一个和她素不相识的蒙面人而满身是伤的蜷曲在灰黄的沙土上,那美丽的黑色皮毛也变得黯淡了。
“笨猫……”
像这样嘟囔着,神色不明的理查德最後却还是蹲下,有些笨手笨脚的扯下他那稀有材料做的披风将不算尾巴80厘米长左右的猫抱起。
而利爪那代表着死亡丶恐惧,也可以说代表着昂贵的披风此刻像条平平无奇的毛毯。
好吧,所以他们现在应该去哪里呢?
在今天以前,理查德当然是不假思索的回韦恩庄园。
毕竟他是哥谭的无冕之王小托马斯·韦恩的义弟,那里是他的家,而夜枭在韦恩庄园底下的洞穴也有足够的技术和准备能治好他们的伤。
虽然利爪发现他自己身上那些皮外伤已经不知为何好了,他已经不用治疗了。
但……那个让他失去理智落入小丑侠陷阱的消息正是他父母的真正死因。
他在这五六年间一直以为他的父母就是死在□□手底下,这也很正常,毕竟这个世界到处都是人渣,格雷森夫妇也是。
他们曾经所在的马戏团就是一个巨大的流动贩毒据点,所以理查德从不怀疑格雷森夫妻的死因。
直到不久之前,格雷森夫妇生前的熟人或者说是狐朋狗友提醒他小心夜枭。
于是心生怀疑的利爪查了下去,最终他被小丑侠引到这个剧场并且得知了杀死了他父母的人其实是夜枭这个消息。
——因为小托马斯需要一个助手丶需要一个死去弟弟布鲁斯的替身,所以他需要他看上的男孩无家可归主动选择他。
说实在的,小丑侠的话不可信,毕竟哥谭谁不知道这个精神错乱的疯子最擅长挑拨人心,而且这个家夥和夜枭作对也从不是为了正义什麽的。
只是夜枭是犯罪辛迪加的超级反派,所以小丑侠才会加入卢瑟那个僞君子所谓正义的联盟。
但理查德此时却确实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了……毕竟,会那麽容易的心生怀疑不就是因为他早就感觉到了不对了吗。
早就察觉到夜枭把他当做布鲁斯的替代品,早就察觉到夜枭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弟弟而不是“理查德·格雷森”。
毕竟这是个邪恶为主流,正义与美好等等被嗤之以鼻的世界。
坦白来说,夜枭和利爪都不是什麽好人,他们是哥谭的统治者丶独裁的暴君,所以利爪也从来不会对他们彼此有什麽过多的期待。
……但就连那些被他视为“家”的东西都是假的吗?
低头看向怀中伤势快速恢复的黑猫,理查德骤然想起了曾经被他称为家人或者说父母的“格雷森夫妇”。
毫无疑问,那也是俩个人渣,毕竟在这个世界好人才是少数派,所以理查德的童年没有“迪克”或者“罗宾”的昵称。
他也从未在深夜的床头听过母亲轻声哼唱的摇篮曲,他童年的夜晚充斥的是马戏团帐篷中混乱的尖叫与腥臭味。
所以在理查德还很小的时候,那时他会在深夜最闹腾的时候悄悄溜出帐篷蹲在草丛边数蚂蚁,或者看一看石头上蹲着的猫。
那也是一只黑猫,夜晚似乎遇到黑猫的几率格外高,但理查德并不喜欢它。
因为它在理查德尝试摸它的时候给了小孩一爪子,它也没有利爪此时怀中黑猫漂亮的星蓝色双眼。
那只猫跑着远离了他,所以理查德再没靠近过猫。
而利爪此时怀中的这只猫主动跑向了他,就像当年主动伸出手的夜枭一样,所以理查德抱起了这只烂好心的笨猫……
然後啊然後,理查德在听着胸口毛绒绒逐渐平稳的心跳声时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要查清当年的真相丶查清到底是不是夜枭杀了格雷森夫妇,同时他要报复夜枭。
别误会,这两件事情是同时进行的。
他不是要查清杀死格雷森夫妇的是不是夜枭再决定要不要报复,而是他要一边查一边报复。
他当然要报复,他得报复夜枭对他的轻视和玩弄,至于格雷森夫妇的死那是另一件事情了。
至于猫,至于他怀中这只自称“艾米莉亚·凯特森·韦恩”的笨猫,利爪当然也会照顾好她的。
——不过他要先让这只猫变成他的猫,彻彻底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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